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价格怎样确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价格怎样确定 一、记名债券
  记名债券在票面上记载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公司债券。
  如根据公司债券是否记载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可以把公司债券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无记名公司债券是指债券票面没有载有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公司债券。
   二、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 价格以及相关 规定
  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可以由转让由双方商量而定,一切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等原则商量;第二种确定价格的方法是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来确定按照集中竞价的方式方式转让。
  法条: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释义:本条是关于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的规定。
  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记名债券的转让通常须依背书方式进行,即由转让人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并经转让人签章后,交付受让人,从而完成公司债券的转让。
  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公司债券也可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例如:通过制作其他的公司债券转让文件的方式所进行的公司债券转让。记名公司债券一经背书和交付,即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公司债券转让的结果;只要已有背书和交付,即使未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进行记载,转让人亦不得再主张转让无效而要求返还债券。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未经记载于公司债券存簿时,不得以之与发债公司对抗。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于无记名公司债券不记载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无论是谁,只要取得了无记名公司债券,就成为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比较简单,只须双方当事人就公司债券的转让达成合意,并由转让人(无记名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将无记名公司债券的交付转让,即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
  第一种就是转让双方当事人自行商量,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即可,第二种方式是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以集中竞价的方式来进行转让,当然记名债券的转让需要由持有人以背书的形式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
  
  
  


·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一、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 2、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这会债务人今后生活中的贷款、出行等行为带来不便。 3、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


·借款条与欠款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款条与欠款条的区别是什么一、借款条的定义: 借款条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借了款项后,借款人以文字作为证明而书写的借据。 二、欠款条的定义: 欠款条是指当事人双方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债务,或者经过清算以后,债务人需给付债权人款项,但在债务人当时没有给付能力或不愿意及时给付的情况下,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以文字作为证明而书写的欠据。 三、借款条与欠款条的区别: 借款条和欠款条相同之处,即均...


·新婚姻法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一个幸福的家庭需要夫妻双方通过结婚来建立。建立之后两个人的利益牢牢地绑在了一起,很多利害关系,都需要夫妻双方来共同承担,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需要双方共同来解决。而在婚姻法中有关于债务的一些规定,那新婚姻法债务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在认定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中存在的问题 法律特别是修改后《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为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这些规定都欠具体、详细,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在审...


·有限公司欠债股东还钱吗
      有限公司欠债股东还钱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股东如实履行出资义务的,并且没有抽逃出资行为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要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违法发放贷款罪判缓刑可以吗?
      违法发放贷款罪判缓刑可以吗?如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是可以适用于缓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问题在当下社会日趋频繁,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然而债权债务问题时常牵扯不清、“剪不断理还乱”,究其原因,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书写订立的不规范,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提供一份规范的协议书文本。 一、债权债务的概念 (1)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2、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3、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4、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权纠纷的案件;5、撤销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当处分的受益人直接主张,经诉讼人民法院确定其撤销权成立后,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对债务人及受让人...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1、留下你借给别人钱的证据现在借钱很多人都是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支付宝、微信转账,这种情况下都会有转账信息,可以凭这些信息作为借钱证明。如果是直接借的现金,又没借条,可以想办法从欠钱者口中套出他欠你钱的话,并录下来,以作证据。当然,如果是无赖,死不承认借了你的钱,那就没办法了。2、寻求律师的帮助,走法律程序维权不到最后不建议走这一步,因为毕竟是朋友,而且采用法律手段费事费钱又费力,关键是你的证据要足够充分,如果没...


·拖欠抚养费可以剥夺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拖欠抚养费可以剥夺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不可以剥夺探视权。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也不得禁止对方的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定权利,只有当父母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才有权中止。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来追究刑事责任。一、拖欠抚养费可以拒绝探望吗?抚养费义务与探视权相互独立,...


·怎么解决遇到的欠款纠纷?
      怎么解决遇到的欠款纠纷? 欠款纠纷作为生活中十分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大多数人都有可能会遇到,然而在发生此类纠纷时,有些人会因气愤采取一些不理智的讨债手段,甚至可能会动粗,这些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那么,具体怎么解决遇到的欠款纠纷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解决遇到的欠款纠纷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


·讨债时如何申请支付令?
      讨债时如何申请支付令? 一、讨债时如何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由受理的法院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承担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支付令的主体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人不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