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二手房要评估吗,购买二手房应注意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对于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来说,住就图个实在,图个安稳,图个节省。相对于商品房来说,二手房有很多优势,如今很多购房者把目光转向了二手房市场。购房者应事先对二手房买卖相关事项了解一下。那么,购买二手房要评估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二手房要评估吗?
  只有以下几种情形发生时需要评估: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
  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该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交易双方又不愿意调整的,就会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交易的二手房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2、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时需要评估。
  交易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也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都能自行确定交易价格,但如果有一方或双方对交易的二手房的价格没有概念,如境外人士或外地人,对国内或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不了解,又不相信对方的报价或中介机构的评估,也往往要自行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然后参考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3、进行房地产保险时需要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保险评估,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
   二、购买二手房应注意什么
   1、确定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还是向他人筹借,或者向银行申请贷款。
   2、价格和面积。根据自己的资金,决定可能购买何种区位、多大面积的住房。
   3、交通状况。选择一处好的住所,等于节省了日后在交通方面的时间和金钱的支出。
   4、房屋价值。通过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委托信得过的中介公司或者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银行提供按揭时会进行评估。
   5、确认房屋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验量一下房屋内从墙角到墙角的面积。
   6、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脱皮等明显的问题。
  房地产评估不是二手房交易的必备程序,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买卖价格只要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就会据此登记过户。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以价格过高或过低而显示公平为由发生纠纷,一方或双方或仲裁机构、法院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争议房地产进行评估,为协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参考依据。购房者也可以就购买二手房的事宜咨询专业律师。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夫妻婚后以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的房屋房地产,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房产分配约定,...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房产纠纷并不少,主要发生在一个有多个子女的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房产纠纷并不少,主要发生在一个有多个子女的家庭,通常的情况下为了争夺财产会不顾亲情感情,因此会产生很大的矛盾,甚至会大打出手产生肢体上的冲突,需要依法来解决,那关于房产纠纷案例分析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关于房产纠纷案例分析是什么? 1、案例 1981年2月,黄某以一户三人(黄某与妻子张某、大儿子)名义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同年12月,小儿子出生。2002年大儿子结婚,黄某因车祸去世。 2003年,小儿子...


·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有哪些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是比较多的,此时就需要违约方对守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那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违约责任都有哪些呢?而房屋买卖违约金又该怎么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买卖违约责任都有哪些 1、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 一、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应当按照实际的损失的比例来进行确定违约金。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的。 (一)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法条解析:"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应...


·二手房交易中款项的区分
      诚意金的交付意味着购房者对中介推荐的物业有购买意向,一方面是向卖方表示购买诚意,另一方面也为中介提供了与卖方谈判的砝码,对买卖的最终促成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诚意金需交多少并没有一定的限制,但在交付前购房者务必对物业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欲购买的物业提出自己理想的购买价格及其它交易条件,因一旦卖方接受了买方提出的购买条件,诚意金就会转为定金,如果买方在这个阶段放弃购买,定金将全部归卖方所有。当然,在卖方没有接受买方的条件前,诚意金是可退还的。...


·租赁合同印花税包括很多方面。例如,财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印花税包括很多方面。例如,财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灯光设备租赁设备印花税等,在我们生活中都经常提及和使用,在税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关于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该怎么计算,遇到需要交税时便会一头雾水,甚至可能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那么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多种多样的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应该如何计算。 一、租赁合同印花税率如何计算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率按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房屋出租要交税是:...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恶意串通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7、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又无据可查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8、与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交易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9、公司产权没...


·出租人可否提前收回房屋
      出租人可否提前收回房屋 一般而言,在房屋租赁中,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那么出租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继续履行合同了。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 二、承租人可以转租吗 1、承...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 (1)核查户籍状况。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在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买家要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核实。这样既可以核实卖家是否真的已经将户口迁移出去,又可以防止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的情况出现。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想要防止卖家不迁移户口,在合同上下工夫是很必要的,买家应该要求在合同中约定有关户口迁移...


·洪江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洪江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洪江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有哪些?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