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
  
  现今社会,离婚率升高,闪婚闪离也不再是新闻。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分裂,有关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通常来说应由离婚当事人协商决定,法院不好强制规定。所以,夫妻离婚之前需要起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下面是我们为您找来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2017范本,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2017
  
  协议人:张某某,(基本信息)
  
  协议人:李某某,(基本信息)
  
  协议人张某某、李某某双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张某某与李某某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 元人民币。
  
  5、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6、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元。
  
  三、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几套,分割办法,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不协助办理手续时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2、存款有几笔,存款银行、帐户、数额明细,分割办法;
  
  3、双方经济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情况和分割办法;
  
  4、家具电器、贵重物品、古玩字画的清单,分割办法;
  
  5、股票、基金开户情况,股票数量和市值,分割办法;
  
  6、汽车数量和产权人,分割过户办法;
  
  7、公司股权和分红分割办法;
  
  8、知识产权的种类和数量,财产权益的分割办法;
  
  9、投保险的种类和数量及分割办法;
  
  10、赠与财产、承包经营收益、继承财产的数量和分割办法
  
  11、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几笔,债权数额,债务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几笔,债务数额,债权人名单,债务分担办法,一方不及时清偿债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一方赔偿损失 元。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七、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协议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协议人:?
  
  
  ?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这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范本,为需要起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朋友提供了一个方向。该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应当包含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权的分割,以及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于共同财产的列举,应当全面详细。此外,如果离婚当事人已经有了孩子,别忘了协商孩子的抚养费用。
  
  


·离婚协议书有子女该如何写
      夫妻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就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协商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书有子女该如何来写呢?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离婚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协议人甲方、乙方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什么时间生于孩子叫丙。因协议人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自愿离婚。 二、孩子丙由哪一方抚养; ...


·离婚了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
      离婚了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


·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很多夫妻,开始流行做婚内财产公证。说起婚内财产公证的流行,一定跟婚内财产的效力有一定的关系。现在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婚内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 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是约定财产制最基本、最直接的效力,只要夫婚内财产公证成立并生效,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即应按照约定处理,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撤销。 《...


·如何提供抚养权证据,争夺抚养权需要收集那些证据
      夫妻离婚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是比较激烈的,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这个时候就要双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自己地诉讼请求了,那么如何提供抚养权证据呢?法律对于证据的确认以及证据的有效性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只有用合法的手段提取的证据才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提供的抚养权证据主要是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更加有利。 一、如何收集争夺抚养权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


·子女抚养权起诉费是多少
      现在有很多夫妻在感情失和后会选择离婚,这样两个人的生活就会不干扰。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对离婚事宜进行协商,一种是诉讼离婚。离婚还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权做出处理。如果一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向法院申请但是需要子女抚养权起诉费。 一、子女抚养权起诉费是多少 离婚纠纷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诉讼费200元,简易程序或者普通调解都是100元。财产分割会额外收取财产分割费。这是法院本部的做法,另外在乡镇的...


·如何分割离婚财产,离婚怎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同时也要对子女抚养权、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而在分割夫妻财产之前,要先知道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


·法律规定那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婚...


·离婚了不给抚养费会去坐牢吗
      现在很多夫妻感情破裂的话就会选择离婚,如果有孩子的话就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权做出判决。如果一方获得了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要对孩子的抚养费用承担责任,这也是一种补偿。离婚了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并没有消灭。很多人以为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反映了您对于离婚了不给抚养费会去坐牢吗这个问题并不是很了解。 一、不给抚养费要坐牢吗 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


·未付抚养费会丧失探视权吗
      夫妻离婚的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同时也对子女享有一定的探视权。那要是实践中,当事人未付抚养费的话,此时会丧失探视子女的权利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具体分析一下。 一、未付抚养费会丧失探视权吗 离婚只能解除配偶关系,并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种探望权的行使,表现为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定期或...


·夫妻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社会的快节奏发展,让我们的生活节奏也加快,在这其中也发生了许多问题,离婚率的持续走高就是其中一个恶果,而且夫妻离婚并不仅仅只是两个人关系的分离,还涉及双方家庭、财产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那么我国法律对夫妻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具体规定呢?分居,又称为别居,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终止夫妻共同生活。它由两个要素构成:一是在客观上夫妻共同生活的废止,夫妻双方完全分开生活;二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主观上有分居生活的意愿,即在主观上拒绝...


·没到结婚年龄可以领取结婚证吗?
      没到结婚年龄可以领取结婚证吗? 一、没到结婚年龄可以领取结婚证吗? 不可以领取结婚证的;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 非双方自愿的; (三)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二、结婚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四十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