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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我们在进入用人单位之后,就会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就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作为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保障。因此,国家对于双方权利的保护,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为了避免劳动人员的工资出现少发漏发的情况,国家制定了工资管理规定。那么,新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新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新员工入职之日起10日内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计发工资“是不合理的,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做了10天辞职,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劳动人员在履行劳动义务之后就需要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来保证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实现。国家为了保护劳动人民的权益不受侵害,制定了相关的劳动法进行保护。劳动法中对于劳动人员的工资发放有专门的管理规定。当面对新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这样的问题时,法律规定的是入职10天之后才有工资发放,不过具体的情况还是要用人单位自行裁决。
  
  
  


·十一个月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还来得及?
      一般来货,在劳作过程之中意外受伤的,需要及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伤势是否属于工伤,若鉴定属于工伤的,需要再行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确定受伤程度。但是有些职工在受伤后是一个月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此时,十一个月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还来得及? 一、十一个月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还来得及? 职工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11个月,申请工伤认定来得及。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


·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费用
      工伤鉴定是受伤工人申请工伤认定必须经过的流程,鉴定一般是由相关劳动部门委托给医院进行办理,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或者保险进程承担,不同地区对工伤鉴定的费用不同,在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费用呢?又有哪些赔偿项目呢?我们马上在下面为您解答。 伤残鉴定不是医院办理的,像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由劳动部门委托医院进行鉴定的。费用一般350元左右,由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承担的。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


·一、国企改制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国企改制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国有企业转制,可以视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


·出院多久去做工伤认定
      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


·人防工程,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
      人防工程,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人防工程是战争或者自然灾害的时候给人们提供保护的安全场所。所以人防工程的施工要保障它的安全性,可用的价值要高,一定要坚固才可以,人防工程的施工肯定与一般民用建筑有不一样的地方。那么,人防工程,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 一、人防工程指的是什么? 人防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目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都约定了违约金,很多求职者都有这样的疑问: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有一定的标准,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有高有低,比如某人签了5年劳动合同,年收入2万元,双方约定违约金为10万元是否合理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因此,违约金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条款。目前国家没有...


·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在劳动纠纷当中,大部分的用人单位都会提出这样的主张,那就是与相关的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如果不能对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进行反驳的话,那么劳动者就很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当然在实践当中对于劳动关系认定的举证责任法律也是有一定的分配的,那么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举证责任,是证明主体为了使自己的诉讼主张得到法院裁判的确认,所承担的提供和运用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以避免对于己方不利...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就是造成了劳动者的死亡,而此时死亡的情况并不算在工伤伤残等级里面,这是格外的,并且在具体做出赔偿的时候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与工伤伤残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下文中,我们带来2017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程质量事故判刑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判刑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尽管国家对于工程质量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但是总是有一部分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在工程质量上,上下串通一气,马马虎虎的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如果不过关,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极大的损失。所以如果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是会依法进行判刑的,那么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判刑标准是什么?您请看以下资料。 工程质量事故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1、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


·员工劳动合同签了5年可以提前走吗
      一、劳动合同签了5年可以提前辞职吗 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 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


·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有的夫妻可能无法按照正常的步骤来生育子女,因此就只能通过医学手段,采用人工受精的方式来生育孩子了。实践中,想要人工受精所生子女也受到法律保护的,则就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下面我们为你介绍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一、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对人工受精的子女虽没有作一个明确的规定,但在最高院及部门规章中规定了对人工受精所生育的子女给予保护的条件: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的子女; (二)双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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