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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是否有交通费赔偿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我们发现要是职工受到了工伤伤害,造成了人身残疾的话,那在日后的赔偿项目里面是包括了交通费的。那现实中,如果职工工伤死亡的话,那此时是否还有交通费赔偿呢?相信很多人都比较关注这点,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吧。
  一、工伤死亡是否有交通费赔偿
  没这么个说法。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二、非法用工赔偿标准是怎样?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造成伤残的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二)造成死亡的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职工是被认定为工亡的话,那实际的赔偿项目一般只有三个,即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并没有关于交通费赔偿,因此也可以说在工伤死亡的赔偿下是没有交通费方面的赔偿的。如若在实际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仍遇到一定的困难,则可以选择向予以帮助,相关律师会采用合理、科学的法律方法为您有效地解决相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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