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官司程序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通常人们遇到交通事故发生纠纷无法互相调和解决时就会想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确打官司可以更公平地解决彼此的问题,而这时适当的了解一些交通事故官司程序就显得非常有必要,它可以让你更有效率的解决彼此的纠纷。下面就来详细地介绍交通事故官司程序。
   一、交通事故官司程序包括以下: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犯案件,交通事故官司也有一定的程序,交通事故当事人因损害赔偿提起交通事故诉讼的,法院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被告,组成合议庭等完成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它适用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应用一审程序,现介绍如下: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对于以后遇到交通事故需要走司法程序提供很大的帮助,它也可以更好地对双方的利益提供进一步的保障,可以以公正的方法解决彼此的纠纷赔偿问题,更好的维护了社会稳定。不论对于问题的解决效率还是对于你自己的权益保彰都是有极大的好处的。
  
  
  


·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一、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


·违章停车到哪交罚款流程有哪些
      违章停车到哪交罚款流程有哪些?随着车辆保有量增多,越来越多的停车问题出现了,违章停车就是其中之一,很多驾驶人将车辆停放在路上妨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以至于被罚款贴罚单,缴纳罚款是为了更好的管理交通秩序,很多驾驶员正是由于没有及时处理违章停车处罚单为此耽误时间,那么违章停车到哪交罚款流程到底有哪些? 违章停车到哪交罚款 罚款单上会写明是哪个交通队干的(城管开的除外,会直接让你去某银行),让你到哪个交通队去,其实如果过了好几天之后,你的违章信...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关键,责任划分不合理容易引起责任纠纷,导致责任履行延期。一旦引起纠纷,问题的处理也变得复杂,需要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的程序的有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的程序 经过上述的准备,再书写起诉状进行立案后,法院正式介入,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的审理程序一般分为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四个阶段。 1、立案 原告将证据材料及起诉状准备妥当后,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


·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每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事件不断发生,由此给受害家庭带来的伤害更是难以想象的。伤痛可能无法抚平,只能在金钱上给予一定补偿,让其家人的生活不至于陷入经济困难。其中,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极为重要的一项。下面为您讲解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的赔偿。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必赔付项目和其他赔付项目。 必赔付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其他赔付项目指的是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费、残疾赔偿金、...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有哪些非道路交通事故致死赔偿项目如下: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还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要精神抚慰金。二、非道路交通事故(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


·上班途中开车受伤是否是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受伤是否是工伤要分情况。在上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内,在必经路线上,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伤害,属于工伤范畴。也就是说,该伤害不得由受害人本人的自杀或自残行为或者受害人本人的违法、犯罪等行为所导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如何处罚无证驾驶行为?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如何处罚无证驾驶行为? 无证驾驶是指驾驶机动车的人没有取得相应的驾驶资质,而擅自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可想而知,这的行为是多么危险的,实践中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此时交强险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该条例第22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律师批捕阶段法律意见可以提交吗?
      一、律师批捕阶段法律意见可以提交吗?对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可以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二、逮捕是什么(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第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即有犯罪...


·马路上车来车往,川流不息,难免会有意外发生。发生交通事故后,
      马路上车来车往,川流不息,难免会有意外发生。发生交通事故后,小的剐蹭当事人往往自己就能协商解决,严重一点不好判断彼此之间的责任时,会报警由交警进行责任判断然后再承担各自的赔偿责任。那交通事故责任各一半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赔付也对半分嘛?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各一半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只写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全责还是次要责任,不会写每人承担百分之多少的。如果交通事故中责任各占一半是同等责任的话: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


·进口汽车关税什么时候取消?
      进口汽车关税什么时候取消?一、进口汽车关税什么时候取消? 进口汽车的关税不会取消,因为进口的关税就是用来保障国产品牌的经济效益,如果进口汽车关税一旦取消,那么国产的汽车行业将会面临一个巨大的低谷。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10年内取消保护关税,并非取消关税,只是取消保护性的关税,目前发达国家也维持在3.8%的平均关税率,并没有实行真正的零关税。 二、进口汽车关税的作用 保护关税是一国为保护本国的工农业而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关税。保护关税的税率...


·环岛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对交通事故产生的影响,来判断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那么,环岛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的介绍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知识,请您往下阅读。环岛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规定在环岛上行驶,出现交通事故后认定责任划分原则如下:(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