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揭贷款买房的手续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的积蓄只够付房价的首付,因此,很多人买房都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具体来说,按揭贷款买房的手续有哪些?人们一般都是先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再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不过,如果购房贷款没批下来能退房吗?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手续有哪些
  
  1、两方签定房屋(或预售房)买卖合同,当然,这只是意向性合同,也不要交首期,订金这就看您和前手的谈的条件了。
  
  2、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有些银行强制你要把首期款放在他那,这点怎么处理就见人见智了;期间银行接纳你的申请后,如资料不齐全或不充足会要求你追加提供,一般审批时间会在2周左右;有些银行会在你申请贷款时会要求你办信用卡、理财、投资之类的,尽可能的能推就推,那些可能是吸钱的陷井。
  
  3、当银行审批通过后(是同意你的贷款申请,不是同意给你放款),这时你就要注意了,你要问清银行经办人员,你的贷款如抵押办妥后,能安排什么时间给你放款,至少大概给个时间,确定后,你就可以去办理过户,首期款给付。这里又要注意了,一般银行是要求首期款在办理行给付的,你在别的行给付办理行是不承认的。
  
  4、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缴交各种费用,办理抵押、保险。签定贷款合同时,你要看清楚里面的条款,因为银行经办人员大部分都是批量做这些贷款合同的,错漏是难免的。
  
  5、办理抵押手续、保险手续。
  
  6、放款,有些银行需要客户再去一次银行做放款的申请的。放款后,记得向银行索要一份属于你的贷款合同、借据,二手房就还有保险单、评估书、发票等。
  
  二、购房贷款没批下来能退房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未能办理按揭时,应分清不能办理按揭手续的原因,如因购房者的原因而导致不能买房应由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开发商的原因而导致不能卖房应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均无过错的,因不可归责的事由而导致的可以解除该买卖合同。
  
  此时,买卖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对付款方式重新做出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新的协议,造成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解除购房合同。
  
  购房贷款没批下来能退房吗?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为您详细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相较于一次性付清房款的买房程序来说,按揭贷款买房的程序是比较复杂的,因其涉及到银行的第三方利益。而在银行不能批下购房者的贷款申请时,将可能导致购房者无法购买房产,此时购房者就会想要退房。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这样的情况,且购房贷款未批准的原因在于开发商,那么您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在此过程中,如果您与开发商之间发生了退房纠纷而不知道怎么解决时,不妨咨询一下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遗产房屋过户流程的步骤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遗产房屋过户是指在父母或者养父母去世时,其名下的房产依照法律规定,合法继承给子女或法定继承人的名下所要办理的流程。遗产房屋过户流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供材料,办理过户手续。今天,我们就来和您讲解一下遗产房屋过户流程。 一、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流程 (一)房产继承应先...


·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普通公民要想全款买房是有些不现实的。只要买房,那么就意味着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并且在日后的生活当中要有一个长期做好还房贷的心理准备。银行对于申请房贷的人员,放贷的时间可能要比您想象的长一些。并且公民在买房并且办理房贷的时候,肯定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


·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实很多纠纷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的,最终的处理效果是比较好的。就房产继承纠纷来看,实践中也有很多人是向法院起诉了的,此时就需要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


·房子卖掉后还有责任吗?
      房子卖掉后还有责任吗?房子卖掉后还有责任,如果房屋有质量方面问题所造成的损害,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商品房买卖违约情况有: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2、 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


·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1、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在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2、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离婚协议对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对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


·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
      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 每个城市都有厂房的建设,而很多城市都有自己的拆迁工程,拆迁工程很多时候拆迁对象是厂房,受到拆迁的通知,很多厂房主人比较关心征收补偿是多少,那么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 1、设备搬迁安装费;2、设备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补偿。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1、...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用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那么预告登记的效力究竟有哪些呢?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预告登记的效力 1、排他性效力 签订转让合同后,在房产尚未交付之前,就存在着同一房产被再次买卖或者被抵押的可能性,也存在着受让人要求转让人交付房产的债权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实现的风险。经过当事人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应当足够的小心注意,这样才能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而现实中买卖商品房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那比较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呢?只有事先了解清楚可能有哪些,才能采取措施进行防范。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 司法实践中,下列各类纠纷均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也是比较常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几个类型:(1)逾期不能正常交付。逾期交房...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一、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当事人有用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住房公积金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缴纳的档位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有关。 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怎样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


·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
      租房也是有期限限制的,最长不能超过20年。而在房租到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续租的话,那么租客就要搬走。不过有的情况下,租客不会搬走。那么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房屋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房屋不同于其他的租赁物,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