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追讨加班费的时限是多久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员工追讨加班费的时限是多久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必须在下月发工资时兑现,而休息日的加班,单位可选择安排补休,但如果在半年内不补休的,就要以现金形式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倍的工资报酬。同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能以补休代替。6天休息日加班,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再按照2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索要加班费的时限是一年。对于一些劳动者拿不到或拿不全加班费,这项劳动仲裁是有时限的,一般不超过一年。二、劳动者应如何追讨加班费?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在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内,如果劳动者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的,则仲裁时效重新计算。索要加班费时需要劳动者提供证据,这种举证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正常公司加班记录或打卡记录,二是人证和录音证明,三是通过加班期间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据来举证。现实中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形有很多,不少劳动者对此都是忍耐,但也有不少劳动者会坚持讨要加班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事实上,劳动者在权益遭到损害时,一定要注重维权。在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却不给加班时,要注意向用人单位追讨,如果单位还是不给,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以向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求助。
  
  
  


·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是否收个税
      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是否收个税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


·工程质量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 建筑工程关乎的是国家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国家也从不同的方面对建筑施工团队和其他有关团队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发生严重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那么,工程质量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


·解除劳动关系本在哪办
      劳动关系是整劳动过程中,与企业之间产生的联系就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同时也证明了,企业与职工之间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员工与企业之间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但是解除劳动关系本在哪办,这是您有疑问的地方。下面您可以带着疑问和我们一起来了解。 一、解除劳动关系本在哪办 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当事人先联系自己所在的企业,和企业商量达成共识以后,然后再到人事部门办理解聘离职的手续即可。但是办理离职手续之前需要先把任何纠纷...


·一、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补偿?
      一、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补偿? (一)2007年12月31日前: 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前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


·一、工伤后多久解除劳动合同不具备赔偿条件?
      一、工伤后多久解除劳动合同不具备赔偿条件?工伤后不管多久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都需要对职工进行赔偿,除非是职工主动提出来的要离职,这样公司就没有赔偿义务了。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都做了比较详细的...


·春节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
      春节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一、春节加班工资标准是多少?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二、《劳动法》具体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


·工程质量事故认定是怎么认定?
      工程质量事故认定是怎么认定? 工程问题的时候如果一定出现事故的话,一定要做工程质量事故认定,就相当于为工程做一次工伤检验,这样就可以发现是哪个方便出现了工程失误,导致事故发生,那么认定是怎么认定的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工程质量事故认定是怎么认定? 事故定性 1、质量不合格 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


·深圳工伤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深圳工伤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工伤鉴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岗位工...


·一、无故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一、无故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


·工程质保期过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谁负责?
      工程质保期过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谁负责?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使用某种设备时都会非常关心它的保期以及之后的售后服务工作,他们常常会通过这些来考量一个设备的质量然而对它做出相应的评价,对一些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服务是非常看重的,好的设备维修的售后服务会使自己的品牌走得更长远,那工程质保期过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谁负责的,那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如果在施工单位的保修期结束后,开发企业尚需向购房者者承担保修义务,开发企业如何应对该情况? 首先,...


·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案期限是多少
      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案期限是多少 一、劳动争议仲裁过程 1、案件受理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仲裁庭在查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