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驾出车祸保险赔偿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代驾出车祸保险赔偿是怎样的?
  现如今交管部门对车辆的排查非常的严格,特别是酒驾,因此很多车主喝了酒之后都会找代驾 ,非常的方便。如今代驾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但是如今对于代驾的管理还不是非常 的完善,很多的时候代驾司机会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为车主及车辆带来损害。那么代驾出车祸保险赔偿是怎样的?
  代驾出车祸保险赔偿: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产生赔偿事宜,事故车有投保的,保险公司会先行赔偿,若事故是由代驾 司机的过错造成,保险公司可向代驾公司进行追偿。“如果代驾车辆未参加交强险,则要由车 主承担全责。如果车辆买了交强险且有责,代驾公司赔付会按投保商业险的情况计算。也就是 说,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由委托方支付,剩下部分才由代驾公司支 付。
  
  对于代驾出事故,交警处理违章时,一般按“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罚,不区分开车的 人是否属于代驾。如果交警不在现场,只能根据监控给车主开罚单,比如说超速、闯红灯、乱 掉头等违章行为,代驾驾驶员没有主动来缴罚款,相关的违章信息则会记录在违章车身上。如 果过了缴费日期,还没有收到罚款,最后受影响的还是车主。
  
  代驾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代驾合同类似于承揽合同关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 相关规定,承揽人在承揽过程中因自己的过错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承揽人独立承担责任。 另因代驾者与代驾公司构成雇佣关系,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 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代驾出了交通事故应由代驾公司承担责任 。
  
  代驾需要注意:
  
  一、明确代驾过程中车内财物丢失责任承担者。在代驾合同签订的时候,建议对酒后顾客身上 财物和车内财物进行清理和登记。代驾司机在提供服务中发生财务丢失,如不能证明是顾客自 身原因造成的,应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代驾司机以及代驾公司承担。
  
  二、明确代驾合同的效力。认定顾客和代驾人签订代驾协议是不是有效,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若顾客和代驾人事前(即喝酒前)签订代驾协议,则该协议当然有效。如果是酒后签订的协 议,要分三种情况进行认定:
  
  (1)虽喝了酒但没有喝醉,不影响其辨别能力和行为能力,也不应影响所签协议的效力;
  
  (2)喝了酒且喝醉了,辨别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一定影响,则所签代驾协议能够维护双方合法 利益的部分有效,只对一方有利而损害对方利益的部分无效;
  
  (3)喝醉了酒,由成年亲戚或者朋友代签的合同,只要是出于保障顾客利益的原因,就应当具 有效力。
  
  三、明确代驾过程中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者。如果代驾中发生交通事故,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 法等相关法规,首先确认事故双方的责任。在代驾者负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事故车有保险 的,保险公司应先行赔偿(保险公司可向有过错的代驾人追偿);如没有保险,则由代驾者承担 责任。事故若致使他人人身受到伤害,没有投保或存在保险差额的,代驾者和车主应首先共同 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再根据双方内部约定确定各自的责任。
  
  代驾者是受单位指派代驾,属职务行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是驾驶员本人,而应该是所在 的公司。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方面,我国部分地区进行了一些尝试,出台相关处理 意见。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为机动车使用人提供泊车、代驾等服务过程中发生道 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提供服务方承担赔偿责任;接受服务方确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 七条规定:未参加机动车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在相应的 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对机动车强 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如今代驾在我们生活中非常的常见,而且很多的时候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都是交警出场,保险公司也会根据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同时提醒您,在选择代驾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机构,尽量选择经验丰富的司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体损伤程度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体损伤程度标准是什么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医疗费赔偿怎么赔?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往往会对交通事故做一个责任的划分,并且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医疗费是有很大影响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医疗费赔偿怎么赔?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概念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


·一、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具体的计算依据是: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


·交通事故扣车费用需要缴纳吗
      交通事故扣车费用需要缴纳吗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所以肇事车辆的停车费,应该由交管部门支付给停车场,而不应该把这个费用,转嫁给肇事车主。不论从行政法规还是民事法理关系上说,因车辆被扣,而让肇事车主承担停车费,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


·交完五险一金后有什么卡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只要职工在公司工作,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就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强制性的缴纳社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通常我们会与单位按照比例进行缴纳五险一金,那么交完五险一金后有什么卡呢!还有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吧! 一、交完五险一金后有什么卡 交完五险一金后有社保卡。 每月多少钱查询方法如下: ①电话查询: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查询。 ②社保中心查询:可以咨询当地的...


·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
      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现在的交通工具也越来越达,从步行到自行车再到电瓶车,到现在几乎每家每户的汽车,那在我们购买汽车的时候也会为汽车买一份车险,那我们一定要了解一下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全责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吗? 依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交强险中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制为1万元,主要包括的项目有: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


·无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要交么?
      按道理企业租用房屋用来办公时,需要和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企业后期凭借租赁合同进行印花税的缴纳。可是因为某种原因,企业没有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那么企业无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要交么?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下面给您做个简单分析。 一、企业无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要交么? 企业无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具体有五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


·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规定有哪些?
      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也是拥有庞大基数的机动车大国。在这么庞大的基数下,每天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也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当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时,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人如何认定很多人就不太清楚。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和您来详细介绍下,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规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我国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一条:机动...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基于过失“二次碾压”的,同上。 三、基于明知发生了事故又“二次碾压”致死的,此时已由交通肇事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了,法定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


·有的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交纳了定金之后,可能又想退
      有的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交纳了定金之后,可能又想退房。而在我国,退房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同时,法律中也对购房者能退房的情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购房者能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可以退房的条件。法定退房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购房合同无效。 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情况下,因合同取得财产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相互返还义务。购房合同无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