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票和公司债券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股票和公司债券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一、股票与债券的定义
   1、股票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据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凭证。从资产负债表上看,公司净资产(所有者权益)除以总股份数,即为每股净资产。经常接触到的市净率指的是每股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率。市盈率是某公司股票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即需要多少年盈利积累才能达到当前股价。市净率和市盈率通常作为价值投资的重要评判指标。
   2、债券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所规定的资金借贷双方的权责关系主要有:第一,所借贷货币资金的数额;第二,借贷的时间;第三,在借贷时间内的资金成本或应有的补偿(即债券的利息)。作为债务凭证可以像股票一样在市场流通买卖。
   二、股票与债券的联系
   1、两者都是投资手段,体现着资本信用
  它们既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又能为公司筹集到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说,由于股票和债券共同构成其资本总量,因而两者的发行量此消彼长,形成相应的公司资本结构。
   2、流通性
  两者都属于流通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转让,其流通价格都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银行利率的影响
   三、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
   1、发行主体不同
  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2、收益稳定性不同
  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赢利情况变动而变动,赢利多就多得,赢利少就少得,无赢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从本金方面看,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债一样;股票则无到期之说。股票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归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产,还要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那时甚至连本金都会蚀尽。
   4、经济利益关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况表明,债券和股票实质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有价证券,二者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债券所表示的只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所表示的则是对公司的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同,就决定了债券持有者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则有权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5、风险性不同
  债券只是一般的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低;股票不仅是一般的投资对象,更是金融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高,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可以暴涨暴跌,安全性低、风险性大,但却又能获得很高的预期收入,因而能够吸引不少人投入股票交易中来。
  另外,在公司交纳所得税时,公司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属于净收益的分配,不属于费用,在所得税后列支。这一点对公司的筹资决策影响较大,在决定要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时,常以此作为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以上就是对股票和公司债券的联系和区别的介绍了。总的看来,股票和债权作为公司的两种手段,其性质都是差不多的。但是,股票的发行要求要高于普通的公司债券,同时,股票能够筹集到的资金也更多。但是,发行股票不仅对公司的形式有所要求,对于公司的实力也有一定的要求。因此,我们建议您充分结合您的公司现状,选择最适合您的融资方式。
  
  
  


·债权凭证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债权凭证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债权凭证的法律特征 债权凭证具有如下特征: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 二、债权凭证...


·债权债务一人处理时合同是否会继续
      债权债务一人处理时合同是否会继续 (一)、混同原因 1、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 (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2)、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 (3)、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 (4)、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件二人...


·有关债权债务法律规定
      有关债权债务法律规定 一、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


·没有欠条但有录音有用吗,录音的效力是怎样的
      没有欠条但有录音有用吗,录音的效力是怎样的? 生活中,借钱有欠条、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明方式,而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打欠条。但是如果没有打欠条或者欠条丢失了,只剩下录音,那么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没有欠条,但有录音有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


·物流公司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
      物流公司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1、第一,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其他款项。2、第二,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索要工资,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拒不支付专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第三,如果所谓的老板没有真正的经营实体,不存在公司或其他组织,只是个人用工,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属劳动报酬等4、借钱不还,这是民事...


·对方欠钱不还败诉后没钱还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败诉后没钱还怎么办?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欠债不还起诉处理方法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


·该如何预防民间借贷风险
      如何预防民间借贷风险1、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


·安全生产伤亡一人安监局罚款多少钱?
      安全生产伤亡一人安监局罚款多少钱?安全生产伤亡一人的至少二十万!具体请参照以下两条法律条款:《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报警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报警欠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二、法院诉讼来解决方式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


·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有几种
      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有几种 一、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有几种 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


·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
      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只有借条不一定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