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可以用保险单进行抵押贷款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民间借贷可以用保险单进行抵押贷款么? 一、保险单是否可以进行抵押贷款?
  据了解,有储蓄性质的保单,可以用来贷款,比如人寿保险、分红型保险、养老保险、年金保险等保单。除此情况之外,部分万能型的两全保险、万能型的养老年金保险的保单,也有储蓄功能,可以用来贷款。这需要而意外险、健康险、投资连结保险等险种,不具备储蓄功能,是不能用来贷款的。
  当然,也不是说有储蓄性质的保单,就一定能用来贷款。我们了解到,没有产生保单价值准备金的保单,未满一年保费费保单,账户内现金价值较小的保单,已办理减额缴清的保单,已停效保单等,都是不能用贷款的,需要看具体规定。
  将保单用来贷款,还需符合另外的贷款条件,比如保单的投保人的年龄不得小于18周岁,也不能高于60周岁。
  因此,借款人在申请保单贷款前,一定要先到当地贷款机构详细咨询了解,然后提前做好准备再申请贷款。
   二、保单贷款的还款方式是什么?
  还款时客户可以选择一次性全部偿还或部分偿还。如果在贷款期满时,客户未能偿还贷款及贷款利息,所欠保单贷款及累积贷款利息将构成新保单贷款,按到期日次日的保单贷款利率计息。如果客户部分偿还贷款,其还款将首先用于偿还累积利息,然后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贷款本息小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时,保险合同终止。
   三、办理保单贷款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保单贷款的前提是,投保两年以上并且其保险账户存在现金价值,通常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最大贷款金额为客户保单现金价值的70%-80%。
  2、并非所有保单都能贷款,购买了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分红险以及养老险、年金险等保单的企业和个人,可以根据自己所购保险的现金价值以保单质押的方式进行相应额度贷款。
  3、保单质押贷款只适合用于短期资金周转,并不适合用于股票等高风险投资。
  4、保单贷款必须由投保人或被保人申请,不允许委托办理;已经发生保费豁免的保单不能办理质押贷款,此类情况在少儿险中比较常见。
  由此可见,老百姓手头有保单的话,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并且保单是储蓄型的,那么民间借贷可以用保险单来进行抵押,获得一定贷款的。贷款额度会按照保单价值进行计算,通常最大额度是70%左右。并且保单贷款只能由投标人申请,不得进行委托。
  
  
  


·债务人搬家债权人阻拦可以报警吗?
      债务人搬家债权人阻拦可以报警吗? 一、为什么警察不能立案呢? 此次案件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派出所管辖治安和刑事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因此,债务人想要搬家遇到债权人阻拦,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其次是起诉法院,除非导致了治安和刑事的后果,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的。另外,为了限制公安权力的滥用,我国法律也规定了警察立案的范围,也造就了目前公安及检察院对经济案件的立案侦办一直处于审慎态度。其实在债务纠纷中...


·遇到商业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商业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遇到商业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商业欠钱不还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仲裁或者是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债权。具体的方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


·企业应该如何应对欠款纠纷
      企业应该如何应对欠款纠纷 一、企业应该如何应对欠款纠纷 追偿欠款,令人头疼心烦、苦不堪言。 在企业发生了欠款纠纷后,为应对欠款纠纷,企业至少应当做到: 1、梳理现有证据能否证实欠款事实,如不能证实,必须补充调查新证据; 2、通过互抵债务、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接受对方生产要素、有价证券、个人物品等方式促成协商与调解; 3、债务人人去楼空时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应当及时报案并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4、通过专业调查公司,了解债务人的人员、资金、财产...


·偿债风险该如何防范?
      偿债风险该如何防范? (一)确定最佳的资产负债率 既然是举债经营,就必然涉及偿债问题。现实经营活动中,也存在偿债得不到履行的现象。对举债经营企业而言,要降低偿债风险,最直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企业的债务本息控制在偿债能力范围内,为此需要为企业确定一个最佳的资产负债水平。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多大才算是合理,主要取决于企业价值的大小。企业价值高,一方面表明企业盈利水平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偿债资金多,另一方面也说明在银行的信誉高、...


·遇到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遇到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一、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一、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1、离婚债权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债务的处理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偿权。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可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约定由夫妻双方约定...


·一、物权优于债券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物权优于债券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物权优于债券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就同一房屋,同一主体,有“优先购买权”,并不等于就同样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当然,如果享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必然享有“优先购买权”。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


·十年加利息的借条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代 理 词 该借条是有偿合同。该借条中有年息1500元/年的约定,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从该条文中可知对于公民之间借款一般为无偿借款,而本案是有偿借款,这从“借条”以及诉讼请求含利息可知。 基于有...


·法律规定子女继承债权可以吗?
      法律规定子女继承债权可以吗?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子女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子女取得父母遗产的权利。是以父母子女间存在血缘关系或法律上拟制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同意通过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所生子女均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根据《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


·债权转让法律法规具体有哪些
      债权转让法律法规具体有哪些内容? 如果债权人不想继续享受债权,可以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了解这些债权转让法律法规对于双方进行债权转让都是有帮助的。那么《合同法》对债权转移具体有哪些规定?下面让我们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一个了解。 一、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是怎样的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是怎样的? 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为了更好地保障我们的自身权益,我们最好签订有关的法律协议。比如说,如果我们酒店要进行债权债务的转让,那么我们就应该签订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协议,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