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子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随着房价的回归以及降税、降息等政策的影响,观望了一年的购房者都慢慢开始出手了。许多地方的楼市都迎来了一个小小的高潮。在买房前,还是应该小心谨慎,防止在买房过程中遭受利益损害。那作为购房者买房子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这方面的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对于某些盲目扩张以及实力弱小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在加大,楼盘烂尾的危险也在加大。所以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品牌开发商,这样安全性要高一些。
  二、继续观望
  降了息,也免了税,房价也合理许多,现在买房确实是成本低了不少。但在宏观经济没有明显好转的情况下,这些政策还将会继续加大力度。应该说利率还有一定的下浮空间,而税费的减免甚至补贴还有巨大的空间。最关键的房价估计还有5%-10%的下降空间。一般来说,货币政策的显效需要6个月的周期,“双降”是始于去年9月中旬,所以到今年3-4月份效果才会明显。
  三、尽量考虑二手次新房
  二手房,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相比期房来要安全许多。在国家将二手房营业税征收从5年降至2年以后,这些次新房的优势明显体现出来。最近和裕兴等大的二手房中介公司老总聊过,他们透露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对市场的影响相当明显。这样的次新房既可以避免期房烂尾的危险,又有新房的品质,受捧是自然的。
  四、可以通过售楼部以外的其他渠道购买新房
  由于销售不利,开发商都在绞尽脑汁寻找各种销售渠道。除了二手房中介外,有的开发商还会通过媒体、银行、大企业等进行一些团购活动。这些渠道一般都可以比售楼部优惠许多,这也是目前这个尴尬情况下开发商“暗降”的主要方式。
  五、对于所谓内部价、关系价,提高警惕
  目前确实有许多团购价和内部价存在,但许多不法分子也在趁此机会招摇撞骗。所以您在希望通过这些渠道购房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还有就是注意价格,价格不可能低的太离谱,当心骗局。
  六、买二手房要敢于“砍价”
  既然推荐您买二手房,那就告诉您一些买二手房的技巧。看上一个区域后,先对这个区域的基本房价有个了解。在一家中介看上一套房子后,千万不要又找另外的中介看同一套房子。这样会使房东以为有很多人要买他的房子,这样讲不下价。看到中意的房子后,要敢于砍价,为了获得溢价收益,中介往往会把价格报的比较高,最好摆出一种有好几套房子可选择的态度,这样容易促使房东降价。
  七、投资性购房关注市中心区域的小户型
  小户型总价低,好出手。而且市场供应比较少,供求关系上占优势。但一定要注意地段。一般中心区域,及医院、学校、车站等流动人口多的区域的小户型会比较受捧。这些小户型可租可售,而且租金收益一般较高,投资价值比较大。
  八、注意区域性的投资价值机会
  虽然是弱市,但仍然有一些楼盘热销。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具有区域性的投资价值优势。比如道路建设、片区规划、大工程建设、教育医疗配套建设等都是区域性的投资机会。此类楼盘往往可以逆市而上。
  九、不看单价,看总价
  现在许多楼盘在销售上玩起了文字游戏,什么“赠送、按套内算”等宣传字眼都会让购房者犯迷糊。购房者不要被这些宣传手段所迷惑,明白自己的需求和预算,看房子的总价。那些单价的高低很多都只是算法而已。
  十、量力而行,不要透支
  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意外随时可能发生。所以,您一定要防范风险,不要透支购房。一旦发生意外,房子是很难出手的。要不然就得付出很大的代价,得不偿失。还是多预留些资金比较安全。由于房价偏高,因此对于很多家庭而言,购买一套房产都是很重大的事情,可以说倾尽了一家大部分的财产。而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买房不谨慎,可能陷入合同纠纷甚至导致诉讼。所以在买房前,不妨先了解清楚买房子注意事项的内容,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
  
  
  


·小产权房遇到拆迁,被当违章建筑拆除,合法吗
      一、小产权房遇到拆迁,被当违章建筑拆除,合法吗  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的,政府是有权拆除违法建筑的,所以并不是违法的行为。如果小产权房并不属于违章建筑的,是不能被当做违章建筑拆除的。  二、违法建筑物的认定  根据上文对违法建筑物概念的认定,可以具体分析为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对象的认定,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2)行为事实的认定,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  A、新建,是指新建造建筑。违法搭建中...


