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遵守交通规则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当前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不遵守交通规则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当前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少见,相反非常频繁,生活中总是能够得知有人遇到交通事故的消息,所以平时生活中我们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对交通事故要有一定的相关了解,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中多个抚养人抚养费应该如何计算呢?
  
  交通事故中多个抚养人生活费的分段计算方法:
  
  1、以最小的被扶养年限为基准,将相同的被扶养年限分成段,整数与小数被扶养年限单独分段,且小数被扶养年限分在1年中;
  
  2、计算每段中各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额;
  
  3、计算每段中所有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
  
  4、将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与扶养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进行比较,确定每段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标准:
  
  (1)若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扶养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则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标准=扶养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若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扶养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则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标准=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
  
  5、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总额=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标准×每段被扶养年限;
  
  6、多个被扶养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总额之和。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般情况下涉及到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我们都是以一个抚养人为目标开始计算的,但实际情况对方可能需要抚养人并不止一人,所以抚养费也需要根据对方的情况来计算,对此我们就需要对交通事故中多个抚养人的抚养费计算方法有所了解,虽说法院会进行判决,但我们自身也可以进行一定的估算。
  
  


·面包车非法营运罚款多少钱
      面包车非法营运罚款多少钱不管是客运还是货运,这些需要取得了一定资质之后才能做,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非法运营,此时需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而要是利用自家的面包车非法营运的话,一般会对当事人进行罚款的处罚。那么这种情况下罚款多少钱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面包车非法营运罚款多少钱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


·对方拒交抚养费怎么处理
      本身在离婚的时候都说好了,一方实际抚养子女,另一方就在离婚之后支付抚养费,但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往往在离婚之后拒付抚养费,这可以说会对孩子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一般对方拒交抚养费怎么处理才好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可拒付子女抚养费吗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条规定只是针对案件审理期间,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


·交通肇事罪年最新刑法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些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驾驶员违规驾驶导致的,如果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责任方负有刑事责任的,要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在这方面刑法有相关的立案和量刑标准,在最高法院的量刑标准中有具体说明。那么交通肇事罪2017年最新刑法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介绍下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第五十一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重伤...


·现如今大家在公路上进行车辆行驶的时候,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交通
      现如今您在公路上进行车辆行驶的时候,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交通安全,否则一不留神就会酿成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有关部门会严格按照我国的交通法进行处理。在处理交通事故当中免不了会涉及到理赔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理赔案例遵循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理赔案例遵循的流程是什么? (一)报案 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


·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交强险不赔
      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交强险不赔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3...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定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定负刑事责任吗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上述其他特别恶...


·交通事故诉讼该怎样举证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等事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被害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了。但是想要自己的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认可,被害人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才行。那交通事故诉讼该怎样举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诉讼该怎样举证 1、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后加以注明;提交外...


·老人车祸赔偿金怎么算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


·苏州社保可以自己交吗?
      社会保险作为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所雇佣劳动者进行参保的社会和经济制度,为那些失去劳动能力、临时丧失工作和因身体状况而遭受损失的人群提供了生活保障。虽然不强制个体参加社保,但是还是很多人希望通过参保社保,那么苏州社保可以自己交吗?怎么交?在苏州,个体社保参保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非本市户籍且从未在苏州参保过,无法按照灵活就业缴纳社保,可通过进单位就业、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进行参保。第二种,如外地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


·在我国醉酒驾车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醉酒驾车标准是多少我国的交警在执勤的过程当中,如果觉得司机的精神恍惚或者说满身酒气的话,肯定是要让司机对酒精测量仪进行吹气测量的,测量的标准是判定酒驾还是醉驾的最重要的一个依据。可能有些人仅仅知道酒驾醉驾是违法的,但是并不知道在我国醉酒驾车标准是多少?这一法律常识,我们这就为您普及一下。 一、在我国醉酒驾车标准是多少?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驾一般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


·离婚答辩状开庭时提交吗
      夫妻离婚是要走法定程序的,如果是要打离婚官司的话更要注意知道一些有关法庭程序的相关规定,才能争取更多的利益,否则的话就有可能获得对自己不利的判决。不少人询问离婚答辩状开庭时提交吗的问题,请具体从下文了解。 一、离婚答辩状开庭时提交吗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可以在开庭时提交答辩状,并陈述答辩意见。 对于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法院规定的时间提交答辩状,不能当庭提交。但可以当庭提交答辩意见。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