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是什么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企业发展壮大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短缺的问题,为此就需要融资来获得发展资金。但是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如何,这也是所有房地产公司都会考虑的问题。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对企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仔细说说融资方式。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
  
  (一)国内银行贷款
  
  1、影响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因素:中央银行贴现率、放款期限、存款利率、放贷利率风险、管理贷款成本、优惠利率。
  
  2、国内商业银行贷款种类
  
  (1)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
  
  信用贷款分一下五种类型: 普通限额贷款、透支放款、备用贷款承诺、消费者贷款、票据贴现贷款
  
  (2)担保抵押贷款 分为两种:担保品贷款、保证书担保贷款;
  
  保证书担保贷款:保证书担保贷款指由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放款。
  
  (二)国外银行贷款
  
  1、我国利用国外贷款的主要形式: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
  
  2、目前向我国提供多边贷款的国际金融组织主要有世界银行(WBG)、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IFAD)和亚洲开发银行(ADB)。 亚洲开发银行以项目贷款为主、同时还有部门贷款、规划贷款、中间金融机构贷款等。 国际商业贷款是针对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以借款方式筹集的各种资金的总称。
  
  3、国际商业贷款一般包括两种形式: 一是由一两家国外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 二是由一家金融机构牵头、多家国外金融机构组成银团,联合某借款人提供较大金额的长期贷款,通常称为国际银团贷款(也成为辛迪加贷款)。
  
  4、外资银行五大关注点 对外贷款态度谨慎、风险控制非常严格、透明度是境外融资最大障碍、更相信市场的保障、争夺个人房贷业务 看重商用物业未来是否有稳定的租金回报,而对分割出售的商用物业兴趣不大。 关注高端物业,即(重点城市,重点物业和重点客户)。
  
  (三)民间借贷融资
  
  1、特点: 形式上的分散、隐蔽性 金额上的小规模性 范围上局限性 利率上的高低不一与随行就市 借贷合约非格式化 对偿债的硬约束性 我国发展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的优点和缺陷
  
  2、优点:可有效实现融资、成本低,可降低银行金融风险 可行性强,为金融市场所快速接受 房地产企业在实现融资的同时实现了销售,一举两得
  
  3、缺点: 适用该方式的企业有一定的限制,并非所有房地产开发商都可以运用 开发商承担风险较大 并非开创融资新渠道
  
  (四)房地产典当融资
  
  典当是一种以实物为抵押,取得临时性贷款的融资方式。 特点:融资性、单一性、商业性、小额性、短期性、高利性、安全性、便捷性。 流程:审当、验当、收当、保管、赎当。 五日后仍未清偿当金回赎的当物,实为绝当,典当行对绝当物品依法享有处置权。
  
  (五)商业信用融资
  
  1、主要特点:商业信用使用商品生产特点、商业信用能够为买卖双方提供方便、商业信用可以巩固经济合同,加强经济责任、商业信用有利于竞争。
  
  2、商业信用融资的具体方式: 应收账款融资、商业票据融资、预收货款融资等。
  
  二、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存在什么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过于依赖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在房地产企业融资中占据主导地位,债券融资、信托融资、股票融资、境外融资等方式所占比重较小。这种对银行贷款的过于依赖,使得银行信贷成为我国房地产业最重要的输血者,成了房地产业的一个重要支撑。据统计2006到2013年间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来源中,直接的银行贷款平均为18%,在其他资金来源中按揭贷款占25%,来自银行的资金一共占到了43%。大量的银行贷款使得银行资金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不利于我国房地产业的长期发展。房地产企业融资集中于银行贷款,容易诱发各种风险,一旦国家政策有变,房地产企业从银行难以获得资金,房地产业的资金链就会断裂,这样不但会对房地产行业带来致命打击,而且对我国银行系统的稳定以及金融安全也会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融资渠道单一化的弊端,优化房地产业的融资结构,促使房地产业更好的为我国国民经济服务。
  
