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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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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举证的证据种类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举证的证据种类 一、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举证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 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3.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4.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二、可以申请举证倒置的情形
  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
  在企业的业务往来中如果出现对方拖欠货款的情况,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诉讼处理。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举证,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举证需要按照上文中提到的方式方法进行,尽可能的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证明对方拖欠货款。如果不方便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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