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 一、债权债务清理指什么
  债权债务清算指清算组对被清算公司的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和结算。
  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解决根本问题。
   二、债权债务难以清算理由
  存在债权难以回收现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几个方面:
  1、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
  2、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
  3、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
  4、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
  5、认为继续合作为重,暂时搁置债权,造成越来越多的债权存在;
  6、对于债权存在的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亡羊补牢。 存在大量债权无法尽快回收的同时,企业也习惯通过拖欠其他供应商款项的方式来保持平衡,但是最终发现,债权总是很难收回,而债务却摆脱不掉,并且往往损失会增加。
  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
  关于债权债务清理各个企业都曾经做过很多方面的探索,通过分析不良债权的现象,也就了解了其他企业拖欠款项的手段,简单描述可以分为一下几类:
  一是采用采购、加工、销售分立经营的模式,各自成立法人单位对外承担责任,让企业债务停留在采购环节,并且设立多个采购法人单位,避免短时间内债主蜂拥而止。目前许多集团化经营的企业多采用这种方式。
  二是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迫使供应商压低身价进行合作,对结算以及资金占用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合同约定,从而合法的拖延付款时间。
  三是采用意向式大宗交易做诱饵,针对先期交易拖延付款,让供应商心存余悸,不敢贸然催款。
  四是交易中采用各种理由推托付款责任,比如提出各种质量问题和借口,拖延给供应商办理结算的手续和时间,让供应商无法尽快获得有效的催款凭据等。
  五是采用善意欺骗方式,多次承诺付款均不予兑现,态度诚恳,行为恶劣。以上为普遍存在的拖欠款项的方式和手段,当然还有其他更多的情况,但大多类同。
  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对于比较重要的大客户,不能完全听任对方过多的款项积压,定期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价,预估该客户的风险值,并进行严格监控,必要时让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和保证措施,避免最终债权落空。事实证明,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其风险防范能力都存在诸多问题,他们往往通过设立多个采购中心,恶意拖延应付款项,让债权人维权艰难。对此,债权人应该严密关注该客户的动向,通过提前准备,从法律上获得有力证据,证明其关联交易和资产转移途径,保证能够绕过其设立的采购中心主张债权,如遇紧急情况,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债权。
  其实清理债权债务就是对公司往来债权债务的关系进行核算和清理,对往来的款项进行计算,这主要是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日常的往来中保持自身的资金链,进行清算是能够维护好企业的利益,因此现实中公司几乎都会定期进行清算。
  
  
  


·债权债务区别是什么?
      债权债务区别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呢?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


·改过的借条的效力是怎样的
      改过的借条的效力是怎样的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很多是熟人借贷或者很多人认为欠条很简单等原因,对借条的书写都不太重视,具体表现就是在书写借条时不小心写错了,就直接在上面修改。那这类改过的借条的效力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改过的借条的效力是怎样的 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您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故本...


·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法对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


·公司债券中的赎回条款是什么,它的作用是?
      公司债券中的赎回条款是什么,它的作用是?公司作为现实中的经济单位体,它的一系列行为都是和我们的经济有关。就拿公司债券来说,大多人都能够理解,但是公司债券中的赎回条款可能大多数人,都会对它感到陌生,于是乎在购买公司债券的时候看到这样的条款,就会产生疑惑。在此,我们为您针对公司债券中的赎回条款是什么?以及它的作用又是什么?做了一些汇编。一、公司中的赎回条款是什么?赎回条款是指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企业可以在债券到期日之前提前赎回债券的规定,是可转...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欠款纠纷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欠款纠纷债权人要借钱给债务人很容易,但是要想收回欠款则不简单。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时,因债务人拒绝还款而发生欠款纠纷怎么解决?如果双方因此而打了官司,为了能胜诉,欠款纠纷债权人需提供哪些证据呢?本文马上为你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一、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 欠款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欠款纠纷中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


·如何通过贷款利率来计算贷款的利息
      如何通过贷款利率来计算贷款的利息在很多贷款中,其实当事人之间都会具体约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由此才能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贷款的利息,这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是最常见的。那此时该如何通过贷款利率来计算贷款的利息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欠债不还的流程是怎样的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欠债不还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欠债不还的起诉流程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二、有关欠债不还起诉流程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


·股份公司承担公司法债务规定是怎么样的?
      股份公司承担公司法债务规定是怎么样的?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在公司法中的规定如下:1、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不动产担保债务的期限是多久
      不动产担保债务的期限是多久?不动产担保债务的期限是产权人和债权人协商的,一般抵押担保期限和还债期限是一致的,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进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未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未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在书写欠条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格外仔细,尤其是在约定还款日期的时候,尽量避免不约定还款时间,否则的话诉讼时效的计算就会比较麻烦。那未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欠条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从法理上讲,欠条是债的书面凭证,产生债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合同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行为和不当得利等。产生债的社会关系其实就是产生欠条的...


·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
      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看对方是否能举证证明确实欠条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对于呈交给法院的证据,法官会辨别真伪,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对证据本身的检验外,法官的主官判断也是决定判决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自由心证。自由心证,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法律预先不作规定,而由法官、陪审员根据内心确信进行自由判断,形成确认。自由心证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随处可见。在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