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人赖账怎么办?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当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开始考驾照,有些人因为胆子小或者胆子太大都随随便便的开车上路,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私家车也逐渐增多,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那么自然就会有交通事故责任赖账的情况发生,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一下交通事故责任人赖账怎么办。
   一、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此外,从维护权益受损一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特别规定了车主承担垫付责任的原则。车主承担垫付责任是指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事后,承担垫付责任的车主可向肇事司机追偿。
   二、拿到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
   三、合理要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有关交通事故责任的相关内容,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有些人会有不服,也有些人直接就会耍赖不负责任,那么当您面临这种情况的时候,就请您根据我们上文教您的方法来对付交通事故责任人赖账的人,以上为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期限的答辩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关于误工期限的答辩内容是什么?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


·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和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是严重不同的,既然涉及到的赔偿项目都不同,那么具体对赔偿的计算当然也是有所差异的。那您知道该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吗?这里要区分一般伤害情况和造成了残疾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问题接踵而来。我国每个省份都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制定了相关赔偿标准。那么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有哪些内容?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通过下文的介绍做一个了解。 一、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数据,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


·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吗?
      被建筑单位录用,工人办好入职手续后,会和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工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那份合同,以后发生纠纷,这个就是最好的证据。在合同里面,一般要写清工资报酬、社保公积金缴存及工作内容等。那么,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吗?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


·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
      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现在的交通工具也越来越达,从步行到自行车再到电瓶车,到现在几乎每家每户的汽车,那在我们购买汽车的时候也会为汽车买一份车险,那我们一定要了解一下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 依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交强险中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制为1万元,主要包括的项目有: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


·车辆划痕险5000需要多少
      车辆划痕险5000需要多少钱?爱车被尖锐物品划伤,为了美观想去重新喷漆,却被告知喷漆费用十分昂贵。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很多车主在买车买保险的时候就会顺带着购买车辆划痕险。也有车主对划痕险并不是那么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计算一下车辆划痕险5000需要多少钱。 一、车辆划痕险 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


·交通事故中撞坏牙齿算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中撞坏牙齿算几级伤残? 九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


·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交那些资料?
      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交那些资料? 现今股份制公司都有一个经济法人,此法人须是股东里的代表。由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进行内部变动更改法人信息或者公司并购了需要更改法人,那么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股东有哪些特征呢?下文我们为您收集整理。 一、股份公司法人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股东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 5、新股东的身份证复印...


·贷款买车和全款买车的区别
      贷款买车和全款买车的区别一、贷款买车和全款买车的区别全款购车须交:购置税、挂牌费、交强险、车船税,保险是你自愿的。贷款购车就要上全险了,银行要求的,全国都一样的。因为贷款期间车的产权不是你的,你是用你的车辆作抵押,当你还清贷款了再去办解除抵押。贷款购车就是在贷款期间你的产权证、购车发票、全险保单都要押在银行,等你还清贷款了,再解除抵押。 全款就不需要抵押了,没那么多事。二、贷款买车的申请条件申请汽车消费贷款除了必须在银行所认可的特约经销...


·交通事故发生后多久报案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多久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报案的时间没有统一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


·现在我国对醉驾这一刑事犯罪行为抓得很严格,醉驾被交警查实后,
      现在我国对醉驾这一刑事犯罪行为抓得很严格,醉驾被交警查实后,在酒醒前要被交警部门约束。在酒醒后会被拘役并且处以罚款,我国对醉驾的处罚包括处以多少罚款是有规定的,根据醉驾的相关规定,醉驾交罚款20000合理吗? 一、醉驾交罚款0合理吗? 不合理。这属于乱罚款,醉驾入刑,应当判拘役2--6个月 。一般处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