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西永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江西永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征地重建中与人民利益最直接相关的就是征地补偿,因为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者的权益或多或少会受到损害,所以征地办需要在经济上对被征地者进行补偿。每个地方的征地补偿项目大同小异,但是具体的补偿办法有着明显的差异,特别是补偿的额度。那么江西永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的规定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綦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实施永新镇城镇规划建设征收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需征收永新镇富家村蹬子坝社、玉屏庄社,望场村道开门社集体土地。綦江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12月4日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我局于2009年12月7日召开了征地拆迁户动员大会,讲明了人员安置、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青苗附(构)着物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适用的政策、勘丈的内容、范围、方法及需要群众提供的资料等各项拆迁补偿安置内容。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55号令、《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和《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发〔2008〕39号)的有关规定,特拟定以下方案:
  
  一、农转非人员安置
  
  (一)农转非人员的确定
  
  农转非人员以2009年12月7日召开陈家河坝片区征地拆迁动员会时所在户籍人口为准。
  
  1、下列人员按有关规定农转非予以安置:
  
  (1)农业人口;
  
  (2)在校大中专学生;
  
  (3)现役义务兵;
  
  (4)劳改劳教人员;
  
  2、下列人员不予安置:
  
  (1)无法定婚姻关系或抚养(赡养)关系迁入且无承包地的农转非人员;
  
  (2)农村中轮换回乡落户的离退休人员。
  
  3、在本方案公布后,按照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公安局(渝国土房管发〔2001〕595号)文件规定,符合户口迁移的人员,在2009年12月22日前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2009年12月22日后迁入的户口,一律不计入本次征地安置人口。
  
  对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安置,采用货币安置、基本养老保险安置、民政部门安置等方式。
  
  (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发放方式
  
  1、土地补偿标准:按照綦江县人民政府綦江府发〔2008〕39号文件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每亩15000元,其中80%直接划入綦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余20%支付你社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2、符合农转非条件的人员,按政策规定农转非,农转非人员的安置补助费为每人25000元,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县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置其生产、生活。
  
  3、青苗费补偿按被征收耕地每亩1500元,直接归被征地户所有;地上附构着物补偿按綦江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规定标准执行。
  
  (三)征地农转非人数的确定方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的,农转非人员的人数按被征收耕地面积(果园、牧草地面积按耕地面积计算,下同)与0.5倍非耕地面积之和除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均耕地面积计算确定。人均耕地面积为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记载的耕地面积(不含已被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数。具体农转非人员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组织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被征地的多少依次确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时,被征地农户的承包耕地被征收后,其剩余的耕地面积以户为单位计算人平不足0.5亩的,除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农转非人数外,被征地农户可以户为单位另行申请增加农转非人数,直至该户剩余的耕地面积达到人平0.5亩以上为止。被征地农户未申请农转非,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条件的,应调整其承包耕地。
  
  (四)农转非安置费、青苗、附(构)着物、土地补偿费发放时间
  
  农转非安置费、青苗、附(构)着物、土地补偿费在办理农转非和经过县社保局核定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后7日内发放。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一)拆迁范围
  
  拆迁房屋涉及永新镇望场村道开门社、富家村玉屏庄、蹬子坝、桐梓湾社征地红线范围内房屋,其房屋面积、住房安置人口、房屋评估价格等按《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发〔2008〕39号)文件实施补偿。农村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农村住房补偿。
  
  (二)本次房屋拆迁具体实施事务由綦江县永新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办理。
  
  (三)拆迁实施时间及安排
  
  从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开始,至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结束。
  
  (四)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1、拆迁房屋评估补偿。经实地勘丈清理后,按照綦江府发〔2008〕39号文件规定标准,对应评估作价,确定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对产权户合法产权面积超出安置面积的部分,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上浮50%补偿。
  
  2、旧房残值处理。旧房由綦江县征地拆迁事务所按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的8﹪向拆迁户购买房屋残值,若拆迁户在十二月三十日前自行拆除旧房的,则房屋残值可自行处理;在十二月三十日后未拆除旧房的,则交由綦江县征地拆迁事务所统一处理。旧房在自行拆除时,必须确保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拆迁户自行负责。
  
  3、拆除房屋的奖励。拆迁户在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前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按拆迁房屋面积每平方米奖励30元,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前房屋拆除完毕的(含放弃残值),每平方米奖励20元,两项共计奖励50元/平方米。未按约定时间签订房屋拆除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间拆除房屋的,不予奖励。
  
  4、电话及闭路电视。拆迁电话属货币安置的按注册电话,每部补助移机费158元;拆迁闭路电视属货币安置的,每户补助650元。属统建房安置的,由綦江县征地拆迁事务所予以恢复;也可按货币安置标准支付搬迁移机费。
  
  5、住房安置具体问题界定
  
  (1)征地农转非人员住房安置对象确定:
  
  本期拆迁房屋范围内,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被拆迁房屋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为住房安置对象。
  
  (2)住房安置的人口和户头计算:
  
  住房安置的人口及户头计算,以二OO九年十二月七日在籍的户头及常住人口为准(包括符合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2001〕595号文件迁入的人员)。
  
  (3)安置住房标准
  
  根据綦江府发〔2008〕39号文件规定,住房安置对象的安置面积按每人3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计算。
  
