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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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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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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很多地方的电信诈骗频繁发生,诈骗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对受害人进行诈骗,这严重侵犯了我们的隐私并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害。相关部门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维护公民个人财产安全。在此我们为您分享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相关内容。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特点:
  一是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涉及人员众多。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经从简单的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扩展到手机通讯录和手机短信、网络账号和密码、银行账号和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被侵害的人员涉及各地各行各业。
  二是形成了“源头—中间商—非法使用人员”利益链条和黑色产业。各层级人员身份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交叉,形成了非法获取、贩卖、使用的利益链条,以及以牟取不法利益为目的、市场化运作、专业分工实施、交易金额巨大的黑色产业。
  三是信息泄露源头多样化。经过公安机关多次打击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以及个体企业相关人员参与的泄露活动更加隐蔽,而“黑客”通过技术手段实施攻击、撞库或利用钓鱼网站、木马、免费WIFI、恶意APP等“技术类”窃取方式成为重要源头。
   (二)相关部门采取错施 :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公安机关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信息化社会条件下的新型犯罪,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并督促拥有公民大数据的相关单位和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安机关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对涉嫌销售、传播公民个人信息的网店、网络账号、通讯联络号码等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净化网络环境,不给违法犯罪留下可乘之机。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线索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
  网络、电话已成为工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但是现在对这部分的监控也是比较欠缺的;个人信息保护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虽然,近段时间我国正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但是,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也还是措手不及的,除了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合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也可以咨询团队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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