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商标要多长时间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注册商标要多长时间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商标是区分商品和服务的重要标志,将商标注册后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注册一个商标需要多久时间呢?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注册商标要多长时间
  一般商标注册需要12个月左右,具体流程如下:1、
  形式审查(约20日):商标局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2、
  实质审查(约6-8个月):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禁用条款、不具有显著性、存在近似商标等)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3、 初审公告(3个月):商标初审公告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4、
  领取注册证(约1个月):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二、商标注册的作用
  1、区分商品的来源和服务提供者区别性是商标的本质特征和作用。前面讲到商标的作用是区别商品来源或服务提供者,正如全社会的人如果没有名字,那我们就无法区别张三、李四。同理,如生产相同商品或提供相同服务的各个企业没有商标,也就无法区分商品的来源和服务提供者。2、商标也是企业参与竞争、开拓市场的重要工具。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由于各自资金、设备、技术力量的不同,必然形成商品质量、性能等方面的差异、或者服务的质量、特色、风格等方面的不同。是商标承载了企业的经营管理、科技进步、员工素质、商业信誉等,体现了企业的综合素质,已成为企业的象征。消费者看到这些不同的商标就会联想到这些不同商标所指代的不同企业,进而选择商品和服务质量较好企业的商品或服务。3、商标还起着广告的作用商标名称往往是由精炼、新颖、醒目的文字、图形构成,具有显著性、商标本身的这些特点能从不同角度吸引消费者,并消费者心中留下深深的印象。当商标的声誉建立起来后,消费者看到此商标时,就会联想到此商标所指代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并将影响他们购买商品时的选择,这就是商标的广告作用。
  三、注册商标好处
  1、 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2、 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 受法律保护。3、 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4、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5、 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6、 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7、 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一般商标注册一年左右就可以拿到注册证了。在上面的资料中对注册商标的作用和好处也做了简要阐述,商标属于我们的无形资产,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一、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一)著作权保护一般主体,也就是直接的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也就是公民或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二)著作权保护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的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即为作者。 (三)著作权也保护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即为作者。 (四)著作权还保护外国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进行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专利法实施细则全文
      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不但对专利法增加和修改的内容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而且对专利法实施细则本身的规定也做了诸多的修改。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专利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第三条  依照专利法和本...


·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
      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我们都知道,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对行政行为不服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只是二者的处理方式不同,但是有些时候在提起之后发现还有些东西没有上交或者不想告了,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呢, 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人在专利局未改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撤回复议申请;二是申请人在专利局改变所...


·假冒注册商标盈利800多万判几年
      假冒注册商标盈利800多万判几年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


·注册商标可以几次续展?
      注册商标可以几次续展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二、商标续展注意事项有哪些1、商标续展时,根据续展申请人的不同,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会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续展证明给申请人...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的好处?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的好处? 申请专利对于个人而言的好处如下: 1、持有3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个人,就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发明家协会,成为发明家。 2、持有专利的大学生,即可以完成在校的创新学分,又可以为考研、找工作等增添砝码。(走上人生巅峰的垫脚石啊) 3、持有专利证书的员工、技术员是个人能力的体现,易被提拔重用。(有能之人到哪都能发光发热,专利证书就是那颗电灯泡) 4、持有专利证书的技术人才可以用知识产权获得股份、股权,成为...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 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段)。 4、 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


·商标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商标诉讼需要什么材料?一、权利证据 用以证明权利人对商标享有专用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 1、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 2、被商标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3、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此外,上述三类人还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


·专利侵权的几个原则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几个原则是什么?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最基础的一个原则,要求将被控侵权方案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进行对比,若被控物或方法侵权成立,那么其将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对于该原则我们可以分成三种情况理解:(1)被控物或侵权方案与权利...


·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一、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


·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怎样的我国规定的专利分为了三种,即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针对不同的专利类型,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不同,而在取得专利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也不同。那么您知道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