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关系极为复杂,一项工程不仅可能涉及多个承包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关系极为复杂,一项工程不仅可能涉及多个承包人与发包人还会涉及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不同的职能部门。因此,撰写一份优质的合同就显得极为重要,行政机关也为此专门发布了相关的示范文本。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全文。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定义
  
  1.37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以下第 条。
  
  文书
  
  信件
  
  其他:
  
  2、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4、通讯联络
  
  4.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5、工程分包
  
  5.1 分包工程事项:
  
  14、发包人
  
  14.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及约定:
  
  办理有关证件的约定:
  
  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工作有:
  
  支付方式的约定按以下第 条。
  
  1)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账。
  
  2) 支票支付。
  
  3) 其他方式:
  
  14.3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 提供的时间:
  
  (2) 提供的份数:
  
  14.4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15、承包人
  
  15.1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 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
  
  (2) 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
  
  17、发包人代表
  
  17.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18、监理工程师
  
  18.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确认的监理工程师
  
  (1)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2) 确认(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8.3 (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
  
  19、造价工程师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确认的造价工程师
  
  (1)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确认(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9.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
  
  20、承包人代表
  
  20.1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通讯联络地址如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23、工程担保
  
  23.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26、不可抗力
  
  26.1 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数值按以下第 条的规定。
  
  (1)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具体数值见下表,超过此数值视为不可抗力。
  
  项目日降水量(mm)日最高气温(℃)日最低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
  
  (m/s)地震烈度(度)
  
  数值
  
  (2)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给定的数值。
  
  27、保险
  
  27.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以下第 条。
  
  (1)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1)项。
  
  (2)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2)项。
  
  (3)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3)项。
  
  (4)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4)项。
  
  (5) 其他:
  
  27.8 对保险事项的其他约定:
  
  28、进度计划和报告
  
  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29、开工
  
  29.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以下第 条的时间内签发开工令。
  
  (1)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9.2款的规定。
  
  (2) 天内。
  
  31、工期及工期延误
  
  31.1 合同工程工期:( )天。
  
  (1)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2)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3)
  
  36、质量目标
  
  36.1工程质量标准:
  
  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41.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按“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
  
  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42.7 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包括:
  
  47、工程试车
  
  47.1 工程试车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不需要试车。
  
  (2) 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
  
  49、竣工验收
  
  49.5 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合同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
  
  (2) 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
  
  (1)(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
  
  (2)(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
  
  50、质量保修
  
  50.2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
  
  54、暂列金额
  
  本合同暂列金额为( )元。
  
  5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提前竣工奖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不设提前竣工奖。
  
  (2) 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
  
  误期赔偿费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不设误期赔偿费。
  
  (2)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 )元,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元。
  
  57、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因素
  
  57.1 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 条的方式。
  
  (1)固定单价。
  
  (2)固定总价。
  
  (3)可调价格。
  
  57.2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除包括通用条款57.2款第1项至第8项规定外,还包括以下调整因素:
  
  60、价款调整方法
  
  (1)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方式,价款调整方法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0条。
  
  2)按下列方法:
  
  a)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幅度在±( )%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按比例调整;当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幅度超过±( )%时,增加( )%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
  
  b)数量偏差在±5%内时,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按比例调整;当数量偏差率超过±5%时,增加5%以外的数量或减少5%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
  
  c)由承包人重新提出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依据现行的河北省计价依据计算;现行的河北省计价依据要求投标人自主确定的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费率等按承包人投标时的数值;没有可参照的数值时,按当时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计价方法确定。
  
  d)人工、材料、机械单价上涨或下降引起的价款调整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第11.0.6条第2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固定系数、加权系数按投标文件填报的数值。
  
  价款调整系数(Y)幅度限制:
  
  e)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的基期价格以基准日的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准,现行价格以当月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准。
  
  f)价款调整以( )为时间单元。
  
  3)其他约定:
  
  (2)合同约定采用固定总价方式,价款调整方法:
  
  (3)合同约定采用可调价格方式,价款调整方法:
  
  62、支付事项
  
  62.2 利率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2) 利率为:( )。
  
  63、预付款
  
  63.1 预付款的金额为( )元。
  
  63.2 预付款支付的有关规定:
  
  ……
  
  ……
  
  63.4 预付款抵扣办法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预付款按照抵扣比例从期中应支付款项扣回,直到扣完为止,抵扣比例按预付款占合同价扣减暂列金额后的百分比计算。
  
  (2) 抵扣办法为:
  
  6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64.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金额的约定
  
  (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额为( )元。
  
  64.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4.2款的规定。
  
  (2) 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为:
  
  65、进度款
  
  65.1 支付期间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以月为单位。
  
  (2)以季度为单位。
  
  (3)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65.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是:( )元。
  
  67、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67.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67.2款至67.7款的规定办理。
  
  (2) 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
  
  68、质量保证金
  
  68.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方式
  
  (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8.2款的规定。
  
  2) 为扣除暂列金额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后的合同价款的 %。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照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5%。
  
  2) 其他扣留方式:
  
  68.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8.3款的规定。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 年,且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质保金支付申请后的 天内返还。
  
  69、合同争议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均由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4、保密要求
  
  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
  
  76、合同份数
  
  76.1 合同文本的提供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76.1款的规定。
  
  (2) 提供方式为:
  
  76.3 合同副本的份数( ),其中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
  
  上面就是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从建设工程施工双方的主体信息到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施工的具体要求与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的分配以及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均作了详细的说明。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有效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合同的形式也有很多种,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有工业产品购销合同,那么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呢。下文将会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工业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劳动法第几条周末加班工资规定
      劳动法第几条周末加班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当中有关于周末加班工资的规定,依据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劳动法关于加班...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犯罪分子拘役刑满还有工作吗?
      犯罪分子拘役刑满还有工作吗?被拘役刑满后一般是没有工作的,但部分私人单位在拘役后是并不会开除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其工资待遇根据新任职务、新任岗位按不高于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服刑期满后如被原单位辞退则没有。根据《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的,拘役期间工资停发。期满释放,经上级...


·领导随意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领导随意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领导随意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工人都是随处可见的行业和公民。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工作也是纠纷高发的一个行业,因为建设工程施工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安全性、技术性等,使得在发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管辖权的确定成为实践操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的最新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发生纠纷的时候,确认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能够让纠纷得到好好的处理。那么实践中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


·新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
      我们在进入用人单位之后,就会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就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作为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保障。因此,国家对于双方权利的保护,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为了避免劳动人员的工资出现少发漏发的情况,国家制定了工资管理规定。那么,新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新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新员工入职之日起10日内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计发工资“是不合理的,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做了10天辞职,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


·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是什么?
       您肯定都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建设一个透明化的政府,所以说对于政府的各种信息都是需要公开的,其实对于别的部门也是需要进行信息公开。人民检察院当然也是包括在内。检察院的信息公开往往会安抚民心。那么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 (2014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列举好相关的证据,这种证据必须要非常的充足,比如说存在着工资卡,还有就是相关的银行转账的证明,等等这样的一种劳动关系的确定的时候,需要看一下是否符合法律当中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具体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具体制度?在国家公共基础设施建立的时候,一些承包商为了私人利益,对承包工程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达不到相应的标准,最后使其出现严重事故。这种事例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小面我们将针对我国公路建设工程这一具体问题,为您详细介绍我国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一、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一)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 (二)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