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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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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年最新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妥甸镇:东城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小村居民委员会,平均补偿标准:45461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大庄镇:大庄村民委员会。法脿镇:法脿村民委员会。鄂嘉镇:鄂嘉村民委员会,平均补偿标准:40394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大麦地镇:普龙村民委员会。安龙堡乡:安龙堡村民委员会。爱尼山乡:海资底村民委员会。独田乡:独田村民委员会,平均补偿标准:33580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法脿镇:六街村民委员会,雨龙村民委员会。鄂嘉镇:阳太村民委员会,密架村民委员会。安龙堡乡:新街村民委员会,说全村民委员会。爱尼山乡:旧哨村民委员会,六合村民委员会。独田乡:大水田村民委员会。平均补偿标准:25130元/亩。
    五类区片范围:妥甸镇:桂花井村民委员会、箐口村民委员会、大敌鲁村民委员会、麦地新村民委员会、丫口村民委员会、罗少村民委员会、和平村民委员会、九石村民委员会、新会村民委员会、羊桥村民委员会、马脚塘村民委员会、马龙村民委员会、中山居民委员会、窝碑村民委员会、格邑村民委员会。大庄镇:尹代箐村民委员会、各三郎村民委员会、洒利黑村民委员会、木章郎村民委员会、普妈村民委员会、普岩村民委员会、柏子村村民委员会、代么古村民委员会、干海子村民委员会、麻栗树村民委员会、桃园村民委员会、杞木塘村民委员会。法脿镇:烂泥村民委员会、石头村民委员会、铺司村民委员会、双坝村民委员会、者科哨村民委员会、麦地村民委员会、红栗村民委员会、法甸村民委员会、折苴村民委员会、古木村民委员会。鄂嘉镇:茶叶村民委员会、大红山村民委员会、旧丈村民委员会、麻旺村民委员会、龙树村民委员会、新厂村民委员会、老厂村民委员会、平掌村民委员会、东凤村民委员会、义隆村民委员会、新树村民委员会。大麦地镇:峨足村民委员会、光明村民委员会、底土村民委员会、河口村民委员会、大麦地村委会、邦三村民委员会、蚕豆田村民委员会、野牛村民委员会。安龙堡乡:柏家河村民委员会、他宜龙村民委员会、法念村民委员会、六纳村民委员会、青香树村民委员会。爱尼山乡:大箐村民委员会、力丫村民委员会、麻海村民委员会、把租村民委员会。平均补偿标准:2256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就将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土地共有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凌水街道:河口村、栾金村、庙岭村、小平岛村。补偿标准:区片价:360000元/亩;建设用地:360000元/亩;未利用地:288000元/亩。...


·农村土地承包 主体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 主体是谁? 土地承包在农村已经是一种很常见的经营方式,土地拥有者可以因为某些原因将土地承包出去从而获得利益,不至于让土地荒废,同时也能让其他人使用土地以获得利益,这是一种互利共赢的经营方式,那么搞清楚农村土地承包 主体是谁,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农村土地承包主体是谁 一、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承包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


·缓刑收监是回判决地吗
      一般是回判决地。据我国刑诉法规定:被判缓刑申请的异地执行,但由于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可以申请回原籍执行。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是什么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是什么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二、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方式目前基本不采用)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它主要适用于工业项目、市政公益事业项目、非盈...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呢?
      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呢?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权的最终体现,也是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原则的具体反映。 2、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


·土地确权新政策下,没有土地的农户可以分地确权颁证吗?
      土地确权新政策下,没有土地的农户可以分地确权颁证吗? 从目前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发布的确权政策来看,土地确权和土地调整并不冲突,但是不排除地方在实施过程中,为了控制“为了确权而拿地”的问题而实施确权期间不调地的相关政策。 因此能不能分地确权还得看你们当地的政策。 但其实抛开上述“不得调地政策”这个问题来讲,农村无地人员要想按照家庭承包的方式重新分到土地其实也是挺难的。 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影响: 1.农村机动地越来越少; ...


·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有哪些?
      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有哪些? 近几年,经济的日益发展也使得土地的价值不断增长。虽然国家规定了个人和单位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但土地使用权却是可以出让的,不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应满足一定的条件。今天,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以及它的出让流程。 一、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有哪些?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


·土地使用权的继承
      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缘关系或者是婚姻关系,再或者是通过遗嘱指定的人,才能成为继承人,国家或法人是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权的。在这里我们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土地的使用权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指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遗嘱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这种行为就是土地使用权的继承。而由于土地具有特殊的性质,所以土地使用权继承与其他的财产继承也是有区别的。归国家的国有土地,其使用权的继承与我国的一般财产继承基本上是一...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是规范土地流转的基础。 第三条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其真正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四权统一的权利。 第...


·征地补偿中菜地与耕地的补偿是一样的吗?
      征地补偿中菜地与耕地的补偿是一样的吗? 政府为了国家建设的需要,往往会采取向农民征地的手段来帮助国家建设。在国家向农民征地的过程中,农民们都很乐于将自己的土地用于国家建设。但是由于农民们法律知识的缺少,有时候并不能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其实在国家征地中,不同种类的土地所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关于征地补偿中菜地与耕地是否一样。 首先菜地和农田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


·外地户口能不能在本地办结婚证
      外地户口能不能在本地办结婚证我国法律规定,如一方是本地,另一方是外地,可以办理;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不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对方的户口在当地,就可以在当地办理的。如双方的户口都不在本地,是不可以的,必须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二、哪些情况是禁止结婚的?《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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