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原车主请人代驾违章怎么办?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原车主请人代驾违章怎么办?近年来,代驾作为一种新兴行业,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在迅猛发展。很多人在喝了酒以后,就会选择与代驾公司联系,请人来代驾,避免酒后驾驶。但是,开车总是难免会发生意外的。有时在请人代驾的过程中,可能由于代驾的疏忽大意会导致违章。那么,原车主请人代驾违章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原车主请人代驾违章怎么办?
  而代驾造成违章后应该由谁来缴纳罚款呢?掌付通咨询了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到,交警处理交通违章时,一般是按照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罚的。如果是电子眼罚单,那么只能根据监控给车主开罚单,比如说超速、闯红灯、乱掉头等违章行为,代驾驾驶员没有主动来缴罚款,相关的违章信息则会记录在违章车身上;如果过了缴费日期,还没有收到罚款,那最后受影响的还是车主。同时,这样的情况还有两种法律关系:1、交警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罚,不管是车主本人还是代驾司机,违章车辆都要承担处罚2、原车主委托代驾司机如果违章了要罚款,即便车主本人承担了罚款,车主也有权利向代驾司机追偿。如果车主没有证据证明违章的是代驾司机,那么只能由他自己来承担责任。四川交通违章查询网提醒广大驾驶人,找代驾开车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代驾公司,同时要留下短信之类的代驾协议,把代驾协议从口头上的变成书面上的,留下相应的证据,如果代驾司机开车造成违章,那么你可以拿着这些证据找代驾公司进行赔偿。 出现这样的问题后,一般的解决方法还是要看车主和代驾驾驶员的协调,没有相关部门可以监管。提醒车主,代驾前应与代驾驾驶员签订相关的协议,事先约定好在代驾的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物品丢失等意外情况时应如何处理,否则出现问题后很难解决。
  二、请人代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正规的代驾公司在服务顾客时都会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中包括在规定代驾时间段内,由于代驾人导致扣分、罚款的情况由所在公司负责,与被代驾人无关。同样,若由于代驾人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在保险公司赔偿后其余金额全部由代驾人所在公司担付。 专家表示,酒后代驾是新兴服务业,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管理条款,建议在选择代驾时,要尽量避免个人代驾,应该选择正规代驾公司,并提前签署相关协议。如果代驾人员出的事故,应由代驾公司负责,但如果是因为客户强行要求而导致的,这个应该不是代驾方的责任了。综上所述,请人代驾发生违章的话一般遵循的是“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如果违章时交警在现场,则可以当场对代驾开罚单;但如果交警没有在现场,则需要原车主下来之后与代驾进行沟通,否则在过了缴费日期后没有收到罚款,原车主会受到影响。
  
  
  


·海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属于遗产吗?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是伴随着死亡事故的,两者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而交通事故的出现,常常也会涉及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而因为死亡情况的出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在分配方面就有会有所不同。那么海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属于遗产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海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1、谁有资格分配?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参考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包...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需要交费吗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需要交费吗 一、申请再审需要交费吗 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


·起诉离婚不交诉讼费会怎样
       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此时需要一方当事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提交起诉状,然后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要是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不交诉讼费会怎样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起诉离婚不交诉讼费会怎样 事实上,不管是离婚案件还是其他案件,如果你没有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的话,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按照自动撤诉处理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具体的法条如下: 《最高人民法...


·一、交通事故人伤不签字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不签字怎么办?1、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若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2、如果肇事者不配合处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3、过程中,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防止灭失。若...


·一、交通事故颈椎评残可能是几级?
      一、交通事故颈椎评残可能是几级? 1、六级 双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度以上及咬合关系改变,经手术治疗者。 2、七级 颈部瘢痕孪缩,影响颈部活动。 3、九级 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人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一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 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六)六级 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现如今,您如果要出门去远方的话,可以选择的交通工具是非常多的。并且我国对于交通建设也一直在不断的改进和修正过程当中,国家也是想尽量的为人民提供一个更好的交通渠道。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总是有一些违法分子对我国的交通设施进行破坏,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不一样。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


·医保卡公司交的钱在哪
      参加社保医保的时候,可以自己选择哪个银行代扣社保医保缴费。医保交的钱都纳入医保统筹基金,医保部门每年按照个人医保比例不同,每年一次性打入各人医保卡中看病报销金额,当各人看病用尽医保费后,用医保卡自费到规定标准后,医保中心再开通3干元医保统筹金,开通后,自费15%,医保85%,另外用医保卡住院,医保都是用医保统筹金来报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


·最新交强险司法解释的内容 随着我国道路交通快速发展,我国机
      最新交强险司法解释的内容 随着我国道路交通快速发展,我国机动车拥有量也在逐年增长,同时也来带了交通事故的频发。为了维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基本人身财产权益和合理管理道路交通,国家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必须购买交强险,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最新交强险司法解释。 最新交强险司法解释 第一章 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交强险条例有哪些
      交强险条例有哪些?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责任保险,即凡是机动车都会遇到交强险条例,因此我们都应关注交强险的相关知识并了解,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以及道路安全,我们来了解下交强险条例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 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生效条件 买卖不破租赁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条件: (1)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 (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