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交通事故的等级,相信大家都比较清楚主要包括了四个,即轻微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关于交通事故的等级,相信您都比较清楚主要包括了四个,即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以及特大事故。现实中,针对不同等级的时候在处理的时候不一样,并且对这些事故的划分也是不一样的。那究竟交通事故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是多久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昨天市交管部门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交警对暂扣车辆、责任认定、重新认定、伤残评定、赔偿调解和对违章当事人处罚6个方面的事故处理时限做出规定。
  
  (一)暂扣车辆最长不能超40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管部门可暂扣道路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交警要向当事人开具暂扣物凭证。
  
  被交管部门暂扣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驾驶证扣留期限为20天。需要暂扣延期的,要经上一级交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延长20天。
  
  (二)事故大小不同责任认定时限不同
  
  按照有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时限为:轻微事故在5日内认定,一般交通事故在15日内认定,重特大交通事故在20日内认定。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照常规时限做责任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按上述规定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三)重新认定最长不超30天
  
  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如果对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重新认定申请书后,要在30日内做出维持原认定、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四)治疗终结15天内可申请伤残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可在治疗终结后15天内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伤残评定。
  
  公安交管部门应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当事人提交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天内做出评定伤残的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天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接至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要在30日内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五)赔偿调解限期最长不超45天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天,公安交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再延长15日。因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可从受伤者治疗终结日或定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可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可从确定损失日开始。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将连续计算调节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将中断;调解重特大、复杂道路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必须经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延期。
  
  (六)吊扣驾驶证不能超18个月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根据其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凡吊扣驾驶证的合并执行不能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应从处罚裁决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未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
  
  意味着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不同的,当然实际在处理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注意的地方也是有所差异的。而其中轻微交通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同时当事人对事故发生也没有争议的,则允许当事人之间进行私了。
  
  


·交通事故总会造成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有损失就需要进行赔偿。如
      交通事故总会造成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有损失就需要进行赔偿。如今,您都购买了保险,机动车还存在交强险这样的强制险,一般理赔都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那么交通事故该怎样进行理赔呢?对此,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该怎样进行理赔 1、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包括向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保险公司报案,报案方式可以是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并且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


·因为疫情房贷车贷怎么办?
      因为疫情房贷车贷怎么办?因疫情原因并不能免除房贷车贷的支付,但根据银保监会的最新文件,部分受疫情影响的人群,如果暂时失去还款能力,可以申请延期还款,并且很多银行都推出了相关政策,比如农行、工行、招行、民生等等。国银行业协会27日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发出倡议书,鼓励针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从客观上...


·车祸双方责任怎样确定
      车祸双方责任怎样确定 一、车祸双方责任怎样确定 因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


·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多少?
      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逆向行驶的,扣3分,罚款200元。逆向行驶很危险,发生事故就全责。二、道路交通法中对逆向行驶的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3、在树立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罚款根...


·交通事故死亡最高赔偿的标准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近年来交通事故死亡率居高不下,在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时国家会根据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金,以保障让家人不陷入到经济困难当中,交通事故死亡有一定的赔偿标准,根据各种不同情况也有一定的赔偿限制,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交通事故死亡最高赔偿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


·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当中的伤残等级也是分为了实际的,但这肯定与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标准内容不同。其中六级伤残算是比较严重的伤残了,但也是要经过鉴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六级伤残。那么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严重失读伴失写症; (3)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单...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今交通事故发生数量每一年都在以不同的数量在上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也在不断地完善中。由于每个省的赔偿标准都会有一定的不同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呢?将在本文中为您解答。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


·在房产行业,特别是在预售商品房市场中,出卖人延迟交房的现象普
      在房产行业,特别是在预售商品房市场中,出卖人延迟交房的现象普遍存在,买房人有苦难言,开发商却理直气壮。毕竟,很多时候买受人以及交付了购房款,面临着两手空空的窘境。那么针对买受人而言,出卖人延迟交房该怎么办,?另一方面,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买受人该如何处理出卖人延迟交房的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卖人延迟交房该怎么办 1、买受人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天津空港二手车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天津空港二手车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天津空港二手车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1)现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2)交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未领取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机动车所有人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3)提交双方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汽车过户的,应先经所在地县〈市、区〉车管所〈组〉审核签章)。(4)...


·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多少?
      交通事故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一个社会现象,许多人因为驾驶不当而与他人在道路交汇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严重的还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许多人在提出诉讼时不知道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那么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多少,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收费标准 1、 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 元;超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1.5%,...


·车祸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车祸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吗一般来讲,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只有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得到相应赔偿金额。所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出院后应该到专门的伤残鉴定部门进行评定,如果构成残疾,就可以由受害者本人或者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要求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车祸精神赔偿金如何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