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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立案证据需要准备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诉讼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夫妻没有达成协议需要离婚,那么在诉讼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那么起诉离婚立案证据需要准备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立案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起诉离婚不需要立案但仍需要证据
  
  起诉离婚的证据如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需要注意的是,第三者的证据取得需要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法院一般是不会采信的,在证据取得方面如果不知道怎么做可以先咨询专业律师。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双方经济状况
  
  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7、住房证据材料
  
  产权证、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8、子女状况
  
  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9、财产清单
  
  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如果夫妻双方都比较富裕,则需要调查清楚一方的财产情况,以免遗漏,还要防范一方转移、隐匿财产。如果是另一方的收入比较高,有必要查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了。
  
  要提供双方的结婚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当然在准备相应证据的时候还要注意说明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夫妻双方有财产以及抚养方面的争议,那么也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因此证据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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