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诈骗公司高管进行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网络诈骗公司高管进行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
  现代社会,随着我国网络的不断发展,网络带给人们生活的便利十分明显,比如网上支付等,但是同时网络也存在着漏洞,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诈骗行为,比如网络诈骗公司的出现。那么,网络诈骗公司高管进行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网络诈骗公司高管进行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这个问题。
  
  一、单位是否能够成为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诈骗在现行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为单位犯罪行为,即按照现行刑法规定,诈骗罪属于自然人犯罪,单位不能成为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二、网络诈骗公司高管进行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
  
  构成。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但不成立诈骗罪(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10月14日《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八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因此单位是不能构成诈骗罪的。其次,诈骗公司的高管进行诈骗行为如果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肯定是以诈骗罪进行处理的。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向律师咨询。
  
  
  
  


·企业倒闭老板跑了能拿到补偿金吗
      企业倒闭老板跑了能拿到补偿金吗 一、企业倒闭老板跑了能拿到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即便公司破产了也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否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


·老百姓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
      老百姓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如今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人们在上网的时候,如果不注意可能陷入网络诈骗陷阱。不少人被网络诈骗公司骗过,有的人忍气吞声,而有些法律意识强的,会选择报警,或者直接起诉网络诈骗。那么老百姓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怎样告网络诈骗公司? 网络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并且属于公诉案件,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如果网络诈骗超过3000元,涉嫌诈骗罪,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应当应当立案侦...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有哪些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有哪些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二、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金和补偿金怎么计算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金和补偿金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是?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是? 我们都知道,固定资产管理一般是运用在大型的公司里面,在大型公司里,财产相对于比较多,因此需要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是对公司下面的财产的合理管理,以至于公司的财产不会受到损失,那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融资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融资有哪些风险?投资有风险,因此投资需要格外的谨慎,这些都是您所了解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融资同样存在风险,只不过融资是公司承担风险,但是许多人其实是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融资有哪些风险?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融资有哪些风险? 1、违约风险,即不能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导致企业信用受损甚至引起法律拆讼的可能性;2、道德风险,主要是指融资团队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如何写?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如何写?平时您都应该看过很多豪门家族勾心斗角的电视剧,可能都会有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这样一个情节:因为家族建立起来的公司发展越来越好,您为了争公司的股份,出现了各种心机的转让股份的戏。那下面来看看转让股份的合同是怎样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称乙方):鉴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


·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在成立的时候,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不同类型的公司要求的额度不同。作为公司股东,应该履行出资义务,实缴资金。在公司运营阶段,公司资本也要维持一定的额度,当有特殊情况时,可以减资。那么,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所谓资本三原则,是指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这三个原则被视为大陆法系公司法的核心原则,保证公司独立、...


·董事会职责公司法有哪些?
      董事会职责公司法有哪些? 为了使得公司在存续期间能更好的未各位设立者、股东获取经济利益,我国立法机关的制定了公司法,要求公司在设立成功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完善公司的内部结构,聘请有能力的主体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同时也会成立董事会,董事会职责公司法有哪些? 一、董事会职责公司法有哪些?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


·注册游戏公司股东条件具体是什么
      注册游戏公司股东条件具体是什么1、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是认定股权或股东资格的首要标准。由于出资行为是一种事实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当具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该真实意思表示,自然不应认定为股东。由于意思表示实为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缺乏直接判决和审查的可操作性,因而,能够反映该真实意思表示的外在证据在认定股东资格的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此类证据主要有:公司设立前关于投资约定的内部协议、签署的章程、相关股东的证词等。另外...


·外贸公司注册流程
      外贸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外贸公司其实和普通公司一样,都是现代企业的一种。只不过和普通的企业有区别的是外贸公司所经营的地域范围不一样,一般的公司只能在国内做相关的贸易而外贸公司不一样,它可以和国外的其他公司做贸易,从而赚的更多的资金。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外贸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知识。 外贸公司注册流程 1、核名 工商局窗口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确认名字能过后一般3-5天可领取核名通知书。 2、申请营业执照 带上股东会决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