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枣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枣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近年山东省枣庄在经济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为了使得城市可以进一步得到发展,枣庄市开始了新的土地征收,用征收的土地进行新的建设,因此很多人想知道枣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征地补偿政策及标准2014年6月,对东沙河区域全部纳入征地片区Ⅰ范围,以片区Ⅰ的标准进行征地。具体标准即:(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统一执行6万元/亩(含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二)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收土地范围内附着物根据以下情况分别给予补偿或奖励:1、2014年1月前已种植的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严格按照枣庄市物价局、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枣庄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枣价费发[2008]164号)文件执行;2、市政府2014年1月出台的通告下达后,未出现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的,给予被征地村1万元/亩(含所有地上、地下附着物、构筑物、坟头、管渠等)奖补资金,包干处理。3、市政府2014年1月出台的通告下达后,出现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的,一律不予补偿;对于能够积极配合、自愿清理的,给予被征地村1万元/亩(含所有地上、地下附着物、构筑物、坟头、管渠等)奖补资金,同样包干处理。(三)青苗补偿费标准征收土地范围内,青苗补偿费按一季最高不超过1000元/亩。(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金标准给予被征地村2万元/亩的征地养老保障补助金,由各村提供社保人员名单,经镇政府审核后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拨付到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二、以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等违法行为骗取征地补偿的,依法没收非法所得;骗取数额较大或巨大,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诈骗罪的,可依法判处最高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三、抗拒、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清除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广大干部群众应当自觉维护正常的土地征收秩序,自觉抵制、检举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等违法行为,主动发挥监督作用,积极支持征地补偿工作和高铁新区项目建设。镇、村干部参与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等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依纪问责,严肃处理。五、各办事处、村是控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日常监管;镇国土资源所、城管分局、派出所等将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苗头,坚决防范、依法制止和打击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等违法行为。六、以上土地征收补偿和奖励标准,仅适用于东沙河镇土地征收。综上所述,枣庄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征地区域确定的。例如最近一次对东沙河镇的土地征收,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是6万元/亩,至于青苗补偿费按照已经制定的相关标准确定。另外,政府还给予一定的的征地养老保障补助金。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转让还是流转?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0条第2款、第81条第3款)。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其特征在于: 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


·一般开垦荒地使用权归谁?
      一般开垦荒地使用权归谁?开垦荒地使用权归开垦者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我国的所有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当地政策鼓励开荒,那么,开垦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即可以使用土地,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2、中华人民...


·最新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
      买卖契约也就是买卖合同,在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签订一份买卖契约。那么针对房地产买卖而言,这个买卖契约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 甲方(卖方): 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青岛市区(市)  路  号  幢  单元  户的住房(房屋所有...


·宅基地和承包地互换后怎么确权?
      1.已办理重新发包手续和宅基地过户手续 这种情况基本上就不存在什么土地纠纷了,你们双方只需要各自拿着互换后取得的承包权证和宅基地证去办理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确权就可以了,申请通过后,会对土地进行实际测绘,走完法定的确权流程之后,就可以领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了。 2.私下里互换,没有走法律互换程序 这个情况就要复杂许多。但是在农村地区却是普遍存在的。 (1)双方同意就按互换的来确权,没有纠纷产生,去相应的...


·土地使用权费用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费用是什么?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二、缴纳方式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产管理机构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县财...


·许昌征地补偿标准依据那些因素进行决定
      许昌征地补偿标准依据那些因素进行决定许昌征地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决定,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可以得知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城镇化的进程也在加快,一般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人们都会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这需要看当地的政策而定,甘肃省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那么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


·农村土地确权基本完成后意味着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必然会带来土地要素的流动和重新配置,必然会导致土地利益关系的调整。所以,开展确权登记,明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尤其重要。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


·武冈市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
      武冈市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


·土地使用证为集体时如何过户?
      当今,由于棚改政策的落实和展开,多地出现棚改房和拆迁房,您都知道,这种房子的土地使用证为集体所有,那么,根据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需要材料是怎样的呢,那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讲土地使用证为集体时如何申请、过户。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


·在外地身份证原件丢了怎么补办
      在外地身份证原件丢了怎么补办?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2、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补领的需要带上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二、挂失后的身份证还可以使用吗?在我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