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驾出了车祸应该由谁负责 试乘试驾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试驾出了车祸应该由谁负责
  
  试乘试驾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是近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较为新型且数量呈现上升趋势的案件类型,试驾中除了发生单方事故外,还有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双方事故情形。那么针对试驾者和汽车销售商而言,试驾出了车祸应该由谁负责?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驾出了车祸应该由谁负责
  
  1、对内,试驾者和汽车销售商都应当适用侵权法的规定,按过错大小确定责任;对外(及对事故受害人),则应当由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对内在确定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责任大小时,
  
  (1)应审查汽车销售商在试乘试驾活动中有无过错。因为作为经营者,汽车销售商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财产与人身安全,试驾时必须尽到审查驾照、合理提示车辆特性及试驾路线、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等基本保障性义务。
  
  (2)应当适当平衡利益与风险。因为汽车销售商对试驾车辆仍保有实际支配力与监管力,且提供试乘试驾服务本身就是其市场营销的手段,得以从中获取潜在客户、赢得商业利益,理应对试驾活动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对试驾者来说,试驾行为使其直接操控试驾车并从中获取了标的车辆有关性能的直观感受,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车辆的支配者及运行利益享有者。
  
  综上,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试驾中发生交通事故汽车销售商与试驾者内部赔偿时,双方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按份承担赔偿责任。
  
  3、对外,第三方被造成损害请求赔偿时,汽车销售商与试驾者应当共同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的连带赔偿责任。
  
  二、试驾发生车祸如何赔偿
  
  1、赔偿主体:
  
  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赔偿金
  
  其一,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器具费
  
  (9)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生活费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12)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试驾出了车祸,对外责任主体和对内的责任份额的承担很容易引起纠纷,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最好及时求助于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帮助你在对外责任承担和对内责任份额的划分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商业车险新规定是怎样的
      商业车险新规定是怎样的?现在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了。以前人们出行都是靠走路或者是自行车,极少有人家可以拥有摩托车,而现在,拥有摩托车的人家也很少,许多都购置了小汽车。车辆多了,出事故的概率也高了。车辆购买时,都会选择再购买一些保险。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2017年商业车险新规定是怎样的? 商业保险的概念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


·股票交易佣金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股票交易佣金的收费标准是什么?自从进入改革开放的新阶段以来,国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是越来越高,于是投资成为了很多人的选择有的人可能会投资房地产,有的人会投资股票,我们知道股票是一项高回报的投资方式,按照法律的规定标准,在办理投资股票的时候需要交纳一部分的股票交易佣金作为手续费。 一、股票交易佣金的标准 最高为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就这个是有上下限的,明显可以活动。不过这里面还包含一...


·一、交通事故尾椎骨折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尾椎骨折误工费怎么计算? 1、可以在诉前或者诉后申请进行伤残鉴定。不清楚伤势具体如何,但确实是要到伤愈稳定后才能做鉴定,有骨折,伤残等级至少在10级,如果是内固定(有钢钉的那种),则是9级。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3、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动车标准,则只能以非机动车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目前暂无法规约束,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而事故责任则需要根据导致事故的其他直接过错作为依据。 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电动自行车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二是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符合以上标准的,交警部门认定是非机动车。如果醉酒驾驶该类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整车...


·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工伤认定程序(从工伤发生之日起,一般骨折大约为3个月) 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了电动车全责吗?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了电动车全责吗?电动车闯红灯被撞,电动车车主可能要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视现场情节而定。需要看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电动车闯红灯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承担全部责任。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双方发生事故,不论是电动车还是机动车或者行人,闯红灯的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但也要看对方的情况,例如对方有超速、无证驾驶、酒驾等违法行为的,也要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对方没有违法行为的,闯红灯的就要承担全部...


·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交强险是车险当中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而在车辆行驶的过程可能会出现交通事故,而交强险就是非常有用的保险了,但是交强险不是所有事故都会赔偿的,那么哪些情况交强险可以赔偿了?下面就由本站为您解答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赔偿? 一、赔偿范围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


·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需要交个税吗?
      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需要交个税吗? 一、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需要交个税吗? 6月25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等直系亲属,以及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者、法定继承人等情况,不对当事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财政部发布了该《公...


·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拥有私家车,人们在买车时会交车险。人们在驾驶车辆时意外发生保险事故时,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那么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 一、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 根据人保财险《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


·一、交了首付买房没签合同退款可以吗?
      一、交了首付买房没签合同退款可以吗?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购房时未签订合同,是无效的,即使先交了首付,提出退款首付款要求,法律上也是充许的。因此可以先于开发商协商沟通进行退...


·公交车超载标准
      公交车载客标准:1平方米超过8人才算超载,公交车沿用的是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按此标准,城市公交按每人0.125平方米核定载客数,也就是1平方米内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事实上,公交车再挤,1平方米也很难挤下8人,因此再拥挤的公交车都算不上超载。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第4条按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积计算,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按每人不小于0.125平方米核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