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说到延期交房购买期房的人遇到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此时开发商无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说到延期交房购买期房的人遇到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此时开发商无法按照之前约定好的时间交付房屋,这对购房者的利益是一种侵害,同时也会构成违约。那此时涉及到支付违约金的话,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咋算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咋算
  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违约金的起算点,即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之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这里存在三种情况:1、如果出卖人尚不具备交房条件而提前交付房屋,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其民事责任也由出卖人承担;2、如果在约定的交房日后,仍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更应由出卖人逾期交房责任;3、如果出卖人虽不具备交房条件,而买受人实际接受了标的物,则出卖人已经完成了交付商品房的义务。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即当事人有约定按约定,约定过高或过低的,则依照解释的规定(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可以予以调整;没有约定违约金标准和损失赔偿额的,则按照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参照同地段的租金标准计算。
  二、逾期交房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1、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没有取得工程主体质量验收合格而不能交付,从而造成逾期。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解释和现有的任何有关房产开发销售的规定来看,工程主体质量验收合格这一条都是强制性规范。2、工程主体质量验收合格了,但尚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安全居住方面的验收。这种情况实践中比较多,针对此类情况,购房人完全可以拒绝收房,因为是没有具备强制性安全性的基本交房条件而导致的,所以该期间理应属于开发商的逾期。诉讼实践中,该类观点是比较明确的。3、工程主体质量经工程质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但约定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未建设完毕。有关这一条的辨别是最模糊的,这也成了很多开发商打交房擦边球的借口。但只要合同和开发商的广告里及原始规划里已经规定或约定的项目,开发商应该完成。如果因此造成购房人拒收的,也属于开发商的逾期。逾期交房怎么要求赔偿。现在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合同中关于交房期都有较为严格的具体规定,并且还有晚交房的惩罚性条款,比如在逾期若干天内要付违约金,逾期若干天内购房人有权退房,并要求发展商偿付利息及支付双倍定金等。事实上,如果购房者遇到如上文提到的三种常见逾期交房违约情况,购房人均可拒绝收房,直至达到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为止。其次,因逾期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可依据最高院关于商品房纠纷解释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按照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予以赔偿。最后,购房人还有合同解除权。当开发商逾期时,经催告后起三个月的合理期限仍未履行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未经催告,在一年内购房者仍有权解除合同。在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下,不能马上就要求退房,解除购房合同,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此时可以要求开发商作出违约金。而在经过催告之后,三个月内开发商还不能交付房屋的话,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才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交通事故人伤扣车时间?
      一、交通事故人伤扣车时间有哪些规定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如果是收集证据的需要,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如果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扣车,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7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


·商标转让要交印花税吗 ?
      商标转让要交印花税吗 ?一、商标转让要交印花税吗 在知识产权转让交易中,作为转让人的中国居民企业,需将转让所得计入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在中国无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转让人,其转让收入应缴纳预提所得税,税率通常为10%,如相关税收协定规定了更优惠的税率,则优先适用税收协定条款。 如果转让人为个人,转让人需就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对价的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税率为20%。如果转让人为外国人,则可以适用相关税收协...


·交了罚没款后会坐牢吗?
      交了罚没款后会坐牢吗?交了罚没款后一般不会坐牢,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根据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


·入职后我们需要提交相关的入职资料,同时我们还需要签订劳务劳动
      入职后我们需要提交相关的入职资料,同时我们还需要签订劳务劳动协议合同,以及办理企业中所需要的证件,其中劳动劳务关系协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后续出现问题的话可以直接证明自身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当前很多人都无法理解劳动关系和员工关系的区别。那劳动关系和员工关系的区别有什么呢?劳动关系和员工关系的区别员工关系指的不仅仅是劳动关系,还包括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各种关系。无论哪一种关系处理不当,都会对员工的情绪、心理、工作状态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绩效...


·交通事故的无责方也是要也是有法律责任的,无责方要配合定损。在
      交通事故的无责方也是要也是有法律责任的,无责方要配合定损。在处理过程当中,会有不能联系上对方的情况发生。那么到底交通事故处理联系不上无责电动车应该怎么办?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详细解答疑惑。 一、交通事故处理联系不上无责方 你请求交警部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或物价认证中心对损坏车辆进行评估,保险公司自行定损有侵权之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其结论在法庭上没有法律效力,就像裁判和球员都是他一样的道理。你可以凭认定书和评估鉴定结论向法院起诉,胜诉是...


·一、 交通事故赔偿人付不起怎么办?
      一、 交通事故赔偿人付不起怎么办?1、如果车主有缴纳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让对方配合一下走一下程序,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2、可以起诉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作出执行比如收回一些固定资产进行拍卖什么的,如果没有财产可以中止执行,待日后有财产后恢复执行。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下班骑车摔倒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


·二手房交易手续该怎么办理
      房产交易的手续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但针对一手房和二手房来看,其实在一些细微之处,还是存在不同的地方。若当事人选择购买二手房的话,则可以事先了解一下二手房交易手续是如何办理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方面的内容。 一、二手房交易手续该怎么办理 1、与房介公司签订委托书 在寻找房源的时候,可以委托一间信任度高,可靠性好的中介公司,这可保障代理公司和顾客双方的利益,也可节省在找房过程中浪费的时间。 2、档案查册 这是买卖双方有了明确的...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一、股东变更要交的税 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2、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


·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
      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遗忘物从字面意思浅显的理解,就是遗失的物品或者失散的动物等等,按照我们经常的生活经验,如果有东西遗失或者遗忘,就应该找公安局,但是我们会发现,有一些公众场合出现的长期停放物,像电车等,那么,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下面,就让我们介绍下吧。 什么是遗忘物 法律定义:非基于物权权利人的本意脱离权利人的占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物权法》第...


·车是我们夫妻共同买的他把车转移了怎么办?
      车是我们夫妻共同买的他把车转移了怎么办?车是我们夫妻共同买的他把车转移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且在离婚的诉讼过程当中,将这样的一种恶意转移的情况向法院来进行说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