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实践中不管夫妻是因为什么原因而造成分居的,在分居期间双方都是要各自生活,因此除了会取得财产外,同时也有可能欠债。那此时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毕竟此时夫妻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二、知识延伸:夫妻共同债务界定
  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也可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此时,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如属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有权要求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由于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处理的问题。而此时一方欠下的债务通常都不是因为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因此就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要是夫妻最终离婚的话,这笔债务就应该由实际欠债的人承担清偿责任。
  
  
  


·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一、共同借款人的含义 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在实际工作中,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和把握。但对其他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他自然人与共同借款人的不相一...


·怎么对民事债务纠纷的利息计算
      怎么对民事债务纠纷的利息计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欠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 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 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


·标准欠条怎么写(提供欠条范本)
      标准欠条怎么写(提供欠条范本) 一、欠条模板 欠条 今有_______________(公司) 欠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款,计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 欠款人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


·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一、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严格村级债权债务管理,设立债权债务登记簿,由村报账员负责管理,村报账员要准确及时登记各项债权债务。 2、要加强结算资金管理,及时清理应收款、应付款、内部往来等款项。每月对债权债务要进行一次清查核实,切实做到帐实相符。对经核实的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公布一次。 3、任何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得向村集体借支现金,对借出资金实行谁批准谁负责收回的原则。村干部因工作需要借支现金时,必须经财经审批人批准...


·如果欠钱不还拉黑所有方式该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拉黑所有方式该怎么办?欠钱不还还拉黑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所以来说借钱不还被起诉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偿还债务,拒不偿还的可强制执行,由于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会坐牢。但是如果是法院判决,被告无异议但又拒不执行的,法院确定被告有能力支付但据不偿还...


·有借条对方不还钱如何处理
      有借条对方不还钱如何处理一、有借条对方不还钱如何处理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有借条但是对方不还钱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债务。具体程序如下: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


·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吗,欠条起诉时效是多久
      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吗,欠条起诉时效是多久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并且两者在借款活动中都经常被人们所广泛的适用。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和欠条是一样吗?此外,欠条起诉时效又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吗 借条与欠条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 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


·民间借贷庭前调解履行协议能坐飞机高铁吗
      可以,如果按庭前调解履行协议,则不是失信人员,能坐飞机高铁。不能坐高铁、飞机的是因为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才会把此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限制消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


·离婚了婚内财产还要一起还债吗?
      离婚了婚内财产还要一起还债吗?欠债无力偿还时被债权人起诉的,离婚后妻子需不需要承担债务,要依据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定,如果是共同债务就需要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条款?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如果是借钱一方自己用了,对方不知情,或者...


·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举证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举证
      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举证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举证是如果信用卡是本人的,可以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去对应的银行拉对账单或账户流水,如果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在有足够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共同承担债务。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其主要目的在于此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二、夫妻债务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


·民间借贷中的借据是怎么写的 通常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之间为
      民间借贷中的借据是怎么写的 通常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之间为避免麻烦,可能不会选择签订借款合同,而此时往往以借据的形式来出具书面凭证的。而这个借据其实也可以当做是借条,不过,但知道民间借贷中的借据是怎么写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贷借据怎么写 民间借贷借据的内容非常的简单,无非就如下三个部分 1、标题。 2、首部。 3、内容。 3、签名与日期。 首先,标题要写上“借据”、“今借到”“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