·房屋没证拆迁怎么办?
      房屋没证拆迁怎么办? 一、房屋没证拆迁怎么办? 1、无证房屋权利归属 首先要明晰的就是无证房屋的权利性质。如果房屋已经办理权证,那么房屋所有人就由不动产的物权。如果是没有办理权证的房屋,房主没有无权。因为无证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物权未设立,只有等到权证办理完毕之后权利人才能取得完整的权利。尽管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期待权的相关权能,但就法理而言权利人对无证房屋的期待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可继承性。 2、无证房屋现状 无证房屋面临...


·商品房包销中销售价与包销阶的差价问题如何处理
      

1.在商品房包销中,开发商与包销商确定的包销价与实际对外的销售价之间存在的差价,这是包销商所应收取的销售利润。在开发商与包销商签定包销合同后,房屋应该通过包销商进行销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白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但是,在进行房屋销售时又必须是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继承去世人房产怎么办?
      继承去世人房产怎么办?继承去世人房产进入继承的程序,具体继承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2,不论配偶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3,因为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所以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分遗产。所以不论配偶是否继承遗产,在继承顺序、比例上配偶、女儿、长子是同顺位、同比例。4,如果老伴继承了...


·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夫妻婚前、婚后、单方、共有财产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引起了许多夫妻的共同关注,尤其是家庭财产中比重最大的房产,如何区分、如何归属、如何判决等,都是您关注的焦点问题,那么,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呢?一、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又很多的前提条件存在,如果你们是共同支付买房首付,且共同支付房贷等事宜,当然应当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往往存在很多其他因素,那么我们去看看这些因素下婚后买房属于共同...


·出卖共有房屋的要怎么解决
      出卖共有房屋的要怎么解决一、买卖共有房屋要注意什么 1、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对共有房屋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能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不得分割共有房屋。但如果是按份共有,各共有人已经明确了共有的份额,则各共有人可在一定限制范围内处分其份额,当然,这里的份额不是实物上的份额,而应当理解为价值上的份额。 2、共有房屋的买卖,因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又有不同。 按份共有的房屋在大多数共有人同意的...


·已出租的房屋能够出售吗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手上有一套闲置的房屋刚出租出去,就有人愿意花钱买房。房主本意当然是想卖房,但又顾及到出售已出租的房屋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那已出租的房屋能够出售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已出租的房屋能够出售吗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已经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均可以上市交易。具体包括: (一)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 (二)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


·与二房东租房合同有效吗?
      与二房东租房合同有效吗?与二房东签订的时候需要得到原房东的同意,在原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才有效。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二房东”的行为是非法的,但如果合同上原房东与二房东签订的协议中,原房东明确表示同意二房东实施转租,那么目前的法律机制上无法限制二房东的行为。若合同上原房东明确表示不允许转租等调理,那么租客与二房东的合同则视为无效,若原房东与二房东之间的合同并未明确写明允许不允许转租,那么最终由法院判定。如果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是经得出租...


·一般而言,由于买受人可以现场勘查,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
      一般而言,由于买受人可以现场勘查,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比较少,但是期房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经常发生误差问题,很多时候面积误差还比较大,这严重影响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买受人而言,该如何解决房屋面积误差大的问题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解决房屋面积误差大的问题 (一)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二)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


·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转租并不是不可以,但建议当事人最好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房屋转租的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究竟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承租人将其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需要出示下列资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二)房屋转租合同; (三)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


·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在房产继承中涉及到对被继承房产的公证问题,在从前这是继承房产必须的手续,而如今随着相关法律的修改,可能会取消这一规定。那么进行房产继承权公证的,其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证遗嘱最具法律效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