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租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该如何处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在生活中,人们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如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租房的时候会和房东签订房租合同。签订合同可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为防止对方违约带来的损失,会在合同中列出相应的违约条款。那么在房租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5%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0.5%
  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在上文中为您介绍了房租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一般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需要双方来拟定的,关于违约责任条款双方可以商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实践中,如果您签订房租合同您需多加注意关于各项条款内容,以免有不利于自己的条款,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要对房产进行过户的话,一般到当地的房管局直接进行过户就可以了,整个过户的流程也比较简单。不过提前了解一下生活中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的这一问题,肯定是有备无患的。最起码在进行过户的时候能够前期将一些需要准备的材料准备齐全,这样也可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第一, 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房款欠条模板以及写欠条的注意事项?
      在日常生活中,写欠条是经常发生的事情。有时候由于一些短时间的资金周转问题,人们经常都会向熟人或者经熟人介绍向其他人借钱。今天,我们着重为您介绍房款欠条怎么写,并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房款欠条模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款欠条模版 ? 房款欠条模版 兹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意要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保持一致)房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__角整小写(_______...


·婚前买房有贷款离婚房子归谁?
      我国的离婚人数在逐年增加,主要的原因是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增加,同时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这样的背景下很多人不会将就来生活,因此对于很多人来说离婚并不是一件很稀有的事情,那婚前买房有贷款离婚房子归谁?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婚前买房有贷款离婚房子归谁?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


·房价上涨
      房价上涨,卖家毁约引起纠纷卖家嫌自己的房子卖的价格低了,就想毁约。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价格、付款方式、付款周期、交房时间等等,买家已支付房款或者首付款,买家有权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二、卖家隐瞒房子的真实情况,房源有问题引起纠纷卖家房子存在共有人,共有人不同意出售;卖家房子有抵押查封等情况,未提前告知买家;其他包括凶宅或者房屋有其他缺陷未提前告知买家等原因,造成纠纷。买家需提前了解房屋状况...


·夫妻离婚房贷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续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


·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我们想注册公司的话,首先得有注册地址,这时可以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确定办公场所。租房就要和出租方签署租房合同,那么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收集了一篇范本,接来下让我们一同做个了解。 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简易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_____区_____ 路(街)_____ 号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


·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买受入能够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按揭贷款购房是现代商品房购买主要方,实践中常常出现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付了首期购房款后,银行经过资信审查后以其种理由拒绝向买受人提供按揭贷的情况,这时房地产公司往往拒绝买受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拒绝退首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方式付款、因当事人—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品房买卖合同不...


·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现在买房已经不只是一种刚需,也能是一种投资,那么为了保证卖房和买房双方在交易前中后期的共同的利益保证,我们通常需要在合同中详细的注明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本文就可能列出的条款做出了一个详细的解释。 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因违反房屋买卖合同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即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条款主要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因而有一些房屋就是不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因而有一些房屋就是不能进行出租的。对此,相关法律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


·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
      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 一、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三)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预购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及预购人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出具前款规定的文件;交付住宅的,还应当同时向...


·陕西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陕西省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