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验房时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怎么办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对房屋质量进行验收可以说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要是经过验收,日后出现质量问题的话,那么多半就是由购房者承担责任了。不过,要是在验房时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验房时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怎么办
  
  在验房收房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房屋有一些小的质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则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
  
  (一)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三)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四)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五)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六)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七)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八)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二、购房者须要注意的验房事项
  
  (一)注意先后顺序,警惕先收房再验房
  
  验收房屋流程可分为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两部分,书面验收包括查验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备案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特别提醒购房者,开发商必须提供省建设厅统一新制订的《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现场验收具体内容包括: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3、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最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而对于配套设施缺失或缩水和违反规划的问题,可联络其他购房者共同要求开发商补做或赔偿,因为单个购房者就共同配套提出异议或要求往往势单力薄。必要时可联合向主管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这里提醒您,有些开发商交房时房屋并没有达到验收标准,为了避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会采用手段骗业主收房,购房者要留意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如果开发商延期可以追究责任。
  
  (二)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警惕乱收费
  
  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现实中有的开发商为促销而根据购房者的要求承诺不同的物业费标准,有的对不同消费群采取不同收费标准,由于购房者是单个与开发商订立合同,往往不知道别人的交费标准,作为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而言,同样的服务不同的收费,对交费单价高且不知情的购房者构成了价格歧视。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口头承诺低标准物业收费但没有书面协议,交房前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收费标准高于口头承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这里提醒您,对于价格歧视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诉讼或仲裁以要求价格标准一致,对于物业费上涨,如果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曾经作的口头承诺可以要求开发商遵守承诺或补贴差价。
  
  (三)看清合同内容,警惕协议陷阱
  
  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款。例如签订一些补充协议,并写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等类似要求购房者放弃权利的文字。对于此类协议,需提请购房者注意: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放弃的权利也难以再追回。交房是开发商根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义务,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
  
  此时需要根据不同的问题进行处理。若问题比较小,修缮之后不影响正常使用的,那么可以让开发商进行维修。但要是发现的问题比较严重,甚至影响到了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了,这种情况下作为购房者其实可以要求退房。
  
  


·房屋网签备案需要审核什么内容?
      房屋网签备案需要审核什么内容?需要房屋买卖的相关交易是否合法进行审核。一般需要15天。从审核资质的那一天开始,如果您办理手续快的话,基本15天就可以办理完所有手续了。买新房住宅与买商住,网签准备的材料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买住宅网签材料购买住宅,在认购阶段时会做购房资格核验,提交的购房资质审核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社保缴存或个税缴存记录、非本市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北京)。由于网签材料与购房资质审核材料有重合,所以在网签时...


·小产权房虽然不能进行房产证备案,但是因为价格便宜而使大家争相
      小产权房虽然不能进行房产证备案,但是因为价格便宜而使您争相购买,可是对于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员工,和经济条件处于弱势的群体而言,这仍是一笔不容小觑的数字。很多人希望在购买小产权房时也能进行贷款。那么,在青岛小产权房能贷款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其实就是农民在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小产权房一般是用于个人居住,小产权房也被称作乡产权房。由于小产权房不具备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所以国土房管局是...


·购房者退房的理由是什么
      购买商品房本来是为了住,但是有时候,买完房后发现房子并不如意,于是想退房。购房者要求退房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但不是所有人能退掉房子。那么,购房者退房的理由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从法律角度来说,购房者要求退房,实际上就是要解除购房合同。因此,购房者退房的理由就等于是解除购房合同的理由。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根据合同的约定,第二类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哪些情况下可以退商品房之一:第一类解除合同...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问题,房价经济年的上涨让很多人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增大,这就意味着很多人必然会通过贷款来解决买房的经济压力,贷款的年限会有所不同,那买房可以贷款30年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买房可以贷款30年吗? 按照我国的买房政策以及贷款政策,可以贷款30年。 二、 买房贷款指南 如果没超过40岁,建议贷30年(超过40岁银行也不会同意给贷30年),按照现行利率我给算一下,贷20年的话,每月还...


·当事人应该怎么通过中介买房
      随着二手房交易的增多,房产中介也是遍地开花,但这个行业良莠不齐,部分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二手房购房纠纷屡有发生。有些中介甚至利用购房者不懂购房知识,牟取利益。那么当事人应该怎么通过中介买房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当事人应该怎么通过中介买房 1、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有效证明到中介公司办理委托出售登记手续。 2、业务员实地勘察和评估房屋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房产出售委托书。 3、中介公司通过房产信息网、报...


·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离婚怎么分割
      现实中,有一些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还未取得产权,但此时涉及到夫妻离婚,自然也是要对房产做出分割处理的。不过由于这样的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比较特殊,您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要怎样来分割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首先,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的情况中。若是因没有交清全部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那么根据《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


·房东乱收水电费怎么处理
      我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还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主管部门给予警告,...


·离婚时房产怎么进行分割
      夫妻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必须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这其中当然就包括了对房产的分割。那么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是如何进行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近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飞涨,房产几乎成为人们财产中最重要的部分。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的分割也格外引人关注。一般离婚房产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种。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


·可以撤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撤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由于欠缺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可依其自主意思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既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可行使撤销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也可抛弃撤销权而使合同继续生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撤销合同。1、 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重大误解”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对合同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内容...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离婚后房产的分配是十分容易产生纠纷的,因为房屋作为固定的资产无法直接进行数额上的分配,所以双方很难对此有确定的分配概念,除此之外离婚后房产的分配还涉及到后续的过户费用问题,但还有许多人认为过户并不需要缴纳费用,那具体来说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吗?房屋买卖的主要对象是自己所拥有的房屋,房屋的买卖可以分为大产权和小产权两种,大产权一般是指我们常说的商品房。而小产权则是指未经过国家审批的一种产权形式。 夫妻离婚时房产过户要缴纳的手续费...


·卖家如果一房多卖产权归谁
      一房多卖产权归谁《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顺序处理:如果卖家给一方办理了过户,另一方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先办理过户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或者多方都没有办理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