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判定婚姻受到胁迫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我国法律主张婚姻自由,婚姻法保障人们的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这仍然不能避免因胁迫而结婚的情况。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应该如何判定婚姻受到胁迫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判定婚姻受到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
  
  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相威胁,而使某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并且没有法律依据。同时,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另一种是直接对他人实施不法行为,给某人造成损害,而迫使该人结婚。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绑架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诽谤对方等。
  
  当事人在受到威胁而结婚时,其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并不是出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就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因而法律赋予受胁迫的一方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使受胁迫的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自己是否与对方结为夫妻。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意愿结婚的情况”。在判断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达到让被胁迫者产生恐惧,或直接现实地对被胁迫者进行身体上或精神的伤害。
  
  2、行为人的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比如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这块手表就不送给你”,这里,男方的言行仅仅是取消赠与的表示,并不构成非法胁迫行为;而如果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我就将你家的房子烧了、父母杀了”,男方的这种言行就是非法胁迫行为。
  
  3、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胁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受胁迫人的身体或心理造成损害,为了达到迫使受胁迫人结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
  
  4、受胁迫方因行为人的胁迫行为而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按照胁迫者的要求,同意结婚。
  
  二、怎样才能宣告婚姻无效
  
  当婚姻有下列四种情形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另外,《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通过上文的介绍,您可以知道,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此外,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一、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离婚请求权是男女双方都享有的权利。如果男女双方感情确实破裂
      离婚请求权是男女双方都享有的权利。如果男女双方感情确实破裂,那么双方都有权利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一方在坐牢的话,可以起诉离婚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一方在坐牢的话,通过协议解除婚姻的方式,可能性就很小,所以如果双方还是想离婚的话,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是由于一方,正在坐牢,没有在住所地,所以需要先确定受理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1.对于正在服刑的人员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是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


·结婚登记手续该怎么走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
      结婚登记手续该怎么走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


·婚姻纠纷中各类股权纠纷
      婚姻纠纷中各类股权纠纷
    (一)因婚姻纠纷导致的股权纠纷类型
    1、夫妻一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离婚时要求分割该股权;
    2、夫妻一方持股公司对N个子公司控股;
    3、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
...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私生子,这类孩子的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他们在各方面都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然而,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那么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我国事实婚姻从哪年认定?
      事实婚姻从哪年认定?在民事审判中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


·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
      在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其实会有严格的程序要求,一般一个案件需要经过多次开庭才会作出最终的判决。但就离婚案件来讲,有的人就在咨询我们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 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


·离婚女方有优先抚养权吗
      离婚女方有优先抚养权吗离婚对于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都判给母亲,要收集有利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可以对孩子学习方面进行指导。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
      现在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夫妻俩常常忙着工作,而忽略了彼此之间的感受,造成了离婚现象的普遍。当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随之出现。那么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新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


·我国大多数人都只知道现在醉驾的话是要被判刑的,但是对于国家具
      我国大多数人都只知道现在醉驾的话是要被判刑的,但是对于国家具体的规定和相关的法律实施细则并不是特别了解,就比如说有的时候,交警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醉驾司机的车辆进行扣押,扣车以后,司机比较关心的问题是在我国醉驾被扣车主费多少?之所以有人会考虑这个问题,还是体现了本人对于醉驾的相关法规是非常模糊的。 一、在我国醉驾被扣车主费多少? 醉驾,是犯罪行为,依法应给予刑事处罚。 对于因醉驾而被扣车的,交警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的扣押或者保管费,否则...


·请问在我国新婚姻法 离婚条件的概念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由于各种因素,无法在共同生活,就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自己的婚姻生活。在我国,由于每年离婚率的增加,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民法典,以保障离婚率的减少。最近,有关民法典 离婚条件的制定已经出来,一下就是其详细要点。 一、请问在我国民法典离婚条件的概念是什么 民法典离婚条件做出了新规定。夫妻双方当事人都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请看下面民法典离婚条件具体有哪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