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通知如何进行风险防范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债权转让通知如何进行风险防范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注意事项
  1、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债权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第三人取得合同权利成为合同当事人。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但往往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2、认定债权转让已经通知债务人,一般有两种方式:
  (1)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
  (2)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可认定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3、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关于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时,不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只有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后才有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债权转让通知并不当然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债权转让通知中同时有催收债务的内容,或债务人收转让通知后明确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转让通知就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二、风险防范
  (一)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让与人在未如数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
  表见让与,即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债务人基于对通知事实的信赖而向受让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见让与情况下,债务人向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债权人无权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二)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
  设担保;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
  载明:“债务人于×年×月×日收到债权人×××将××(内容及金额)的债权让与受让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声明,在签收本通知回执日之前,没有收到债权人将相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通知。”据此证明本受让人受让的债权通知时间在先,同时也可避免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将已让与的债权再行让与第三人时将通知回执的时间倒签。
  在进行债权转让通知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双方一定要进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而且,需要以协议等方式来进行通知债权人。在我们进行风险防范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要在通知债权人之后,需要返回债权转让通知回执,来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
  
  
  


·有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具体程序是: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可能你觉得时间太长了,但是没办法,这是最...


·如何申请备用信用证贷款?
      如何申请备用信用证贷款? 一、什么是备用信用证贷款? 备用信用证担保贷款是指在境外金融机构开立备用信用证提供保证项下,银行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发放的贷款。备用信用证担保贷款,银行业常用术语。基本做法是银行以其他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开具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作担保,向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发放贷款。 银行接受外资银行开立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担保除了可为客户发放贷款外,还可为客户减免开证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出具反担保等...


·银行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
      银行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债权债务关系是社会关系中常见的一种,大多数人们会把钱存在银行,当银行吸收了存款就形成了银行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吸收存款的对象是不一样的,可以使个人和企业也可以是政府机构。所以银行债权债务关系较复杂,这里简单说明下银行债权债务关系。 一、银行债权债务关系 银行与存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客户将其款项存入银行而使商业银行对其具有债款义务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存款人(客户)在银行开立账户存款,和银行间形成合同关系,银行是债务人,...


·怎么用法律手段来追债?
      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中,经济纠纷在所难免。而如果有发生客户欠债的现象,债权方就要及时追讨,避免合法债权遭受损害。具体来讲,在债务方欠债不还时,债权方怎么用法律手段来追债呢?如果有必要提起诉讼,来进行追债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怎么用法律手段来追债 对于客户欠债,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我们...


·老公欠信用卡老婆要还吗?
      老公欠信用卡老婆要还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含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因此,衡量信用卡消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重要标准就是:“信用...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债券的种类有很多种,其中有一种就是可转换债券,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以及债券法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的灵活性相对较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转换,但是在转换的同时,一定要确保债券的价值能够得到保障,确保债券持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可转换债券的内容。 一、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


·骗取扶贫款属于什么犯罪
      如果金额达到了3000元及以上,按照诈骗罪论处。退还赃款的可以从轻处罚。但是,诈骗扶贫款属于犯罪性质严重,即使从轻处罚,从轻的幅度也不会很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一、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高利贷是一种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2002年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四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高利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主要如下:一是性质不同。民间借贷是属于互助性质的行为,通常属于私人之间的...


·什么是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
      什么是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首先,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是各类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债权及财产所有权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


·债权债务转移证明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证明怎么写债权债务关系中,在还款时,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偿还,我们就可以通过债权债务转移让其他人代替我们偿还债务,这时候就出现了债权债务转移证明。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解一下债权债务转移证明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转移 债权转让债务转移都属于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发生了变化。而“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和“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都属于合同内约定,合同当事人不变,比如—分包—就属于“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不能说它...


·讨债技巧—两全其美催款兵法
      

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由于人类特有的利己性,常常为了个人或小集团的的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穷追不舍,功利目的的表现得十分突出。我们承认并尊重人们的个人利益,但如果人从们能够在追求个人效用最在化的同时,也能兼顾他人及社会利益,采用一些两全其美之策,往往会取得令人难以想像的优厚回报。此道理在催款清欠工作中亦同样如此。 

常言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在债务纠纷中,若当事人双方都能高姿态地作出一些让步,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