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业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在房价高涨的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选择贷款来买房的。而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具体又会分为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不同的贷款方式意味着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那商业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业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业贷款买房并没有完全统一的条件,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银行,山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是不同的。下面所介绍的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供购房者参考: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提出借款申请时,在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20%的二手房按揭贷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贷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如何办理商业贷款买房?
  商业贷款买房不仅可以买一手的新的商品房,也可以购买二手房屋。
  (一)买新房时,如何办理商业贷款买房?
  一般来说,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地产开发商都有跟指定银行合作为买房者提供“间客式”房贷业务,如果消费者买的是新房,尤其买的是期房,此时便可以直接经开发商向银行提供个人身份证件、买房合同等相关材料,然后申请贷款。
  (二)买二手房时,如何办理商业贷款买房?
  但如果消费者买的是二手房,则需要主动找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了。买房者在与卖房者签完合同、议完价后,将买卖双方的户口、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提供给银行申请贷款,然后由卖方签署银行提供的“售房声明”,再通过银行准入的专业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之后方由银行提供给买房者最高为评估价或成交价二者偏低的一方70%比例的贷款。由借款人交首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收入证明,经银行上报审批后买卖双方方可过户。过户后将产权抵押给银行,买房者逐月还款待还清所有的款项后,再由银行将产权归还给买房者。
   三、住房商业贷款偿还方式的选择
  在还款时,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提前还款,应事先征得银行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个别情况视合同约定还会对之加收违约金。
  具体来说,偿还本息的方式有以下两种: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还款方法,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般来说,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贷五年以上者居多,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贷款者宜选择第二种偿还方式。
  总之,商业贷款买房主要取决于银行的规定,购房者应当事先向当地的银行进行咨询。一般只有在满足了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之后,那么申请人才能如愿向银行申请到贷款。当然,要是符合公积金贷款的话,建议用公积金贷款,毕竟这种方式下的贷款利率要少一些。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对于在外打工的人来说,住房问题是一直困扰他们的问题,因为房子的租金直接影响了他们的收入。而在租房时为了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发生,我们往往要要求房东配合一起去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那么,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一、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办理地点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日 三、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携带材料 要先到出了手续(1 本人身份证,2房东房产证...


·女方用彩礼钱买房归谁?
      女方用彩礼钱买房归谁?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对于夫妻财产的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夫妻两人是在婚姻关系还存续的期间以下财产中,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首先是在领取结婚证还在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所有收益。其次如果是有知识产权收益,比如有申请过专利的从专利产品中产生的收益。还有一点是如果有几成或他人赠予所得到的财产也是包含的。其实说明白些就是夫妻两对领证后对在此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拥有平等...


·现在很多90后都对房子有了全新的认识,更多的人选择租房子住而
      现在很多90后都对房子有了全新的认识,更多的人选择租房子住而不是自己攒钱买房自住,在这种条件背景下做房屋出租的的人也越来也多,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非常重视房屋转租协议的正规与安全性,下面我们就来为您教授转租协议怎么写。 以下为转租协议怎么写的范本 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


·一、离婚过户按揭房产证怎么办?
      一、离婚过户按揭房产证怎么办?第一, 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第二, 办理过户。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1、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2、房产交易转绘办理。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二手房买卖的格式合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当然也会适当的参考一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而对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其实也是可以参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必备条款进行约定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都有哪些吧。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


·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
      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 在房子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构成买卖不破租赁,房屋没有使用和买卖不破租赁之间是没有关系的,“买卖不破租赁”的要式条件 第一、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现实生活中主要从租赁合同是否办理登记、备案等方面判断); 第二、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现实生活中主要从租赁物是否由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等方面判断); 第三、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现实生活中主要从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使用是否承担了维护义务如缴纳水电...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立遗嘱可以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立遗嘱可以吗?只要能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遗嘱人自己单独所有或部分所有,即使没有房产证,只要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也是可以立遗嘱的并且也是有效的。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思和想法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体现的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人一旦死亡所立的遗嘱会生效。在立遗嘱过程中要具备以下实质性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2、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3、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


·二手房买卖的费用有哪些
      二手房的买卖也是涉及到了相关费用的,这也是购房者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那究竟,二手房买卖的费用都包括了哪些呢?其中的税费又应该由谁来承担?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的费用有哪些 1、中介费 一般为买卖双方各1%,看房费每次10元。 2、测绘费 有土地证的,测绘时不需交费;没有土地证的,需交13元测绘费 3、评估费 持证房屋(私房)的评估费光过户为5‰,如需贷款为7‰;已购公房光过户不需评估,如需贷款评估...


·南京二手房网签流程
      

网签流程详解(卖方无贷款,买方有贷款,纯商业)

第一步,中介公司用密钥进行网上签约并打印《经纪机构版交易合同》

第二步,到银行办理贷款提前审批(首付款的监管银行与贷款银行必须一致)

第三步,银行审批通过,银行将如下材料递交房地产交易中心资金监管柜台。

银行贷款审批书原件
1
份,借款合同原件
4
份,抵押合同原件
3
份,抵押申请表...


·买二手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买二手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为了有效避免日后纠纷的出现,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这些问题: 1、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


·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有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为了避免对方分财产,而选择拿着夫妻共同财产,以他人名义在外购买房产。那么对这样以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要是夫妻日后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却是实际房产的拥有者。等到离婚之后,再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此种方式最为“高超”,成本也较大,因为多要支付交易契税。一般适用于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离婚已是必然,而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