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事故交强险会赔偿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哪些事故交强险会赔偿 一、哪些事故交强险会赔偿
  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
  对交强险能否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依照交强险条款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中,被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此项损害赔偿的,该被保险人即可要求保险公司在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内理赔。在不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情况下,当事人完全可以主张由保险公司来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哪些事故交强险免责不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在5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交强险是责任险,但也只对一些事故进行赔偿,因此在一些法定的情况下,交强险是不会对交通事故做出赔偿的。至于哪些事故交强险会赔偿,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为您例举了详细的情形,要是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冒名顶替罪怎么处罚
      在我国,每年都有很多起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由于车辆的增加,驾驶人自身的原因以及道路交通规划的不合理等等。当遇到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时候,肇事者为了逃避责任,可能会选择由别人来进行冒名顶替。那么,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冒名顶替罪怎么处罚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的行为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从...


·车祸打官司一般要多久
      车祸打官司一般要多久 进行车祸诉讼要多长时间一、车祸打官司一般要多久诉讼时间: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但是,通常来说,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


·车祸对方全责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车祸对方全责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撞车后对方全责处理流程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除非有人受伤,否则不需要向交警报案了,即使交警来了也不会给你们开单子的,还是叫你们去定损中心处理)。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定损员在一起集中办公的,填一张责任书,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无责方也要带着的)。3、 定损中心一般都和修车厂挂钩的,如果定损以后就决...


·车险出险后多久不定损无效 ?
      车险出险后多久不定损无效 ?一、车险出险后多久不定损无效 1、出现交通事故后多久不定损,可能会无效,可以理解为出现交通事故后多久不定损,失去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机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车辆确有购买相应的保险,车辆所有人应当在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在48个小时左右进行现场勘查,带保险公司确定并非车主责任时,向车主进行理赔。一般保险公司定损都是以修复为主要原则。 2、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可能会出现不同情况...


·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
      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交通机动车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九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因犯罪或Υ法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交通事故个体误工证明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个体误工证明是怎样的 .写明人物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和身份证信息),职务以及月收入多少,在什么时间因为什么而误工,误工多长时间,扣除了工资多少。需要公司财务处盖章证明。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赔偿权利人都是可以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的,其中主要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请求赔偿时要提供误工证明。 误工证明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我单位(□正式 □合同 □临时 □其他)员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为...


·交通肇事罪对工作有影响吗?
      交通肇事罪对工作有影响吗? 如果当事人因为交通意外事故而被相应的处罚的话,那么就会有一定的影响,今天我们讲述一下,如果因为交通意外事故的话,会对找工作有影响吗?根据有关的说法,这种行为对工作也是有一定的影响的,但是情节并不是特别严重,具体的来看下面的文章。 一、交通肇事罪对工作有影响吗? 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


·交通警察轻微伤怎么处理?
      交通警察轻微伤怎么处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


·交通事故逝者特殊遗体整容费能否单列赔偿
      特殊遗体整容是一项特殊的遗体处理技术。逝者因高空坠楼、车祸、溺水等意外事故离世,导致遗体毁容或受创、变形严重,殡葬专业人士会采用一些特别的技术手法对这类遗体进行整容修复,让遭遇不幸的逝者可以体面地告别世界。 但这笔特殊的花费少则几千,多则数万,在追偿时该如何界定? 法院认为,死者因车祸遭遇碾压导致遗体受损严重,为此支出了高额的特殊遗体整容费,该遗体整容支出不违反民间对死者殡葬的通常习俗,亦符合作为死者近亲属的情感需要,该费用直接...


·很多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往往会因为最终的赔偿问题而产生争议,此
      很多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往往会因为最终的赔偿问题而产生争议,此时只有尽快的解决争议,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在遇到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往往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那此时如果一方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的话,此时打官司律师费用谁出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律师费用谁出 律师是维护己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当事人为此承担费用,这是天经地义之事。但是交通事故案件则不然,试想,一个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受害人躺...


·看具体情况定。扣车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
      看具体情况定。扣车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调查事故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日。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