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调解内容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根据一些数据显示,近几年来,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一部分是和平解决,直接协调离婚,但也有一部分由于各种原因,只能是起诉离婚,因此,起诉离婚调解内容便派上了用场。那起诉离婚调解内容有哪些呢,接下来跟着我们一起来接一下吧。
  
  
  一、起诉离婚调解的内容
  
  
  离婚案件的争议内容无非包括三个方面的:是否同意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包括债务如何承担)、子女如何抚养及抚养费如何支付。
  
  1、一般若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不同意离婚的原因是出于对感情和家庭的挽留,则该案件协议离婚的可能性就不大,律师调解的作用也不会明显的;
  
  2、但若一方只是出于想多要财产或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而不同意离婚的案件,通过律师的调解而达成协议离婚的可能性还是蛮大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且无孩子或对孩子的抚养权没有争议的,只是因为财产分割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通过律师的调解而达成协议离婚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二、离婚调解的作用
  
  调解是离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踪、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不经调解程序。《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必经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
  
  2、通过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
  
  3、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4、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
  
  在离婚调解的过程当中,律诗参与时,应注意以下这几件事情:
  
  1、调解前,应当充份了解和分析案情,归纳案情的可能争议焦点;
  
  2、与对方当事人初次见面,应当由律师单独与其交谈,了解对方的真实想法;
  
  3、律师在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再次总结该案件双方的真正的争议问题;
  
  4、在与双方当事人商谈过程中,应当给他们进行相关法律的普法,让他们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哪些要求是合法的,哪些要求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5、调解时,律师不能急于求成,要有耐心,不能指望一个回合就能使离婚协商成功,一般协商成功的案件都需商谈三次以上。
  
  不过个人建议,虽然目前有很多法律条例来约束,来解决这些事情,但离婚这件事情对于整个家庭的影响还是蛮大的,所以还是需要慎重考虑,以上调解的从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遇到家庭暴力能离婚吗
      遇到家庭暴力能离婚吗 很多女性遭受家庭暴力之后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还有女性朋友问遭受家庭暴力能离婚吗?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就应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不过问题又来了,她们也不知道如何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遇到家庭暴力能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和撤销婚姻的区别?
      1、 离婚与婚姻的撤销,从表面上看都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但实际上两者有着根本的区别:   第一,两者的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tjlytel}}>   第二,两者的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本人行使外,还可以由利害关系人行使...


·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是什么?
      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身份证件 a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b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c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d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澳门同胞回乡证 e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夫妻双方各自所持的结婚证(各一本) (3)夫妻...


·争孩子抚养权要什么条件
      争孩子抚养权要什么条件 一、争孩子抚养权要什么条件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


·离婚协议公证的法律效力
      离婚的时候,是否需要离婚协议公证?离婚协议公证是否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吗?那么离婚协议公证的法律效力在于?您一定会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产生了一系列疑惑,一起来和我们更具体的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公证还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按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次进行公证,才能生效。自行更...


·现在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可能是所有法院处理的案件中所
      现在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可能是所有法院处理的案件中所占比例比较大的,对于一些离婚财产纠纷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所以就没有做预防工作,从而导致了离婚时因财产而发生的各种各样纠纷,下面就是我其中一种:婚前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具有法律效力吗? 1、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


·如果家里有老人去世了
      如果家里有老人去世了,留下了遗嘱,但是这个遗嘱却没有进行公证,我们在继承遗嘱的时候还需要其他的亲戚吗?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老人去世之后,其实他留下了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只要是确定遗嘱是有效的我们就可以按照遗嘱的要求来继承遗产。老人去世之后,我们可以带着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老人的遗嘱到当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手续。 如果公证处对遗嘱提出了一些疑问,那么这个时候我们才用请出亲戚们帮我们证明遗嘱是有效的。请的这些亲戚也可以是老人的...


·一、夫妻打架造成伤害如何处理?
      一、夫妻打架造成伤害如何处理?两口子打架动刀了,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属于治安案件,一般会进行调解。主要看造成的伤害后果,如果造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轻微伤就不构成犯罪,只能行政处罚。如果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一般会通过调解解决。两口子打架动刀了,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属于治安案件,一般会进行调解。主要看造成的伤害后果,如果造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轻微伤就不...


·协议离婚能行政复议吗?
      很多人对协议离婚的效力不是很清楚,并且很多人以为协议离婚之后的救济途径是进行行政复议,这个从根本上来说就是错误的,因为行政复议仅仅只是针对行政行为,而协议离婚很明显是一种民事行为,那么现实生活当中协议离婚能行政复议吗,以下是我们的看法仅供您参考。 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


·一、在中山抚养费大概多少钱?
      一、在中山抚养费大概多少钱?中山抚养费大概是多少钱的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


·离婚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证的办理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一般夫妻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才会涉及到离婚证的办理。那此时离婚证怎么办理呢?而实践中民政部门发放离婚证的步骤又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证怎么办理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