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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是否要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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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费由房主自己交,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如果房屋租出去以后,此时租房是否要交物业费?是很多承租人关心的话题。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费最终应该由谁承担,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具体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租房是否要交物业费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里什么也没说,租房物业费就由出租人来交,但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那么承租人就得按照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管理费了。
  参考法条: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合同法》第六十条。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且该合同经过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将其与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了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向物业公司履行这部分权利义务。如果承租人没有付物业费,就应向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二、物业公司能否要求出租人付款?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则物业公司还是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的。
  也就是说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的约定,必须要得到物业公司的确认。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这个约定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这个约定也只能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有约束力,而对物业公司不发生效力,出租人必须对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三、物业公司索款时,出租人可采取的措施
  1、如果物业公司向出租人追讨物业费,出租人应当怎么办?
  如果出租人已将租赁合同交给物业公司备案,并取得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可以拒绝支付承租人未支付的物业费。 当然,为了以后顺利地继续出租房屋,出租人也可以先缴纳,再向承租人追缴,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2、如果承租人没有缴纳物业费,出租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承租人不缴付物业费,出租人应当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如果承租人仍不履行,出租人可以中止租赁合同并通知对方,以承租人支付的预付租金和保证金支付欠缴的物业费。
  按照现实中的惯例,一般是由实际居住房屋的人来承担物业费,也就是说在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的情况下,此时应该由实际的承租人交纳物管费。当然对这个费用的承担,法律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要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话,则也是可以由房东承担物业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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