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是怎样的?
  
  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为了更好地保障我们的自身权益,我们最好签订有关的法律协议。比如说,如果我们酒店要进行债权债务的转让,那么我们就应该签订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协议,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计元人民币。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针对乙方的债权共计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甲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甲方,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共计元人民币。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债权,如果乙方履行义务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抬头为乙方全称的发票。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乙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六、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新债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债务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原债权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该协议范本包括了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基本信息、三方的保证承诺以及最终的落款。您在制定此类协议的时候,可以参考这个范本,当然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聘请当地的律师,由律师全权处理。
  
  


·别人欠钱不还还没证据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还没证据怎么办?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双方权利义务不清楚的情况,权利义务不明确就无法证明是谁欠了谁的钱。权利义务明确的,即使没有欠条也可以拿回借款,权利义务不明确,即使有欠条也可能拿不回借款。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


·债权担保的形式包括了哪些
      债权担保的形式包括了哪些 一、债权担保的形式包括了哪些 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 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可以质押的权利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汇票、支票、本票等。 (一)动产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1、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一——存在有效的合同。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二——可让与的债权。 按照法律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1)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2)...


·欠债不还多久过诉讼时效
      欠债不还多久过诉讼时效一、欠债不还诉讼时效1、如果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据,还要看是不是在上面写明了还款日期。写明了还款日期的,从期满的次日起算两年,这个期间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前诉讼;2、如果没有写,或者写了但没有写明(比如写的是等手头宽裕了就马上还等等),那么它的诉讼时效为从借款日起算二十年,过期将丧失胜诉的权利。二、诉讼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


·在常州逆向行驶罚款多少
      在常州逆向行驶罚款多少? 很多朋友在开车时多多少少会有一些违章违法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并没有被车主发现,继续进行着违章行为。有的车主由于对别的城市的线路,交规等问题的不熟悉经常会出现很多问题,严重点的车主会出现逆行的违章现象。那么在常州逆向行驶罚款多少? 在常州逆向行驶罚款多少这个问题不难回答。我们都知道机动车是需要遵守交通规则的,因此驾驶机动车上路如果有违章行为,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不过,针对不同的机动车违章行为,规定的处罚标准...


·2023私人正规欠条怎么样写
      欠条格式: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1,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2,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3,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欠条最好...


·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
      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了解法律法规,才能让我们做事有一个准则。特别是债权债务转移更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因为这关系着您的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失很容易发生纠纷的。所以,我们就和您聊聊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


·企业债务怎么计算成本,企业债务的种类
      企业债务怎么计算成本,企业债务的种类企业的发展是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那么多资金,这些企业只有向银行等借钱了,那么在企业财务报表的时候就需要计算企业债务成本。那么企业债务怎么计算成本?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债务怎么计算成本? 债务成本包括长期储款成本,债务筹资成本。由于债务的利息均在税前支付,具有抵税功能,因此企业实际负担的利息为:利息×(1-税率)。债务成本指发行债券的成本与债券收入总额的比率。其...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1、债务人应该或可以行使权利而不去行使。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减少或不能增值,债权人有权行使代位权,以保证债权的清偿。 2、债务人已经行使权利或已向法院起诉,但被判败诉。在这种情况下,原债权人(即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不存在或已清偿,因而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但因为债务人故意造成假象,如债务人和第三人通谋或故意在法庭中放弃自己的权利,这对债权必然带来损害,所以债权人...


·朋友欠钱逾期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逾期不还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直接起诉,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二、欠债还不起怎么办(一)、欠债人无力偿还: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债权人也向尽早拿到欠款。2、利用法律程序争取多点还款期间,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的方式,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


·夫妻离婚债务诉讼流程怎么走
      夫妻离婚债务诉讼流程怎么走夫妻离婚债务诉讼流程有立案受理、庭前准备、开庭审理、上诉、申请再审和申诉、申请执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债务起诉要多少钱根据相关规定,债务纠纷起诉费用一般按照下面的标准执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