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货车没办运输证是否合法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货车没办运输证是否合法货车一般都是用来搞货物运输的,而此时与一般的汽车相比,除了要取得相应的行驶证、进行年审外,同时还要求驾驶货车必须要办理运输证,表明自己运输货物行为是合法的。那要是货车没办运输证是否合法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货车没办运输证是否合法
  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货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可以拒绝运输哪些旅客?
  对哪些旅客或人员,站车可以拒绝运输或责令其下车?
  1、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公共秩序的。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站内、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并在票背面做相应的记载,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2、传染病患者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
  对烈性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等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的旅客,可以拒绝运送,并对其未使用的车票部分按规定办理退票手续。
  3、无票乘车拒绝补票的。
  在列车上,对无票乘车而又拒绝补票的人,列车长可责令其下车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到站或者县、市所在地车站或三等以上车站处理。
  4、实名制车票,身份不一致的。
  实行车票实名制时,票、证、人不一致或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旅客,不得进站乘车(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旅客,应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临时乘车身份证明明后,方可进站乘车)。列车验票时,同时核对旅客、其所持车票及票面所载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票、证、人不一致的,按无票处理。成年人持儿童票的,视为票、证、人不一致。综上可知,要是货车没办运输证的话,那就是不允许从事货物运输活动的,此时如果违法进行货运的话,那行为就是违法的,一旦被发现就会对驾驶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罚。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相关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允许交警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允许交警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一、允许交警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本条赋予交警因收集证据需要而扣留事故车辆的权力,但并未赋予其为解决受害方赔偿款而扣押事故车辆的权力,何况,如果双方没有共同请求调解,交警部门也无权调解赔偿争议。 但是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章调查...


·一、不签合同交首付违法吗?
      一、不签合同交首付违法吗?其实这样做是不违法的,但是对付款一方是极大的不公平,这个不公平是从实质意义上的。因为签订了合同就表明,双方对这一交易或者这一商事活动都已经认可了,合同还显示出双方都同意履行的义务以及所享有的权利。一旦发生了纠纷,那么付款一方就会处于一个十分不利的地位。首先不签合同就交了首付,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商业惯例上,是不符合这一情况的。因为,只要涉及交易金额比较重大,一般都会签订合同的。这种交易不像是买一瓶饮料、买卖文具那...


·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对方拖得久会是否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对方拖得久会是否赔偿 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应该与保险公司和所在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看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


·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处理办法有哪些?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很多人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机动车,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开始不能避免的发生了。虽然经常从媒体中看到的都是出现了人员伤亡损失惨重的交通事故,其实大多数时候的交通事故并没有那么严重,更多的只是小追尾、小碰擦。那么对于这些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处理办法有哪些呢?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司机如何处理? 1、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如果确定要...


·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该怎么处理?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道路上的车流量也变得大了起来,因此一些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那么如果我们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对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可以更好地帮助到您。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构成条件 ...


·酒后驾车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
      酒后驾车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而醉酒驾驶性质更为严重,一旦发生事故将对社会公共安全和经济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因此,醉酒驾驶一经查实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潍坊醉驾关多久呢? 一、醉驾入刑的标准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凡是发现醉酒驾驶者,将对其进行刑事拘役,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


·增加注册资本末实交能否变动
      增加注册资本末实交能否变动?理论上是可以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均未禁止或限制公司在原注册资本缴足前新增注册资本。 另外,从法理上看,公司注册资本未缴足的情况下增资,产生的是股东对公司缴纳新增部分出资的义务,并不减损原股东负有的对公司缴纳剩余出资的义务。换言之,该等增资行为不会使得公司的利益受损,相反,其使得公司的“责任财产”(即股东承诺认缴的资本)得以增加,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


·法律规定的代驾出车祸谁赔偿
      法律规定的代驾出车祸谁赔偿很多人都知道喝酒后开车是一件危险的事,国家对于酒驾的的处罚也是非常严重的,现在酒驾已经入刑了,所以很多人的酒驾意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人在喝酒后会选择使用代驾,但是代驾也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代驾出车祸谁赔偿? 一、代驾发生事故应该由谁来负责 1、酒店为招徕生意,专门为喝酒后的顾客免费提供代驾服务。如果司机在代驾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致使顾客或他人受伤,酒店能否以提供的是免费服务为由而免责?有律师认为,酒店不能...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数量逐年攀升,一些严重的交通事故身子导致了儿童死亡。涉及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比较高的,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年度的内容是符合实际的。死亡赔偿标准和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有关,对于儿童的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必须严格按照赔偿标准来。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赔偿标准的内容。 一、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


·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
      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在实际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小心谨慎,并且对其中的有一些问题多加注意,否则的话即使事故最终能够处理完毕,但也会对当事人利益造成过多损害,那到底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 1、出事后立即报警,以固定证据,分清责任。 2、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肇事者提车后转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事故车辆在检验、鉴...


·交通侵权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交通侵权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误工费的赔偿按照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