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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的交通事故赔偿不能调解赔偿问题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交通事故是大部分的司机都会在生活中都会遇到的事故,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双方之间大部分都是通过交警进行调解赔偿。不过此时要注意了,不是所有情况下的交通事故都允许进行调解的。那么什么情况的交通事故赔偿不能调解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一起了解了解吧。
  1、当事人提供不出,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提供不出,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5、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6、当事人拒绝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7、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8、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9、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10、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11、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12、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相关阅读:当事人决定是否对交通事故赔偿进行调解?
  目前,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或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种做法的基本依据是1992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按该解释之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当事人必须先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处理,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调解前置。这一做法,对于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优势确实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全面建立市场经济,司法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这一规定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诸多问题,值得改进。
   交通事故赔偿不能调解的情形大致有上述我们提及到的12种,若有打算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的话,建议最好先了解相关的内容,否则的话就会耽误起诉的时间,再想要通过诉讼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案件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时效,那么这种情况下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也是不会受理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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