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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才派遣的理由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在现实生活中,劳务派遣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无论是对于普通的企业单位,医疗单位,还是事业单位。对于企业单位来是,进行劳务派遣的理由是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的利益,事业单位是为了加强各级之间的联系,那些对于医院人才派遣的理由什么?
  
  医院人才派遣的理由:
  (1)实行人才派遣管理有利于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医院实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搞活用人制度,打破人员的单位、部门所有制,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畅通人才“出口”渠道,改变长期以来医院在解聘人员、合理减员方面困难重重的状况。人才派遣通过岗位考核来确定聘任,使人员的进出更为流畅,人才派遣管理的实施,为“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创造了条件。(2)医务人员的人才派遣方式,减少人事(劳动)纠纷,转移单位用人风险传统的单位所有制下的“单位人”的人事管理是一个矛盾的多面体,想要的人才招不进,没有能力的人员不肯走,干部只能上不能下。实行人才派遣管理后,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指导下,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机构签订派遣协议,人才派遣机构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被派遣人员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3)医院通过专业化运作,使用派遣人才,单位可将人事管理成本减至原来的60%~80%。医院的人事管理负担减少了,能有更多的精力来考察派遣人员的业务能力,节约了管理成本,提升了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4)人才派遣的人事管理便捷,医院“用人而不管人”。并且,用人机动灵活,医院可根据自身业务变化,增加人员或免费更换派遣人员,亦可减少人事劳动纠纷,使用单位与人才是一种间接的管理关系,被派遣人员对日常考核的不同意见,使用单位可以通过派遣机构统一协调处理,这样就可避免直接与被派遣人员发生人事(劳动)纠纷,从而省却用人单位的管理精力,专心于事业的发展。综上所述,人才派遣制疏通了人员进出口渠道,增强了用人机制的灵活性,更重要的是有效地促进了本市人力资源的社会共享,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派遣人员的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相分离,派遣机构负责办理被派遣人员工作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单位用人不再受机构编制限制,增加了用人制度的灵活性。被派遣人员有较强的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工作积极主动,实施人才派遣给医院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较好地缓解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矛盾,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医院的人才派遣制经过科学运行,促进病人满意度测评上升,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明显改善。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医院人才派遣的最大缘由是加强技术交流。在改革开放以来,医疗服务市场也受到了较大的冲击,若医院不转换用人机制,则会面临无法为患者提供较好的技术支持,从而引发医疗纠纷,甚至被责令倒闭的威胁。
  
  
  


·医院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2、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医疗事故处理条...


·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实际判刑开始执行的时候,要是符合了规定的情况,那么此时可以依法申请保外就医。我国对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疾病法律作出了规定,同时对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也是进行了限制的。那到底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一是罪犯有严重...


·医疗过错参与度与责任划分?
      医疗过错参与度与责任划分?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在医疗过错鉴定中有一项对当事人权利影响很大的内容就是参与度的确定问题。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采用五等级法对患者所诉医疗损害中医疗过错行为进行参与度评...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程序是怎样的?申请重新医疗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任何...


·误工费按医嘱规定的时间计算是否可行?
      误工费按医嘱规定的时间计算是否可行?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什么?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院,帮助很多人重拾生命,但是也有因为医院的某些情况导致一些医疗事故,所以,就会有医疗纠纷存在。处理医疗的纠纷应该遵守公平,公正,及时,公开的原则,并且还要便民。应该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等医院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健康,所以凡是都应该做到最好。那么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


·死亡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死亡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一、死亡医疗事故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权益予以保护的权利。法律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否则,原告的胜诉权将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对于医疗侵权纠纷,则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而对于...


·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社会上医疗机构的繁杂,医疗相关人员的素质高低以及我们人民对于医疗人员的不理解等因素,导致社会上经常出现医疗纠纷。从而也导致我们医患之间的关系,逐渐紧张。国家为了改变这种社会现象,就制定了相应的解决办法。那么,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一、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 1、...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都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如果公民在接受医院治疗时,出现了医疗事故导致死亡,那么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按照规定,医疗赔偿金是包括已经花费的医疗费用和预计的医疗的费用,以及误工费补助金等赔偿金。 一、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


·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项目和比例规定
      因为现在我们的国家经济是越来越发达了,现在政府不光关注居住在城市的公民们的社会医疗保险,也同样的关心在农村的朋友们的社会医疗保险的问题的,因此最近也最新制定了关于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那么项目和比例是如何规定。? 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项目规定 1、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建立基本、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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