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园林假山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园林假山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随着现代化发展的飞速发展那,城市的发展除了强调经济的发展外,越来越主注重城市的美观。例如园林假山,既美化了城市,又为人民的业余生活提供了场所。那么,这些园林假山在实施建工时,应该由谁来建设,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园林假山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园林假山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核心提示: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制作,安装的顺利完成,双方遵循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制作,安装的顺利完成,双方遵循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总造价:
  
  五、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如出现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因雨雪天气和不可抗力的因素;
  
  (2)甲方没有按合同条款付款,影响进度;
  
  (3)停水、停电达4小时以上;
  
  (4)交叉施工影响进度;
  
  (5)施工方案甲方要求变更等。
  
  六、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同类行业的质量及艺术要求、外观,要求和图案质感及色泽相符、比例均匀、动态及神态要求必须和乙方提供的经甲方审定的策划图案相吻合。(可根据双方协商进行补充)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结算采用按工程进度付款。签定合同后由甲方预付材料款________元 ,钢骨架完成付______元 ,第二次灰批完应付______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付清余款。留一定的保证金(可根据双方协商规定),一年后付清,本工程质保期一年,保修期一年,保修期间各项费用只收取材料费。
  
  八、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没有按时完工,按工程总价的实际发生量计算,每延期一天,扣罚1000元,并承担工程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同类行业质量标准和审定的图案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没有按时付款,而影响工程进展,承担工程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责任。
  
  十、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水源、电源至施工场地。
  
  2、负责组织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3、负责审核预决算,支付工程款。
  
  4、负责协调各单位交叉施工的程序。
  
  5、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本工程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施工。
  
  2、遵守地方政府有关规定,遵守施工场地、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3、在施工中由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并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和相关费用。
  
  4、工程竣工后,乙方需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十一、争议
  
  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当地仲裁机构和法院提出申请。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它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的签订既保障了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建筑工程的建筑质量。在园林假山进行建筑时,双方签订有效合同时非常有必要的。在生活中,如果涉及一些大型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在施工前,各个方面都要进行充足的准备。合同的签订是相当重要的一项。
  
  
  
  


·每个公司或企业都会给员工每年放一次假,俗称年假,放年假不但可
      每个公司或企业都会给员工每年放一次假,俗称年假,放年假不但可以起到让员工更好的进行休息调整,以便之后工作效率的提高;也可以让企业修整一段时间,进行思考,明确公司发展方向。是很必要的。但是很多人对有关年假的规定不太清楚,的我们就给您就年假补偿劳动合同法的相关问题阐述一下。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一、年假计算方法 按...


·一,没有解徐劳动合同单位不买社保怎么办
      一,没有解徐劳动合同单位不买社保怎么办公司不给买社保,我们可以找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流程如下: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


·劳动合同分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
      劳动合同分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补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注意:只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而非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字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什么意思呢
      工资拖欠我们您都不陌生。近年来,农民工讨薪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关注。社会中,农民工是属于比较底层的劳动生产活动。由于农民工大多都比较欠缺法律知识,在遭遇恶意拖欠工资时,往往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什么意思呢的相关资料。 一、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什么意思呢? 恶意拖欠工资,简单点说就是,你付出了劳动理应得到你应得的合法报酬,这是你的合法权益,而你的公司有义务向你支付该项...


·一、工伤后多久解除劳动合同不具备赔偿条件?
      一、工伤后多久解除劳动合同不具备赔偿条件?工伤后不管多久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都需要对职工进行赔偿,除非是职工主动提出来的要离职,这样公司就没有赔偿义务了。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都做了比较详细的...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期如何计算?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期如何计算? 一、工程欠款诉讼时效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工程欠款时效应从建设单位应付款而不付起算。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


·虽然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虽然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员工也是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一般情况下需要员工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否则的话给单位造成了损失的,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而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3天告知,但如果是转正之后的话,则要提前30天。至于员工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


·超市员工在超市干活受伤了算工伤吗,工伤如何认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超市,相对的超市也需要多样性的人才为之服务,那么超市员工在超市干活受伤了算工伤吗?工伤又该如何认定呢?我们在尽量避免此类突发意外发生的同时,也要了解此类意外发生后,我们可以采取哪些合法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超市员工在超市干活受伤了算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


·建筑工程资金风险管理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资金风险管理应对措施任何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都离不开资金的运作,资金是否充足资金流动性是都充足是企业能否在规定工期内完成项目的必要保证,因此对于建筑工程资金风险控制需要成立专门的团队进行资金的管理。我们收集了建筑工程资金风险管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建筑施工项目资金管理的认识 建筑施工项目具有建筑行业的项目特性,一是项目地域弹性大,受不同地域环境影响大;二是项目分散、机构繁杂,每个施工项目工...


·浙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意见
      浙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意见 一、处理原则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遵循平等保护、公正及时、优先调解、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 二、受案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内退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一般应按劳动关系处理。但原用人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又要求现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支持。在校...


·通过在家办公肺炎疫情工资怎么算?
      通过在家办公肺炎疫情工资怎么算?《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为了防止新冠肺炎的传播,除特殊行业必须开工外,很多公司优先采用灵活办公方式在家办公,但是,在家办公也属于正常提供劳动,公司可以打卡考勤、分配任务和指标,使用原有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员工,考核达标的话,发放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二、疫情期间,不能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