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少儿医保是什么意思?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作为家长,最担心就是小孩生病,小病小灾还则罢了,遇到大的疫病家长就头疼了,因此会背上不小的经济压力。针对这样的情况,很多省市推出了少儿医保,家长为小孩购买少儿医保后,就能在看病的时候报销部分费用。那么少儿医保是什么意思?我们通过本文详细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少儿医保是什么?
  
  少儿身体机能发育不完善,抵御疾病侵蚀的能力较弱,所以孩子患病尤其是患重大疾病的风险加大,少儿医保的出现为少儿的健康成长提供医疗保障。为使少儿和在校生得到医疗保障,国家建立了少儿医疗保险制度,财政和家庭各缴纳75元,全年150元,待遇只包括住院和大病门诊、不包括普通门诊。
  
  少儿医保也称少儿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可防范儿童成长过程中由于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造成的风险,预防儿童在罹患疾病后不会因为经济上的原因而无法得到优质、快速的医疗服务。
  
  二、少儿医保的优势是什么?
  
  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待遇和管理完全按照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将会大大提高参保少儿及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方便了参保少儿及大学生的就医方式,主要体现在:
  
  1、从待遇上看,参保少儿所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大大增加。
  
  增加了普通门诊待遇。大大提高了基金支付的封顶线,参保人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满6年的,基金支付不设封顶线。住院起付线降低了200元。提高了住院医疗费用的记账比例,由原来的分段支付80%至90%提高到全部按90%记账。扩大了大病门诊病种,由于住院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从诊疗项目到药品目录到大病门诊病种均得到扩展和增加。
  
  2、参保少儿就医转诊更为便利。
  
  目前少儿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不太多,只有几十家,对参保人就医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和大病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全市有近千家,数量和可选性远大于少儿医疗保险。另外目前少儿医疗保险参保人自行转诊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纳入住院医疗保险后自行转诊的费用也可以按比例报销。
  
  3、易于与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衔接。
  
  未成年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后,成年后可自动转入相应的医疗保险形式,不存在医疗保险制度的转换,也不用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三、缴纳少儿医保享受哪些待遇?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及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及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参保少儿及大学生住院时按照其所住医院级别不同,住院起付线也不同,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为100元,市内二级医院为200元,市内三级医院为300元,非本市医院为400元。参保少儿及大学生转诊转院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住院起付线。
  
  少儿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如果其父母的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支付其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这样,参保少儿的门诊就医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参保少儿可使用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住院医疗保险的门诊待遇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参保少儿门诊就医使用父母的个人账户时,需在就医时同时提供父母的社会保障卡,这样,少儿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将会从父母的个人账户里支付,将不会占用少儿本人的门诊统筹基金。
  
  通过上面我们的介绍,相信广您长朋友应该明白了少儿医保是什么。少儿医保是国家建立的针对少儿看病就医的医疗保障体系,缴纳的钱并不多,但是比较管用。家长给孩子购买少儿医保后,其享受的医疗待遇会大大增加,报销的时候凭借医保卡就可以了,非常方便。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医疗责任事故罪应如何认定?
      医疗责任事故罪应如何认定? 一般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如果造成的当事人死亡或者是受到严重伤害的,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那么,医疗事故罪应该如何来进行认定?下面,就简要讲述一下有关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的具体问题。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


·法医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
      法医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发生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为了明确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情况,公安机关会委托法医进行伤情鉴定。法医接到委托后,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出具鉴定报告。伤情鉴定是有严格标准规范的,从伤残程度看,总共分为十级。那么法医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


·发生医疗纠纷要如何赔偿?
      发生医疗纠纷要如何赔偿?医疗纠纷的赔偿,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


·民营医院如何改制为公司流程
      民营医院如何改制为公司流程 目前,看病难基本已经成为我国公民一个普遍的认知。最主要还是因为我国人口众多,但是一些医疗资源是十分有限的。通常情况下国有医院的经营会比较好一点,民营医院在经营过程当中,其实遇到的困难还是比较多的。因此民营医院的自我改制也是迫在眉睫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民营医院如何改制为公司流程? 民营医院如何改制为公司流程? 1、审计和资产评估: 拟改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查审计,对核损后的存...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医院是必然要进行赔偿的,因此,提前了解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标准,有助于你在索要赔偿时更好地维护你的权益。下面,我们为你整理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


·医患纠纷去哪解决
      医患纠纷去哪解决 一、 医疗纠纷 可以 投诉 1、医院医务科电话 2、医院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二、医患纠纷解决办法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


·医疗纠纷案件听证会如何进行?
      医疗纠纷案件听证会如何进行? 一、组织听证会的目的、意义和法律依据 (一)组织听证会的目的、意义 1、通过鉴定人或专家就有关问题的提问和了解,进一步澄清事实; 2、通过对鉴定有关问题的说明和沟通,使当事人和鉴定人增加理解和互信; 3、承办法官主持或参与听证会,法官和鉴定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直接沟通,可以使法官和鉴定人对案件有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4、因为鉴定过程更加透明、公开,诉讼当事人普遍参与,所以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的鉴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的,经过会议讨论后通过,这一细则改变了我国过击医疗机构多头管理、靠行政干预管理的被动局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理顺了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体制,确立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管理中的法律地位。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


·医调委鉴定费多少
      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关于核定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标准为,首次鉴定费用为每宗2500元,再次鉴定费用为每宗3500元。此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鉴定费由受理鉴定的医学会在受理时向鉴定申请人预收。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向医患双方各预收50%;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方支付,...


·医疗事故罪认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罪认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即使在科技发达的现在。科技的发展,也只能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但故意性质的医疗事故,若得到卫生部门的确定,则需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在法律的规定下,医疗事故罪认定该怎么确定呢。 医疗事故罪认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罪的认定首先要明白一个误区,不是构成医疗事故就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多数 是医方承担民事责任,少数是承担行政责任;而极少数严重的故意犯罪方可认定为医疗事故罪。其次,不是主观故意,而...


·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把握医疗过失的内涵 民法对过失的构成采客观标准,以注意义务作为过失的内涵所在。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来源于法律规定、行业规范与惯例的要求、医患双方的约定等。学者刘心稳总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医疗事故预见义务、防范义务、避免义务和损害减轻义务的组合,是法定义务、约定义务、职业义务的组合。 二、把握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 通说认为,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分为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