  (4)建安造价、综合造价和经济适用房的平均价格以县政府发布的价格为准。
  
  (5)住房安置方式
  
  住房安置采取统自建房和货币安置住房两种方式进行。
  
  (6)货币安置
  
  由綦江县征地拆迁事务所与被拆迁安置户签订货币安置住房合同,采用自购房安置的,自签订拆迁协议之日起,6个月之内,以户为单位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城镇合法住房,并在有权登记机关办理预登记、备案登记或产权转让手续的,按綦江府发〔2008〕39号和綦江府发〔2009〕31号文件规定结算货币安置款和自购房安置补助金额。在古南、文龙、三江街道辖区内购房的,补助金额为每平方米400元;在永新、三角、东溪、赶水、安稳、打通、永城、横山镇辖区内购房的,补助金额为每平方米300元;在石角、隆盛、郭扶、篆塘、石壕、扶欢、丁山、新盛、中锋镇辖区内购房的,补助金额为每平方米200元。
  
  货币安置款按住房安置对象安置面积×(该地区经济适用房价格)/平方米计算。货币安置款包括购房款、水电设施费和办理“两证”费用等全部款项。
  
  (7)自建房安置:
  
  住房安置对象选择自建房方式的,提出书面申请,以户为单位,在所在社的地界选好地点,在10天内由永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办理好用地手续交给被拆迁户主,进行建设。标准按《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批。拆迁户在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前搬迁的拆迁户,其搬家补助费按两次计发,以产权户为单位每次每户:3人(含3人)以下600元、3人以上800元。
  
  (8)货币安置住房搬迁补助费:
  
  选择货币安置住房的,由我局每人一次性发给1800元搬迁补助费。
  
  (9)其他具体问题处理:
  
  户口分别在2个农村合作社的夫妻均为征地农转非住房安置对象的,合并为1户安置住房。
  
  住房安置对象有2处或在2个以上的农村合作社建有住房的,在征地拆迁时只安置1次住房。
  
  6、房屋补偿和安置费结算
  
  住房安置对象选择货币安置和自建房的,在签订住房货币安置协议和拆除房屋后7个工作日内由我局将旧房补偿费,新房安置货币补偿款,搬迁补助费,电话、闭路电视移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一次性结算给安置对象。
  
  住房安置对象选择货币安置自购房的,在签订住房货币安置协议和拆除房屋后7个工作日内由我局将旧房补偿费,搬迁补助费,电话、闭路电视移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一次性结算给安置对象,新房安置货币补偿款、自购房补助按照綦江县人民政府綦江府发〔2009〕31号文件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7、拒不拆除房屋的处理
  
  拒不签订拆迁协议或已签拆迁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房屋的,取消奖励,并依法申请强制拆除。
  
  征地补偿政策在颁布后并不是一层不变的,就算是在同一地区如果征地时间不同或片区不同其征地补偿标准也会有所变动,所以上述的江西永新征地补偿标准以供您参考。各位被征地者的实际补偿办法要以当地政府公告的征地补偿信息为准,并依据现行的征地补偿政策领取征地补偿款。
  
  


·河南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新政策的更新下,越来越多的城镇得到相应详细解决方案。就在河南省关于城镇的建设快速发展中,漯河市也出台比较具体的河南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详细内容。相信很多河南漯河市的广大网友们很感兴趣。接下来我们要讲的是咱们河南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保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相继公布了《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漯河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
      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 土地使用证是一项能证明自己对于土地使用的法律凭证,在办理土地租赁等事物上起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我们平时生活中存在很多的证件是有限期需要定期年检换新的,那么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是否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审核年检 不需要年审。很少检,有时换证要几十块钱。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很重要。有的小区根本没有使用证。在买卖房产的时候,房产局也没有要出示土地使用证。现在一般都不用自己...


·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
      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 在实践中,公司与公司之间经常发生的一种行为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从而另一家公司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开发利用。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是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的,那么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 1、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须缴纳土地增值税。 2、契税。受让方应按...


·最新山西省忻州保德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保德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工矿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3710元/亩;旱地/园地:31855元/亩;林地:15927.5元/亩;...


·法律上土地使用权依据是什么
      法律上土地使用权依据是什么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


·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
      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国家按相关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交给个人或企业并收取一定的价款,这个价款就是土地出让金。在某些情况下,国家会将土地出让金进行返还。那么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相关介绍。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如下:1、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2、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目前招拍挂制度要求土地以“熟地”出让,但现实工作中一些开发商先期介入拆迁,...


·山西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山西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最近这几年,政府为了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不断地向农民征收土地进行城市化建设,许多农民失去了他们的土地,同时也失去了他们务农的工作,而山西省最近的征地计划也被提上了日程,那么山西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呢?以下是我们整合的资料。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您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其实土地使用证上面就标注的清清楚楚的有土地使用证的类型,但是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注意。其实在我国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当中,针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制定办法和管理方针就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大体分为两类: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包括以前的宅基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三种:一种是红...


·丹东土地使用费的概念是什么
       一、丹东土地使用费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有关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应根据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


·政府征收土地必须出示哪些文件?
      政府征收土地必须出示哪些文件1、征地告知书。就是在征地报批前,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农民。2、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国土部门要对拟征土地位置、性质、面积等现状的调查情况告知农民,并且由农户签字确认。3、征询意见书。国土部门应对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充分征询意见,有人申请听证的,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4、征地公告。这个内容较多,也最为重要。包括:(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


·民事诉讼法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民事诉讼法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有效协议管辖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时,应当先看合同中有无协议管辖的约定,如果有,再判断该协议管辖约定是否有效。二、民事诉讼一般管辖是怎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