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 一、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
   1、“函电”讨债法
  (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欠款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
  (2)优点: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
  (3)使用范围:一直保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不大,且欠款人有偿还能力的;相距较远,且交通不便,或欠款人众多,并相对分散;债权人意欲收集和保存确权书证。
   2、“会议”讨债法
  (1)优点: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便于全面了解欠款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或“攻坚战”。
  (2)适用范围:欠款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欠款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3、“公证”讨债法
  优点:强化欠款人偿债的责任意识;不经审判程序,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措施;
   4、“代位取偿”讨债法
  适用本法应注意:债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欠款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要充分考虑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代位取偿要考虑取偿的可行性;
   5、“律师协助”讨债法
  (1)律师的重要作用:敦促作用;参谋作用;骨干作用;代理作用;助手作用;预防作用。
  (2)律师的主要做法:清理帐目,分析成债原因;函件催讨;行政干预;召集欠款人会议;债权转移;两地律师协作调解;签订清欠协议书;请求工商、金融部门配合清帐;诉讼。
   二、欠款人不还钱能扣押其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欠款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欠款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欠款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欠款人的财产。
  (2)当欠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欠款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欠款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生活中,如果您有遇到欠款人不还钱的情况时,您要注意积极向欠款人讨债,但是讨债要注意方法,不要采取不当的甚至是违法的措施,否则您将会得不偿失。当然,具体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讨债,则还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
  
  
  


·招商银行抵押贷款利息怎么算?
      招商银行抵押贷款利息怎么算? 招商银行抵押贷款利息 怎么算? 抵押贷款如今已经变成老百姓获取流动资金的主要手段。抵押贷款通常是贷款者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此项贷款须付利息,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贷款组合中传统上是抵押房地产贷款。抵押贷款利率通常是固定可调利率,也就是说贷款的起始利率是固定的,这个期限可能是3年、5年或者7年,此后的利率则根据市场...


·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
       一、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 对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


·欠债不还可以拘留多久?
      欠债不还可以拘留多久?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怎么处理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
      怎么处理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 一、怎么处理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 借款合同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它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等,债务人应当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债义务。借款合同一旦出错,必然会损害其中一方的利益。那么借款合同写错了怎么办呢? (一)修改借款合同。 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错误的借款合同显然不是双方或一方希望看到的。因此,该错误的借款合同可以经当事人双方协...


·应该如何举证被迫写下借条
      应该如何举证被迫写下借条?(一)被威胁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二)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威胁的;(三)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威胁时可及时拍录取证。二、受胁迫写的借条是否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为此,因被他人胁迫而签署的借条,...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债权债务转让是生活中很常见的,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而债务转让则需要债权人同意,因此债权是可以转让的,需要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且需要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债务人。那么要是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 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不同意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进行债权转让是不需要经...


·法律上借条一般包括哪四部分
      法律上借条一般包括哪四部分条一般包括债务人、债权人、债款以及偿还期限。欠条要包含以下内容法律才承认。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欠条格式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


·怎样进行债务纠纷诉讼 债权人如何举证
      怎样进行债务纠纷诉讼 债权人如何举证债务纠纷诉讼,顾名思义,就是因债务纠纷案件所提起的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打债务纠纷官司。实践中虽然处理债务纠纷的方式很多,但其实当事人也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选择,很多时候不到万不得已相信也不会提起诉讼,那此时需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应该怎样进行债务纠纷诉讼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进行债务纠纷诉讼 1、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


·最高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相关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果相关的公职人员因为挪用公款的话,可能会被判刑,那么这种行为就会触犯国家的法律,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挪用公款的相关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如果非法挪用公款,将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来看下面的文章。 挪用公款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第384条第1款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幅度及处罚方法是:1.犯挪用公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
      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在日常实际中,由于购买产品设备、资金周转需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原因,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十分常见,而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和重要关联人,同样也可能存在资金短缺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一、法律对股东借款的规定是什么?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按照股东的类型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如果借款股东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在2015年9月1日以前,我国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就是说公司...


·借条带担保人的合同内容是什么?
      借条带担保人的合同内容是什么? 借条带担保人的合同内容是什么? 借条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