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应对交通事故现场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喝酒不开车,这是生活当中我们每一个成年公民都可以做到的。国家
      喝酒不开车,这是生活当中我们每一个成年公民都可以做到的。国家在制定了醉驾入刑以后,还是有司机在醉驾的测量依据上下功夫,感觉自己少喝一点酒不可能说就被测量为醉驾了,有部分司机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最终酿成了惨祸。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二两白酒抽血会醉驾吗? 一、在我国二两白酒抽血会醉驾吗? 影响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的因素很多,如体重、饮酒量、酒的浓度、饮酒后经过的时间、代谢功能等等。在理论计算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时,全盘考虑各项因素是不可...


·我们知道交通事故可是在发生,有时候我们会在出行的时候遇到交通
      我们知道交通事故可是在发生,有时候我们会在出行的时候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一般都会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失甚至死亡,因此各个国家对于交通的管理比较严格,特别是对于酒驾的处罚比较严重,那在泰国醉驾回国还要被处罚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在泰国醉驾回国还要被处罚吗? 根据《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另外,第十条还规定,凡在中华人...


·一、交通事故碰上旧伤医药费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碰上旧伤医药费赔偿吗?如果是因为这起交通事故造成旧伤复发,仍然是赔偿范围,不需要谁鉴定,保险公司没有理由不给报销。导致旧伤加重必须证明是直接造成的才需要根据伤情的具体治疗费用来进行赔偿。交通事故伤残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根据受害者直接所受的损伤进行定级。交通事故伤残旧伤复发可以再次向交警队提出或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相关费用。1、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


·工伤死亡是否有交通费赔偿
      我们发现要是职工受到了工伤伤害,造成了人身残疾的话,那在日后的赔偿项目里面是包括了交通费的。那现实中,如果职工工伤死亡的话,那此时是否还有交通费赔偿呢?相信很多人都比较关注这点,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吧。 一、工伤死亡是否有交通费赔偿 没这么个说法。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


·商标交易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商标交易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什么近年来,大部分人的法律意识在提高,不管是申请专利还是商标的人数都在大幅的上涨。对于商标权人手里闲置的商标,不少人会选择出手,也就是进行商标的交易。那么商标交易会产生哪些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商标交易会产生哪些问题 商标买卖,其实也就是一种交易,理论上是与其他的买卖一样,就像去电脑城买个电脑,在家具城买件家具一样,“一手交钱,一手拿货”就可以了,但由于商标本身只是一纸证件,是一种...


·虽然我国的交通更加便捷了
      虽然我国的交通更加便捷了,交警部门对交通道路的秩序管理也更加严格了,但依然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将法律视为儿戏,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更有甚者会在肇事之后逃逸,这种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那么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虽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处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二、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要行政拘留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要行政拘留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4、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


·高速路车祸车辆残废怎么赔
      1、在高速路上,由于行驶车速相交于普通道路更高,且行驶车辆川流不息,驾驶员一当分心便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导致了自己的车辆严重损毁,甚至到了几近报废的地步,肯定会令我们难过不已。一般为了预防出现此类情况并最大的挽回自己的损失,我们都会提前购买相关的车险,这样一旦发生车祸遭受损失,我们可以及时的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来及时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2、但我们一定要明确,我们的车辆的损失在何种程度,并要知道车子的报废情况是否达到...


·闯黄灯撞人怎么处罚,如何查看交通违规?
      闯黄灯撞人怎么处罚,如何查看交通违规? 一、闯黄灯撞人怎么处罚? 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 因此,机动车闯黄灯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与闯红灯相同。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 据了解,由于电子警察需要拍摄三张照片才能认定闯红灯违法,其中包括一张路口情况照片。而闯...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义乌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义乌规定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义乌规定是怎样的? 浙江义乌居民因为交通肇事被刑拘的,经检察院起诉,法院会做出判决,量刑标准如下: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