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融合了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如果您要以股东的身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就一定要先了解其设立的条件。下面,我们为您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下限为1名股东,这名股东可以是1名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1名法人股东,一名股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二、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典当行至少需要300万注册资本)。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法所列举的前七个事项都属于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这一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不记载或者记载违法者,章程无效。四、 有公司名称。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依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其中,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另外,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至两名监事。五、 有公司住所。 原《公司法》要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新修订的《公司法》并无此要求,只要求有公司住所即可。公司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法定的注册地址,不同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综上所诉,股东人数、股东出资最低限额、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关注的五个条件,这五个条件分别有其依据的法律条文。具体的条文细则您可以查阅《公司法》,如果您对相关的法律条文有什么疑问,敬请咨询网站的律师。以上内容就是我们为您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注销要经过哪些程序
      公司注销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公司注销要经过哪些程序 公司停产歇业,丧失经营能力后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那么公司注销要经过哪些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


·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是什么?
      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是什么? 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客体、客观、主体以及主观四个方面,具体要件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各个公司都是由多个不同的部门组合而成的,单位用人都会按照严格的要求进行筛选,表现优异者则能进入高层管理,但是如果高层管理辜负了公司的期望,利用职位特权做了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就犯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那么关于背信损害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看一下。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新出的政策中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鼓励人们创业,是很多人都非常关心。有些人成了公司的法人,有些人成了公司股东。那么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股东还是享有很多权力的但同时也承担着一些责任。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承担的权利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 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


·外贸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外贸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外贸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用到大量的资金,只有确保资金充足,才能实现企业规模的增长和效益的提高。这时,就会涉及到融资,在金融市场发达的今天,企业融资方式也越来越多。那么外贸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外贸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


·公司法验证规定具体有哪些
      现在国学大力鼓励自主创业,公司越来越多,而资金又是一个公司最重要的支柱。是有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运营,当股东对公司出资后,就必须有验资机构负责该公司的验证。那公司法验证规定具体有哪些呢?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验资机构规定 第三十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


·股份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股份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的 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代理机构是经营或者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新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应该具备四个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的办公场所; 2、有3万元以上的必要资金和办公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等; 3、有独立的账号,机构内部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3名以上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并且专职、兼职代理人的比例不得超过1:3. ...


·国有企业人员受贿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受贿是一种藐视国家法律的一种行为,是无视国家法律的一种行为,很多不同领域的领导都会利用职位的便利,替相关人员瞒报,谎报具体情况,私有企业有这种情况,国有企也有这种情况,那么国有企业人员受贿的客观要件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一、国有企业人员受贿的客观要件是什么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详续费的行为。1、索取或受贿所谓贿赂,是指...


·企业派生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派生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的分立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对于公司的派生分立,需要遵守分立的程序,办理分立的相关事项。对于公司派生分立的,需要进行哪些程序?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部分资产或营业进行分离,另设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或分支机构,原有公司继续存在的公司分立形式。 公司派生分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二)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


·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
      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各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包括进行投资、制订章程、对企业日常进行管理等等。因此,如果股东虚假出资,对公司发展的消极影响将不可小觑,2013年12月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的内容有多更改,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略有不同。让我们来带你了解。 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将会承担哪些责任: 一、对内责任 对内责任是指虚假出资股东在公司内部应对其他股东及公司承担的责任。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