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0%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一般多久能办下来?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婚姻的经营和发展需要两个人的共同努力,当当事人一方对婚姻已经失去了信心,想要结束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时候,可以采取相关的法律手段来进行,起诉离婚是达到离婚目的最常见的法律手段。那么起诉离婚一般多久能办下来呢?为了让您对这方面的情况有更明确的法律认识,我们和您一起来探讨一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因此,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从上文我们可以简单的了解到,单方面起诉离婚不是一两天就可以办下来的,他必须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里面的程序手续和认定标准来判定。因此,想要进行起诉离婚的人,不要心急,要根据自身婚姻的实际状况依法办事,必要时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对于我国的新婚姻法女方该怎么办
      婚姻的核心本来就不应该是利益交换,而且我国制定婚姻法的本来目的是要维护正常和谐的婚姻关系。国家并不是要通过婚姻法来制约婚姻当中某一个人的利益问题,可是自从新婚姻法出台以后,我们都知道新婚姻法对一些关键性,具有争议的,比如说财产分配问题重新进行了细分,结果就导致有一部分女人产生这样一种疑问,对于我国的新婚姻法女方该怎么办?对于我国的新婚姻法女方该怎么办?一、做好婚前协议结婚前,很多家庭的做法是男方买房,女方负责装修和家电家具。按照新婚姻法...


·起诉离婚费是多少费用
      起诉离婚费是多少费用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


·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在父母双方不管因什么原因选择离婚,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父母还是应该有抚养他长大的义务,应付给他相应的抚养费、教育费等,直至他长大成年。抚养费可根据自己的负担能力,实际情况去定夺到底给多少。下面就来一起具体的看看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什么是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二、抚养费...


·过继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过继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一、过继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1.在孩子需要过继的时候,被收养的孩子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失去了父母,变成了孤儿的孩子。 (2)无法查找到亲生父母的被遗弃的婴儿或者儿童。 (3)因为有特殊情况导致亲生父母没有能力去抚养的子女。 以上所提到的可以被收养的未成年人均要满足14周岁以下。 2.在孩子需要过继的时候,收养孩子的一方应该要符合以下的条件。 (1)收养人无儿无女。 (2)有充分的能力对被收养...


·什么原因可以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了就可以商议离婚,但是双方意见不一致,就可以通过起诉离婚。当然起诉离婚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什么原因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具体原因在下文您可以详细来了解一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起诉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


·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就离婚诉讼来看,这其实就是要打离婚官司了,而在具体的过程中,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事项小心注意的话,那么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具体来说,当事人在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诉讼离婚的程序可分为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我们先来看看离婚案件在起诉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怎么样保全自己最大利益?
      首先,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的这个离婚率和其他国家相比是比较高的,而且许多人都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情况一点也不了解。大多数人都知道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财产是评分的,但是在有些特殊情况也会影响到财产的分割,那么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怎么样保全自己最大利益涉及到一些什么特殊情况呢,在这里我将为您详细说明关于婚姻财产的相关问题。 离婚时,需要双方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不能分割属于一方婚前个人的财产,也不能分割属于他人...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一、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一、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的,原则上应该由主张权利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确实非本人原因导致不能取证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一般法院调查包括法院依职权的调查取证和给律师签发调查令进行调查两种。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的...


·刚生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
      刚生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刚生完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因双方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


·深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时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咋逐渐上升,而在离婚的过程中需要解决很多问题纠纷,主要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都会在离婚协议书中体现,那深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深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 婚 协 议 书 男方: , 族, 年 月 日生,现住 。 身份证号码: 。 女方: , 族, 年 月 日生,现住 。 身份证号码: 。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
13057670467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