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医疗费谁出,谁承担车祸医疗费?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车祸医疗费谁出,谁承担车祸医疗费?
  
  发生车祸导致人员受伤的,需要及时对受伤的人进行治疗,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那么此时的医疗费应该由谁出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车祸医疗费谁出。
  
  一、车祸医疗费谁出?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二、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赔偿
  
  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2、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当赔偿。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均不应赔偿。
  
  3、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 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4、确定医疗费截止的日期。一审法庭辩论终结的时间,但这一段时间所花费的药费,应由当事人申请法医鉴定,以作为判案依据。法庭研究的就是这一次审判赔偿的数额.
  
  5、医疗费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原告提出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果被告对原告的赔偿提出否定性意见的,被告必须提出证据来证明。这样,举证责任就发生了一个变化,本来损害事实、损害赔偿数额应该是由原告来证明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如果对他的合理性提出质,就要自己来提出证据举证证明。如果能够证明他没有合理性的,那么就法院就予以采信。
  
  6、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补救性治疗,如镶牙、植皮、安装假眼、假肢等,所花费的费用应予赔偿。
  
  受害人治疗因侵害行为而引起的其他并发症的费用,应参照治疗医院的诊断或者法医的鉴定意见,视二者的关联程度予以适当补偿。
  
  7、就地治疗及转院问题。依据该解释的初稿及最后定稿,及其立法本意,受害人的就诊,无需再适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所做的受害人治疗及转院所做的种种限制。当事人就治无需再按就近、就地及转院应经原医院批准原则,其治疗机构由受害人选择。
  
  8、就医疗费超标及转院造成费用过高问题。为防止受害人诈讹,过量花费不必要的费用,该司法解释通过法官依职权判断,即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来确定医疗费的合理性;再者通过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分配,即由加害人就受害人用药费不合理承担举证责任。
  
  9、就后续治疗费用问题。继续治疗费用应当赔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有三种:一是一次性赔偿,即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全部计算,一次赔偿。二是今后发生的损失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只是确定今后的损失另行处理。三是即使是确定了一次性赔偿,但是今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的,对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赔偿。对后续治疗无法确定费用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受害人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结论必定发生的治疗费用,应一并予以赔偿。
  
  10、功能恢复训练费问题。在适用时不应包括心理康复所需费用,对心理的伤害,通过精神损害费予以解决。
  
  11、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医院治疗期间需要外购药品的,应当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与伤情治疗的需要相符;
  
  12、诱发疾病的治疗费用问题。对于交通事故所诱发的疾病的治疗,应当按照因果关系中的实际情况确定,即按照原因力的大小,按照相当因果关系确定责任的有无。在确定了有相当因果关系以后,判断侵权行为对诱发疾病发生的原因力。原因力是百分之多少,就按照百分之多少赔偿支出的费用。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关于车祸医疗费由谁出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实践中,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先行垫付医疗费,而日后则可以向责任人追偿。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临牌商业车险即时生效吗
      临牌商业车险即时生效吗? 一、临牌商业车险即时生效吗? 自从2009年开始,车辆交强险就已经由传统的“零时生效”改成了“即时生效”。而商业险与交强险不同,它不是即时生效的。 按照商业车险的相关规定,商业车险在投保后的次日凌晨才能生效。所以车主们在无保险的空挡阶段尽量不要上路行驶,否则,一旦发生风险也只能享受交强险的保障。 二、临时牌照的申请条件 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


·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交通事故伤人不一定负刑事责任,如果说交通事故没有发生非常严重的人员方面的伤亡的话,那么就不需要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进行一个处罚,这和我们醉酒驾驶的这样的一种行为是不一样的,毕竟交通事故发生并不是当事人所追求你想要看到的一种结果。不一定会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在肇事者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或死亡三人以...


·一、驾驶员醉驾无事故怎么提车?
      一、驾驶员醉驾无事故怎么提车? 1、醉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交通部门会通知家属提车的。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


·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履行过程当中的违约现象也越来越多,比如延期交房、延期付款、延期过户、房屋质量问题、税费问题等,所以二手房交易双方最好事先约定违约金。那么,该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有些问题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但是影响了一方的权益,至少给对方造成日期的延误。从合同约定的角度讲,应该对合同履行的所有细节进行约定,并约定出...


·无偿借车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无偿借车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一、无偿借车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无偿借车合同要交印花税的,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   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样赔偿
      由于建筑工程能否完工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若是遇到了未能预测到的情况,无法按时完工,开发商延期交房也在所难免。那么,出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考虑,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延期交房怎样赔偿呢?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怎样赔偿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


·一、交通事故脾脏切除属于几级伤残等级?
      一、交通事故脾脏切除属于几级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脾脏切除是8级伤残,但具体要以伤残鉴定的结论为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3、伤残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


·一、农民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农民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成为很多人的代步工具。与此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攀升。那么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


·交通事故拿不出误工证明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拿不出误工证明怎么理赔 对方要赔偿误工费,但没有收入证明,那么不能提供收入证明的,对方是全责,也要赔偿误工费,拿不出收入证明也没事的,住院期间或者在家休养期间、护理费等,赔偿标准是按照当地的社会平均收入来赔偿。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如果您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