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1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行为、发行人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据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1.3本规则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本所 交易市场挂牌买卖。
  
  1.4本规则所涉专门用语,适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1.5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本所上市,应当遵守本规则。本所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规则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人及上市推荐人进行监管。
  
  第二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申请
  
  2.1发行人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可以向本所申请上市。
  
  2.2发行人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上市申请书及董事会关于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决议;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文件;
  
  (三)上报中国证监会的全套发行申报材料;
  
  (四)上市推荐人出具的上市推荐书;
  
  (五)上市推荐协议;
  
  (六)上市公告书;
  
  (七)发行人拟聘任或已聘任的信息披露负责人的资料;
  
  (八)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发行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九)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
  
  (十一)登记公司出具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情况证明;
  
  (十二)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要求的其他文件。
  
  2.3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4发行人在提出上市申请至获准上市前,未经本所同意,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2.5发行人的上市申请获本所批准后,发行人应当及时与本所签定上市协议。
  
  2.6发行人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前五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布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的内容和格式遵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披露要求。
  
  2.7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本所上市,应当由一至二个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机构推荐并出具上市推荐书。
  
  上市推荐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行人概况;
  
  (二)申请上市债券的发行情况;
  
  (三)发行人与上市推荐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存在何种关联关系;
  
  (四)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五)上市推荐人认为发行人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和存在的问题;
  
  (六)上市推荐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2.8上市推荐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所会员资格;
  
  (二)从事证券承销工作或具有本所认可的其他资格一年以上,且信誉良好;
  
  (三)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推荐工作的主要业务人员熟悉本所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业务规则。
  
  (五)本所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2.9发行人应当与上市推荐人签订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推荐协议,规定双方在申请上市期间及上市后的权利和义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推荐协议应当符合本规则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协议的有关规定。
  
  2.10上市推荐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确认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上市条件;
  
  (二)确保发行人的董事了解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协议规定的义务与责任;
  
  (三)协助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并办理与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相关的事宜;
  
  综上所诉,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规则内容主要包括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申请上市的文件资料以及上市推荐人的条件和义务。本规则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各个方面的事项都做了具体要求和说明,能够比较合理地规范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管理,并且促进深圳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
  
  


·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一、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


·在交通规则中冲黄灯违章吗
      在交通规则中冲黄灯违章吗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公民素质,一般情况下您都知道红灯和绿灯的的交通信号灯意义。都知道红灯不能闯,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却发现越来越多的人闯黄灯,对于黄灯的作用我们都知道是警示司机和行人,那么冲黄灯违章吗?交通部是否对这一现象做出过明确说明呢?一、冲黄灯违章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得不到赔偿。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因此,如果二年内无人报案,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可能不会被行政处罚。同时,如果因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也是有追诉时效规定的,超过了追诉时效,将可能不再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所以,发生了交通事故...


·肇事车逃逸理赔是如何规定的?
       在许多交通事故中,对受害方的补偿包含保险公司的理赔以及肇事者的经济赔偿,但如果交通肇事逃逸,那么保险公司是如何理赔的呢?其方法是赔付交强险,但不会赔付商业险,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相关保险条列就有说明两个险种的赔偿条件,具体请看下文。 理赔依据如下: 一、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


·开发商交付义务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开发商在购房者交付了全部房款之后,需要先实际向购房者转移房屋的占有,其实也就是进行房屋交付。对应也有相应的交付义务,那究竟开发商交付义务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的义务: 义务一: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购房人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


·准格尔旗交通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准格尔旗交通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 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1)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2)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1)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2)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 (3)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4)...


·三者商业责任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
      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商业险的主要区别如下,一、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投保的,而商业险是自愿的,故您必须购买交强险。二、交强险的保证范围广,而保险金额低,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而保险金额高,保障范围方面,发生保险事故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


·酒后驾车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中醉酒驾驶的性质更为
      酒后驾车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中醉酒驾驶的性质更为恶劣、情节更为严重,醉酒状态下的驾驶人如果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不仅对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和危害,而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因此,我国法律对醉驾行为制定了十分严厉的处罚措施,那么,醉驾五年吊销驾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一、酒后驾驶分两种类型: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


·八级伤残交通赔偿金怎么计算?
      八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金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 %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 %,二级伤残则乘以90 %,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 %,这样,伤残程度越严重,残疾赔偿金也越高。根据丧...


·批捕后没有移交检察院的原因是什么
      一、批捕后没有移交检察院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的延长)。 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则应继续对案情和证据进行整理,再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来向人民法...


·车辆年检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在每年的4月份左右,基本上都是
      车辆年检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在每年的4月份左右,基本上都是机动车集中进行年检的时间。而要是机动车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年检的话,在被交警发现之后,就会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作出处罚。同时在实际申请进行年检的时候,也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到底车辆年检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下面是对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 一、车辆年检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办理条件及申请材料: 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