  (二)房地产企业内部管理薄弱,信用风险较高
  
  据统计2013年我国共有房地产企业8万多家,但是大部分的房地产企业属于中小型房地产企业,跨区域影响力较小,内部管理薄弱,风险控制能力较差。企业管理层对风险认识不足,更多的关注如何解决风险,而不是如何防范风险,缺乏相应的风险应急措施。内部管理薄弱使得一些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能力受到严重影响,信用风险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出现一些不良资产,一些企业甚至出现无法偿还贷款而跑路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房地产企业的信用,信用风险较高是目前房地产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关于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于房地产企业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较少,有关房地产金融方面的法规不能形成科学有效的体系,缺乏相互一致性和协调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发展。目前我国只有《公司法》和《担保法》两部法律涉及到了房地产企业融资的规定,但这两部法律中对融资的规定很模糊,可操纵性较弱,在实际中无法对房地产企业进行指导和监管,没有发挥法律应有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市场是对资金调节的主要手段,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都是有法可依,而我国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只能依靠行政手段进行调节,如近几年我国各地实行的“限购”政策,对需求进行抑制,导致一部分限制资金无法进入房地产业,影响了房地产业融资的来源。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使部分新兴的融资方式在发展过程中没有明确的法律条例作为支撑和后盾,使资金借贷者与资金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无法有效的得到平衡。
  
  (四)房地产企业缺乏融资方面的专业人才
  
  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性,企业应结合自身实力,项目规模等情况对需求资金进行计算,然后对比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选择合适的融资规模以及融资方式。这些都需要精通财务,投资,熟悉资本市场发展以及房地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参与。而我国目前房地产企业在融资前并没有进行这些评估与计算,往往是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意志盲目融资,只重规模不重效益,为企业带来了较大的风险。例如一些房地产企业往往不考虑其他的融资方式,只关注银行贷款,而且不管自身的需求是多少,贷到的钱越多越好,最后往往导致大量资金的闲置,或者资金无法回笼,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
  
  选择不好,对公司的发展不利。因此公司也会花更多的时间去选择容易方式,必要的时候还要委托专业的融资公司来帮助公司融资。融资方式的选择还是要结合公司具体的发展状况来决定。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 一般来说,户口不在本集体,是没有拆迁补偿款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需要具体看当地政策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与户口有关系的主要在安排宅基地重建房屋、安置房安置两种方式,宅基地重建安置方式,户口多,能够安排的宅基地面积就大。安置房安置方式,户口多,对应低价或平价购买安置房的面积也大一些。 1、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保证金的后果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保证金的后果 一、土地承包合同没有保证金的后果 土地承包合同如果没有保证金作为约束条件,就难以为保证乙方会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因此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如何计算违约金?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如何计算违约金? 一、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


·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
      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 一、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 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


·年新型征地补偿标准
      年新型征地补偿标准 一、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二、怎么计算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造就了很多独生子女家庭。在一些地方的按照户籍人口的征地补偿政策下,诸多地方都对相关的独生子女家庭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征地补偿优惠,以保障独生子女家庭的正当利益。那么,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来了解相关内容。 一、独生子女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区域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银湖管理处邓埠村、沥山村、霞山村、柏岗村、塔田、玉沙村,金湖管理处雄溪村、虎山村、唐村村、柏林村、岗前村,富山乡富山村、东亘村、张坊村、三山村、冈上镇万舍村、黄台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41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


·北京市是中国的首都,也是我国北方地区的一线城市之一,近几年,
      北京市是中国的首都,也是我国北方地区的一线城市之一,近几年,北京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改造步伐不断加快,北京市周边许多郊区的地块都进行了重新规划建设,因此也涉及到许多征地拆迁的居民,赔偿给这些拆迁户居民的房屋就是回迁房,那么,北京市回迁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北京市回迁房交房标准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已不适...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郢城镇高路村、海湖村、澎湖村、郢北村、黄山村、岳山村、郢城村、太晖村、新生村、五合村、荆安村,城南街道办事处荆西居委会(含荆州区四新渔场、园艺场、长江大学西校区)。 补偿标准:耕地:40000元/亩;菜地:44000元/亩;果园:44000元/亩;茶园:44000元/亩;精养鱼池:44000元/亩;林地:32000元/亩;未利用地:24000元/亩。 二...


·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哪些案件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明确的直接规定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情形: 一、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涉及离婚、收养关系等) 对不在中国大陆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对人身自由受到合法限制的人提起诉讼 具体包括: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
13057670467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